l

第五章 词类活用和特殊的动宾结构 - 第一节 古汉语的词类活用

古汉语字典 |
15
| |
1.1 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各类实词在语法结构中经常充当某种结构成分的语法功能是长期的,不是临时的,是固有的,不是权宜的。不过,在古汉语中,往往有些词在语言的实际使用中会越出本词类的功能范围,而临时充当其他词类才能充当的结构成分,这叫做“词类活用”。产生词类活用现象的词,其词义也有一定的变化,这种词义上的变化跟词义的引申转变也经常相互发生影响,即词义的引申转变有时也就是词性和词类的转变,而一些词在语言的实际使用中经常活用,以致变成固有的功能,这往往也就是词义的引申转变。当然从本质上说,这两者毕竟还不是一回事。词义的引申转变是语言中的同词异义现象,是多义词的产生原因,属于词汇学、词义学的范畴;而词类活用则是语言实际中的临时用法,一离开实际语言环境,这种用法就不复存在,属于语法学的范畴。
词类活用现象在现代汉语中也有,只是不多罢了,例如“繁荣经济”、“绿化祖国”、“健全法制”等等。
词类活用,有的语法书也称为“词性活用”。不过古汉语的词类活用有时并没有改变词性,如不及物动词活用为及物动词,动词的词性未变,只是从动词的一个小类转变为另一个小类,因此“词性活用”的说法不够确切。
1.2 古汉语里的词类活用现象,主要有以下六种。
(1)普通名词用作状语。在动词前的普通名词,如果不做主语而做状语,一般总有介词来表示修饰关系,例如《孟子·梁惠王上》“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中的“以羊”。但是在古代汉语中,有时并不借助介词,而把普通名词直接置于动词前作状语,其实际意义跟用介词表示修饰关系无异,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普通名词活用为状语”。在现代汉语中,量词重叠以后做状语,可以表示“逐一”和“许多”的意思,例如“一件一件翻看”、“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在古代汉语中则可以用单个名词做状语,来表示“逐一”和“许多”的意思,这种情况我们也称之为“普通名词活用为状语”。这样,普通名词活用为状语就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小类。
a. 表示比喻,相当于有介词“像……”、“如同……”。例如:
射之,豕 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策》)
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彊公室,杜私门, 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李斯《谏逐客书》)
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 啼。(《史记·循吏列传》)
天下 应,赢粮而 从。(贾谊《过秦论上》)
b. 表示根据和原因,相当于有介词“按照……”、“依据……”、“因为……”。例如:
今而后知君之犬马 畜伋。(《孟子·万章下》)
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 使其民。(《战国策·赵策》)
秋水 至,百川灌河。(《庄子·秋水》)
范、中行氏皆众人 遇我,我故众人 报之;至于智伯,国士 遇我,我故国士 报之。(《史记·刺客列传》)
人主之 死者不能处半。(《韩非子·备内》)[1]
c. 表示处所,相当于有介词“于(於)……”。例如:
居而 汲者, 腊而相遗以水。(《韩非子·五蠹》)
童子 坐而执烛。(《礼记·檀弓上》)
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史记·淮阴侯列传》)
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 亡。(《汉书·高帝纪》)
d. 表示使用的工具和方式,相当于有介词“以……”、“用……”。例如:
故九窍者 生,八窍者 生。(《庄子·知北游》)[2]
太子再拜而跪, 下行流涕,有顷而后言曰。(《战国策·燕策》)
冯几据杖, 使,则厮役之人至。(《战国策·燕策》)
伍子胥 载而出昭关。(《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 刺之。(《史记·李斯列传》)
e. 表示数量众多,相当于现代汉语该名词重叠以后的意思[3] ,或表示逐一,相当于“每一”的意思。例如:
秦昭王有病,百姓 买牛而 为王祷。(《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 有之。(《韩非子·五蠹》)
此国所以递兴递废也,乱难之所以 作也。(《吕氏春秋·恃君》)
今御骊马者,使四人, 操一策,则不可以出于门闾者,不一也。(《吕氏春秋·执一》)
使俗之渐民久矣,虽 说以眇论,终不能化。(《史记·货殖列传》)[4]
大率十里一亭, 有长。十亭一乡, 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汉书·百官公卿表》)
(2)动词的使动用法。在古代汉语中,经常使用“使”、“命”、“令”等动词来表示使动的意义,例如《老子》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但是古汉语还有另一种表示使动的方法,那就是动词的使动用法。通常动词表示一种动作行为,如果带有宾语,那么宾语就是这种动作行为的受事者;动词的使动用法与此不同,它是指动词使宾语产生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即宾语不再是动作行为的受事者,而是动作行为的施事者。产生使动用法的动词主要是不及物动词,少数是及物动词。
a. 不及物动词用作使动,例如:
龙蛇之蛰,以 身也。(《易·系辞下》)
小子 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
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 之。(《左传·宣公十五年》)
乃与赵衰等谋, 重耳,载以行。(《史记·晋世家》)
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 。(《荀子·天论》)
最后一例虽未出现宾语,但从语境辨别,仍是使动用法。
b. 及物动词用作使动,例如:
狡兔尽则良犬烹,敌国灭则谋臣亡,大夫何不释吴而 越乎?(《韩非子·内储说下》)[5]
人,人死;食狗,狗死。(《吕氏春秋·上德》)
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 同列。(贾谊《过秦论上》)
夫割地包利,五伯之所以 将而求也。(《史记·苏秦列传》)
夫楚兵虽强,天下 之以不义之名。(《汉书·黥布传》)
及物动词带上宾语之后,用作使动和不用作使动,在形式上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只能根据上下文的语言环境来判断,舍此别无他法。例如:
一与一,谁能 我?(《左传·襄公二十五年》)[6]
使者目动而言肆, 我也,将遁矣。(《左传·文公十二年》)[7]
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 君。(《韩非子·说难》)
仲尼先饭黍而后 桃,左右皆揜口而笑。(《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王翦遂定荆、江南地, 越君,置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
章将军等诈吾属 诸侯。(《史记·项羽本纪》)
这里第一、三、五三例是使动用法,第二、四、六三例不是使动用法,而是一般的及物动词带宾语。
及物动词用作使动时,有时还带有双宾语,这时动词后面,前一个宾语是动作行为的施事者,后一个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受事者。例如:
卫侯 孔悝 于平阳。(《左传·哀公十六年》)
若弗与,则请除之,无 。(《左传·隐公元年》)[8]
大子帅师,公 偏衣 金玦 。(《左传·闵公二年》)
尽其地力以多其积, 其民 以坚其城守。(《韩非子·五蠹》)[9]
均之二策,宁许以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10]
王奇孝材能,乃 王印 ,号曰将军。(《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3)动词的为动用法。所谓“为(wèi)动用法”,是指主语因为宾语、为了宾语或者向宾语施行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即宾语既不是动作行为的受事者,也不是动作行为的施事者,而是动作行为的原因、目的或对象。
a. 主语因为宾语而施行动作行为,例如:
令尹子瑕聘于秦, 夫人也。(《左传·昭公十九年》)[11]
高后遂 掖伤。(《史记·吕太后本纪》)[12]
欲赴佗国奔亡, 吾两主使不通。(《史记·滑稽列传》)[13]
四人同心辅政,患苦 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汉书·刘向传》)
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汉书·刘向传》)[14]
最后一例,唐代颜师古注:“言以病移出,不居官府。”可见古人的理解也是“因为”宾语而施行动作。
b. 主语为了宾语而施行动作行为,例如:
邴夏 齐侯,逢丑父为右。(《左传·成公二年》)
文嬴 三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伯氏苟出而 吾君,申生受赐以至于死,虽死何悔?(《国语·晋语》)
伯夷 名于首阳之下,盗跖 利于东陵之上。(《庄子·骈拇》)
此天下壮士,非有大恶, 杯酒,不足引他过以诛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c. 主语向宾语施行动作行为,例如: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 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左传·隐公元年》)
王每见之,必泣。弃疾曰:“君三 臣矣,敢问谁之罪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季孙见之,则 季氏如他日。(《左传·襄公二十九年》)[15]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东门之外,蹇叔 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句践知之,故 怒蛙;昭侯知之,故藏弊袴。(《韩非子·内储说上》)[16]
主语因为宾语而施行动作行为的情况,有的学者把它归为“因动用法”。但是表示原因和表示目的这两者有时很难区别,例如“恭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汉书·刘向传》)和“此天下壮士,非为大恶,争杯酒,不足引他过以诛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就很难说前面一例一定不是表示目的,后面一例一定不是表示原因,所以我们不另立“因动用法”,而把它们都放在为动用法之中。
及物动词用作为动,有时也会带双宾语,这时动词后第一个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原因、目的或对象,第二个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受事者。例如:
骊姬既远太子,乃 ,太子由是得罪。(《国语·晋语》)[17]
天予不取,反 。(《国语·越语下》)
一夫不耕,或 ;一女不织,或 。(贾谊《论积贮疏》)
不如早 ,无使滋蔓。(《左传·隐公元年》)
公曰:“民死,寡人将 乎?”(《吕氏春秋·制乐》)
及魏围邯郸,唐尚说惠王而 。(《吕氏春秋·士容》)
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 贤者 。(《汉书·万石君传》)
戎请盟。秋,盟于唐,复 也。(《左传·隐公二年》)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 。(《左传·僖公十五年》)[18]
诸吕举兵关中,欲危刘氏而自立。今我破齐还报,是 吕氏 也。(《汉书·高五王传》)
这里,第一至第三例表示因为宾语而施行动作行为,第四至第七例表示为了宾语而施行动作行为,最后三例表示向宾语施行动作行为。第二例在《管子·轻重甲》中写作:“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可见古人的理解就是“因为这种情况(指‘一夫不耕’或‘一女不织’)”,古人就是把它作为因果关系的。第四例“谁为君”意为“为谁做国君”,“为”是为动用法,间接宾语“谁”因为是疑问代词,所以前置[19]
(4)名词用作动词。活用为动词的名词主要是普通名词、专有名词和方位名词,又分为三种情况。
a.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即名词用作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例如:
假舟楫者,非能 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夫鼠昼伏夜动,不 于寝庙,畏人故也。(《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后妃率九嫔 于郊, 于公田。(《吕氏春秋·上农》)
左右欲 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 之,荆轲出。(《史记·刺客列传》)
秦师遂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奚以之九万里而 为?(《庄子·逍遥游》)
语曰:“骐骥之衰也,驽马 之;孟贲之倦也,女子胜之。”(《战国策·齐策》)
项王至阴陵,迷失道,问一田父,田父绐曰“ ”, ,乃陷大泽中。(《史记·项羽本纪》)
黄帝曰:“日 ,操刀必割。”(《汉书·贾谊传》)
以上前五例是普通名词活用为动词,后五例是方位名词活用为动词。
b. 名词的使动用法。名词的使动用法是指名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具有使动意义,即不是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去支配宾语,而是名词使得宾语发生该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例如:
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 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公若曰:“尔欲吴王 我乎?”(《左传·定公十年》)[20]
忍父而求好人,人孰好之?杀父以求 人,人孰利之?(《国语·晋语》)[21]
兵不 刃,远迩来服。(《荀子·议兵》)
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 之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令尹 辕反旆。(《左传·宣公十二年》)
我疆我理,南东 其亩。(《诗经·小雅·信南山》)
望舒使先驱兮, 飞廉使奔属。(《楚辞·离骚》)
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 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左传·文公六年》)[22]
以上前五例是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的使动用法,后四例是方位名词的使动用法。
c. 名词的意动用法。意动用法也叫“致动用法”。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指名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含有意谓性的意义,也就是说,活用为动词的名词虽然带有宾语,但并不支配宾语,而是含有这样的意义,即认为宾语是该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例如:
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 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23]
托地而游宇, 风而 雨。(《荀子·赋》)
夫人 之,我可以不夫人 之乎?(《穀梁传·僖公八年》)[24]
无尊妾而卑妻,无 適子而尊小枝。(《韩非子·说疑》)[25]
然皆 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26]
d. 名词的为动用法。名词的为动用法,是指名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表示因为宾语、为了宾语或者向宾语产生该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例如:
明主之所贵惟 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商君书·错法》)[27]
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其无乃阶祸乎?(《国语·周语》)[28]
老父曰:“ 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史记·留侯世家》)
此教我先 众耳。(《史记·陈涉世家》)[29]
故大国以 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 大国,则聚大国。(《老子》六十一章)[30]
这里,第一例可以看作是因为宾语而产生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给予爵位),第二、三两例是为了宾语而产生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后面两例是向宾语产生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
(5)形容词用作动词。活用为动词的形容词主要是性质形容词。形容词用作动词又可分为四种情况。
a. 形容词用作一般动词,即形容词用作及物动词。例如:
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 驩也。(《孟子·离娄下》)[31]
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鞅 轻罪。(《韩非子·内储说上》)[32]
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素 留侯张良。(《史记·项羽本纪》)[33]
卒使上官大夫 屈原于顷襄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34]
大王必欲 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b.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指形容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具有使动意义,即不是形容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去支配宾语,而是形容词使得宾语发生该形容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例如:
其身而乱大伦。(《论语·微子》)
故明主 其法而 其刑也。(《韩非子·五蠹》)
强本节用,则天不能 。(《荀子·天论》)
臣闻之,欲 国者务广 其地,欲 兵者务 其民,欲王者务 其德。(《战国策·秦策》)
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 其山。(《史记·秦始皇本纪》)
诸侯恐惧,会盟而谋 秦。(贾谊《过秦论上》)
c. 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指形容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含有意谓性的意义,也就是说,活用为动词的形容词虽然带有宾语,但是并不支配宾语,而是含有这样的意义,即认为宾语具备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例如:
其食, 其服, 其居, 其俗。(《老子》八十章)
孔子登东山而 鲁,登泰山而 天下。(《孟子·尽心上》)
其家甚 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说难》)
人不 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左传·成公二年》)
今太子 之,请辞决矣。(《战国策·燕策》)
d. 形容词的为动用法。形容词的为动用法,是指形容词不但活用为动词,而且表示因为宾语、为了宾语或者向宾语产生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例如:
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 转漕。(《史记·项羽本纪》)
羊舌职 是赏也。(《左传·宣公十五年》)[35]
声公五年,郑相子产卒,郑人皆哭泣, 之如亡亲戚。(《史记·郑世家》)
民事而野死,……稷 百谷而山死。(《国语·鲁语上》)
魏王 公子之盗其兵符,矫杀晋鄙。(《史记·魏公子列传》)
诸侯之 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 我者,吾不复见。(《荀子·大略》)
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卑下 宾客,进名士家居者贵之,欲以倾魏其诸将相。(《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这里,第一、第二、第三例是因为宾语而产生形容词所表示的状态,第四、第五例是为了宾语而产生形容词所表示的状态,最后二例是向宾语产生形容词所表示的状态。
(6)其他词类的活用。
在古汉语中,除了名词、动词、形容词有词类活用的现象以外,其他词类也有活用的现象,只是比较少见。
a. 量词活用为状语。例如:
纳币一束, 五两, 五寻。(《礼记·杂记下》)[36]
渠成而用注填阏之水,溉舄卤之地四万馀顷,收皆 一锺。(《汉书·沟洫志》)[37]
b. 数词活用为动词。例如:
女也不爽,士 其行;士也罔极,二三 其德。(《诗经·卫风·氓》)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 其身。(《诗经·秦风·黄鸟》)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 人之耳目也。(《孙子·军争》)
公曰:“致天下之精材若何?”管子对曰:“五而 之,九而 之,不可为数。”(《管子·小问》)
大都不过 国之一,中 之一,小 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 矣。(《战国策·魏策》)[38]
这里前四例是使动用法。“贰其行”,指男子行为不专一,“二三其德”,指男子品德反复无常;“人百其身”,每个人都愿意使自己死一百次;“一人之耳目”,统一人们的行动;“五而六之”,人家给五份酬金,我就给六份酬金,“九而十之”同此。
c. 代词活用为动词。例如: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 。(《论语·子罕》)[39]
且也相与 之耳矣,庸讵知吾所谓 之乎?(《庄子·大宗师》)[40]
这里第二例是意动用法。
d. 副词活用为动词。例如:
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 其诛也。(《韩非子·五蠹》)[41]
故臣以为足下 汉王之不危己,亦误矣。(《史记·淮阴侯列传》)
这里第一例是使动用法,意思是“使其诛罚必行”,第二例是意动用法,意思是“认为……必定”。
e. 叹词活用为动词。
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 我邪?(《庄子·秋水》)
秦王与群臣相视而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此外,在词类活用现象中,我们认为还有几种活用结合起来的情况。例如:
赏禄所以尽民力, 。(《韩非子·诡使》)
吾将死之,以 后世人主之不知其臣者 也,所以激君人者之行。(《吕氏春秋·恃君》)
将不胜其忿而 ,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孙子·谋攻》)
第一例“易下死”,意思是“使老百姓认为死是很容易的”,第二例“丑后世人主之不知其臣者”,意思是“使后世不了解臣下的君王认为自己丑陋”,这都是使动和意动的结合。第三例“蚁附”的意思是“像蚂蚁一样攀附在城墙上”,而“蚁附之”则是“使士兵们像蚂蚁一样攀附在城墙上”,这又是名词活用为状语跟使动用法的结合。
1.3 关于普通名词活用为状语,一般的语法书上称之为“名词用作状语”。我们认为,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用作状语是它们固有的语法功能,其中许多用法一直保留到现代汉语中,大家所承认的活用为状语的,主要是普通名词这一个小类,所以我们不取这种说法。
不过,有一些时间名词在作状语时却有不同于一般的意义,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例如:
良庖 更刀,割也;族庖 更刀,折也。(《庄子·养生主》)
请损之, 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孟子·滕文公下》)
太子 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史记·刺客列传》)
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 进也。(《荀子·天论》)
田单兵 益多,乘胜,燕 败亡,卒至河上。(《史记·田单列传》)
今吾 计之而不足, 计之而有馀。(《庄子·庚桑楚》)
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左传·昭公七年》)
吾来此也,非以狄为荣,可以成事也。(《国语·晋语》)
这里,第一、二、三例的“岁”、“月”、“日”是“每年”、“每月”、“每天”的意思,第四、五例的“日”是“一天天”的意思,第六例的“日”、“岁”是“按照日”、“按照岁”的意思,也可以说是“一日一日地”、“一岁一岁地”的意思,第七、八例的“日”是“昔,过去”的意思。
1.4 关于古汉语的词类活用,早期的语法著作所确定的范围比现在要大得多,例如陈承泽《国文法草创》第十三章认为以下这些情况都属于活用。
(1)名词活用为形容词,如《孟子·告子上》“仁,人心也”中的“人”;名词活用为副词,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匈奴之性兽聚而鸟散”中的“兽”、“鸟”;名词活用为动词,包括名词活用为不及物动词,如白居易《问刘十九》“晚来天欲雪”中的“雪”,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如苏轼《墨君堂记》“天下遂从而君之”中的“君”,名词活用为动词的意动用法,如韩愈《原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中的第二个“夷”。
(2)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如《孟子·告子上》“白马之白也,无异于白人之白也”中的第二、四两个“白”;形容词活用为副词,如《论语·里仁》“父母在,不远游”中的“远”;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包括形容词活用为不及物动词,如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男儿生不成名身已老”中的“老”,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如《孟子·梁惠王上》“是以君子远庖厨也”中的“远”,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意动用法,如《汉书·赵充国传》“时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中的“老”。
(3)动词活用为名词,如《左传·隐公元年》“惠公之薨也”中的“薨”;动词活用为形容词,如《吕氏春秋·仲秋》“杀气浸盛”中的“杀”;动词活用为副词,如《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师毕登”中的“毕”;动词的使动用法,如《论语·先进》“小子鸣鼓而攻之”中的“鸣”。
(4)副词活用为名词,如《庄子·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邪”中的“苍苍”;副词活用为动词,如“彼方蹒跚山谷间”中的“蹒跚”;副词活用为形容词,如“某人慄然”中的“慄”。
对照几十年来汉语语法研究的进展,不难发现,这当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目前语法学界已经不再作为词类活用。例如所谓“名词活用为形容词”、“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动词活用为名词”和“动词活用为形容词”,现今语法学界认为这是汉语名词、形容词、动词本来所具有的性质。又如所谓“名词活用为副词”、“形容词活用为副词”,这是由于早期学者以为只有副词才能做状语,所以这样说,其实形容词也能做状语,所以现今语法学界已经把前者改称为“名词用作状语”[42] ,而把后者作为形容词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此外,还有的则是对于词类划分中的不同看法,如早期学者认为“苍苍”、“蹒跚”、“慄然”是副词,现今一般认为分别是形容词、动词和形容词,那么所谓“副词活用为名词”、“副词活用为动词”、“副词活用为形容词”等名目也就不必存在了。出现这一结果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虽然陈氏在其“研究法大纲”中提出研究中国文法必须是“独立的非模仿的”,主张跳出西方语法的窠臼,但是细观陈书,这一良好愿望实在仍未完全实现。由于历史的局限,陈氏并没有想到,这些现象在汉语中本来就十分普遍,实在不能算作活用。而陈氏之后,许多语法学家不断修正词类活用的范围,则正是逐步脱离西方语法藩篱的表现。以王力先生为例,他在1936年《中国文法学初探》一文中还讲到形容词用作名词和名词用作形容词,但到了《汉语史稿》和《古代汉语》就再没有提起;他在《汉语史稿》中还讲到形容词用作副词,但到了《古代汉语》中也不再提起。
除此而外,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尚有“动词用作状语”一说[43] ,所举的例子如:
广……杀其二人, 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史记·李将军列传》)
割地而赂秦。(贾谊《过秦论》)
而出。(《左传·僖公三十年》)
而假寐。(《左传·宣公二年》)
而归。(《论语·先进》)
子路 而立。(《论语·微子》)
而视之。(《庄子·秋水》)
箕踞 以骂。(《战国策·燕策》)
但是动词用作状语,尤其是用“而”连接的动词状语在古汉语中十分普遍,即使在现代汉语中也有不少,如“越野车在草原上来回奔驰”,动词“来回”直接修饰谓语动词“奔驰”,意为来来去去地奔跑,“落水的女子拼命挣扎”,动词“拼命”直接修饰谓语动词“挣扎”,意为拼命地挣扎,“士兵们俯身冲了上去”,动宾结构“俯身”直接修饰动词性结构“冲了上去”,意为弯着身子冲上去,可见这是动词本来就具有的语法功能,并不是临时活用才出现的,因此我们也不把这种现象作为词类活用现象。
1.5 关于古汉语的词类活用,还有一个问题是究竟哪些词是活用了?哪些词本来就是动词?
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词类活用的定义有两个要点:(一)必须是某一个词在语言环境中临时性的灵活用法;(二)必须是由一种词性改变为另一种词性。不过,这里第一个要点跟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当时发明的原意已大不相同。原来陈氏区分本用与活用的标准是:“凡字一义只有一质而可数用,从其本来之质而用之者,谓之本用。……若明其本用,则活用自得类推。”他举《庄子》的例:“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惟止能止众止。”并说此处四个“止”全系活用,本用当是“绌然而止”之“止”。看来陈氏并不把“临时性的灵活用法”作为活用的条件,他的出发点是“句本位”学说,是词义,以及词在句中的位次。他认为“止”的意义是停止,因此本用应是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只能有一个位次,即说明位,后面只能带表场所的补语,由此出发,那么《庄子》例中的四个“止”当然只能是活用了。其实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并没有全面对当的关系,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发生冲突是经常性的,“巩固国防”和“国防巩固”,这里两个“巩固”词汇意义相同,都是坚稳之义,但语法意义不同,前者为动词,后者为形容词,因此所谓“一义只有一质”云云首先是不对的。其次,据我们看来,这里只有“能止”之“止”是活用,属于使动用法,因为“止”虽然是不及物动词,但不及物动词充任定语(“止水”)、主语(“惟止”)和宾语(“众止”),出现在这些位次上都是正常现象,而不及物动词(“能止”)带受事宾语才是临时性的灵活用法。黎锦熙认为某类词用于他类词所居之位,就转为他类词,如动词应当做述语,如果用作主语、宾语,就转为名词。黎氏的缺点是转类过多,陈氏采用的办法虽然不同,但殊途同归,缺点是活用过多。由此可见,如果尊重汉语的语法特点,如果要减少活用过多的缺点,那就必须把“临时性的灵活用法”作为判断词类活用的条件之一。
可是,以往语法学界对这种定义上的分歧并未进行过认真的检讨,理论上的模糊不清造成了实践中的混乱迷惑。例如人们长期承认《诗经·小雅·大田》“雨我公田”之“雨”,《孟子·梁惠王上》“老者衣帛食肉”之“衣”、《孟子·滕文公上》“许子冠乎”之“冠”等等都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但是“雨”、“衣”、“冠”、“枕”、“妻”等的动词用法在上古典籍中是经常的、普遍的。以“雨”字为例,甲金文字形既可以是名词“雨点”之义,也可以是动词“下雨”之义,若依《说文》“水从云下也”的说法,动词义似乎还早于名词义呢。从上古实际用例看,“雨”字动词用法与名词用法的出现频率不相上下,因此只能说从很早时候起“雨”就有了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44] 。又如人们多认为《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第一个“老”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第二、三两个“老”是形容词活用为名词。但从甲骨文字形看,“老”字既可以是名词“老人”之义,也可以是形容词“年老”之义,验诸上古典籍,两种词性同样常见,因此第二、三两个“老”未尝不可以说是名词,第一个“老”未尝不可以说是名词的意动用法。又如有人认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恐其破璧”中的“破”是使动用法,但是虽然“破”在现代汉语中是不及物动词,而在古汉语中却是及物动词,因此“破璧”之“破”并不是使动用法,“破璧”也只是一般的动宾关系。又如人们总是说,《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孟子·尽心下》“舜之饭糗茹草也”、辛弃疾《永遇乐》“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饭”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实际上《说文》云:“饭,食也。”段玉裁注:“云‘食也’者,谓食之也,此‘饭’之本义也。引伸之所食为‘饭’。”上古文献中“饭”用作动词的甚多,不能视为名词用如动词,而“饭”的名词用法倒可能是后来派生出来的。这些例子说明,判断某词活用与否,已经不能再简单地从词汇意义出发,而更多的应当从词的语法功能出发,只有临时性的语法功能才能称之为词类活用。
我们这里所说的“本来的词类”、“本用”,是指该词在当时通常所具备的语法功能,也就是说,是指该词在共时语言系统中的属性而不是历时系统中的属性。这是因为词义是发展变化的,词义的引申转变有时也引起词性的变化,同时,如同张世禄先生在《古代汉语》中所说,一些词经过多次活用之后,也往往会把“变性”固定下来,引起词性的变化[45] 。吕叔湘先生也曾经指出:现代汉语“要礼貌他”、“不怕你笑话”、“又得辛苦你一趟了”等句子中的“礼貌”、“笑话”、“辛苦”与其说是活用,不如说就是动词,是具有名词(或形容词)和动词两种性质的词[46] 。基于这一认识,看来要确认语词的本用,就必须区分不同的时代,如先秦、两汉等等,详尽地调查当时所出现的语词,归纳它们的语法功能,确定它们所属的本来的词类;而不能仅仅依据字形或《说文》,主观地静止地确定它们的本用。因为依据字形或《说文》,往往只能考见字词较早的历时的词性,而难以考见字词在后代共时系统中的词性。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是使活用的数量无比庞大,另一方面也违背了“语言是发展的”这一观点。例如“止”,从字形看是足的象形,古籍用为停止、止息义,有人因此认为《左传·桓公六年》“季梁止之”之“止”是使动用法[47] 。但是我们发现,《诗经》中“止”用作不及物动词20多次,用作及物动词仅一次(《诗经·小雅·巧言》:“匪其止共。”[48] ),而《左传》“止”字作及物动词且带宾语共70多次,占“止”字全部用法的46%。显然,如果说“止”在《诗经》时代只用作不及物动词,“匪其止共”是使动用法,这尚属可信;但说《左传》时代“止”字仍然只用作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的70多次全是活用,那还有什么“临时性”可言?所以,不如承认《左传》“止”已经具备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两种词性为妥。看来,现代汉语“止血”、“止咳”等就是这种及物动词用法的遗留。
张嘉宾同志根据吕叔湘先生区分静态单位和动态单位的思想,提出“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把词的语法功能区分为固定性功能和临时性功能”[49] 。我们认为这对于判断词类活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吕先生把语素、短语定为静态单位,把小句、句子定为动态单位[50] ,在静态单位的词组中是词与词的搭配,而在动态单位的句子成分中是成分与成分的搭配。“一个词处于静态时所具有的词性,都可以在动态中表现出来,但一个词处于动态时所具有的语法功能,却不一定是它处于静态时所能具有的。”[51] 例如在“我是喝黄酒的,可如果你们一定要白干,我也可以白干一下”这个句子里,“白干”明显具有两种语法功能:“喝白干”是静态,“白干”表现为名词,但“白干一下”只有在动态中才可能存在,“白干”表现为临时性的动词功能。同样,在古汉语中,“云集”、“响应”是静态单位,“云”、“响”表现为名词,而在动态单位“天下云集而响应”中,“云”、“响”则表现为临时性的状语功能,这种功能只能在动态单位中存在,因此属于活用。当然,由于我们据以分析的古汉语材料,绝大多数是动态单位,虽然静态单位可以从动态单位中提取,但这种静态单位能否成立尚是疑问,所以运用这一方法还有一定的局限。以《礼记》“曹子手剑而从之”为例,能否提取“手剑”作为静态单位,还是离不开对“手”字本用的考察,而不能像现代汉语那样能够迅速地根据语感作出判断。
另外,蔡镜浩提出,“衣”、“冠”等词的动词用法在四声别义,即读破中也有反映,“既然这些词的动词用法有了语音标志,与此相关的词义又固定成了一个义项,并得到社会的公认,那么这种用法就不是临时的活用了,而是词类的转变,或者叫词的兼类。”[52] 这就是说,判断某词是否属于名词活用为动词,四声别义也是一个标志。我们承认四声别义确实是判断词性、词类的重要标志,但是这里应当注意的是,词类活用现象产生于先秦两汉,而有一些四声别义是产生于中古时候。例如“子”,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即里反。”《广韵》:“即里切,子息。”这是“子”的本音本义,读上声。但是《礼记·中庸》“子庶民也”,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如字,徐将吏反,爱也。”宋贾昌朝《群经音辨》卷六:“子育下民曰子,将吏切。”这就是说,“子庶民”之“子”,陆德明仍读上声,徐邈等人则读为去声。由此可见,魏晋以后“子”又产生了去声一读,而在上古“子”字仅有上声一读。又如“宾”,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必邻反。”《广韵》:“必邻切,敬也,迎也。”这是“宾”的本音本义,读平声。但是贾昌朝《群经音辨》卷六:“客以礼会曰宾,必吝切。”认为“宾”另有去声一读。看来去声一读也是后代产生的,上古仅有平声一读。又如“麾”,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许为反。”《广韵》:“许为切,《说文》曰:旌旗,所以指麾也。”这是“麾”的本音本义,读平声。而贾昌朝《群经音辨》卷六:“所以使人曰麾,许类切。《春秋传》:‘周麾而呼。’”则认为“麾”另有去声一读。但是《左传·隐公十一年》“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周”用作动词,“麾”仍是名词,没有理由改变声调。因此“麾”的去声一读也是后代产生的,上古仅有平声一读。可见用后代的四声别义去范围前代的语言现象是不完全可靠的。因此确定一个词的本用和活用,四声别义不失为一种重要的参考标志[53] ,但目前最科学最可靠的方法,还是仔细踏实地考察字词在古代典籍中的所有用法[54]
1.6 许多人认为,在古汉语的词类活用现象中,其释义能够套用“以……为……”句型的就是意动用法。例如“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中的“美”(以我为美)、“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中的“耻”(以相师为耻)、“不如吾闻而药之也”中的“药”(以之为药)、“友风而子雨”中的“子”(以雨为子)等等。其实这种认识是有缺陷的,这样判断的结果是不完全正确的,尽管在以上几个例句中确实是意动用法。
在古汉语中,句型“以……为……”本身就是有歧义的,它一方面可以表示把什么当作什么的意思,例如“古人以勤为美德”、“以夭梅病梅为业”等等;另一方面又可以表示其他一些意思,例如在“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中是凭借什么建立什么的意思,在“遂以周瑜、程普为左右督”中是把某某封为什么的意思,在“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中是用什么治理什么的意思,等等。由此可见,词类活用的释义即使能套用“以……为……”句型,也有可能不属于意动用法。例如“鲁欲将吴起”中的“将吴起”,可以看作“以吴起为将”,但确切意思是将在客观实际上封吴起为将,并非仅仅在主观意念上认为吴起是大将,因而应该属于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又如“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之”,可以看作“以之为王”,但确切意思是将在客观实际上使他成为王,并非仅仅在主观意念上认为他是王,因而应该属于名词的使动用法[55] 。再如“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中的“宾客其父”,可以看作“以其父为宾客”,但确切意思是在实际行动上招待其父,并非仅仅在主观认识上把其父当作客人,因而应该属于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显然,这里判断是否属于意动用法,唯一的办法是本句语义和上下文语义。
当然,由于语言的模糊性,有的时候到底是活用为一般动词还是意动用法很难判断。例如“侣鱼虾而友麋鹿”,既可以理解为“把鱼虾当作伴侣,把麋鹿当作朋友”,也可以理解为“跟鱼虾做伴侣,跟麋鹿交朋友”,即一作意动用法,一作一般动词。又如“孟尝君客我”,既可以理解为“孟尝君把我当作客人”,也可以理解为“孟尝君优待我”,也是一作意动用法,一作一般动词。应该说,这样两种理解都是正确的。
1.7 关于“词类活用”,近年来有一些学者则是从根本上否定这一语法现象。比如有一种意见说,所谓“名词用作状语”在现代汉语中也比比皆是,如“电话联系”、“直线上升”、“逻辑思考”等,因此用作状语应该是名词的本用,不是活用。其实,“电话联系”等只是现代汉语中新出现的现象,并不能认为是汉语名词的本用,所以古汉语的“名词用作状语”这一语法术语还是应该保留。
又比如有人认为,在古汉语中只要嵌入一定的句法框架,任何实词都可以实现活用,那么所谓“活用”其实就是古汉语的词的本用,因此谈不上什么“活用”。这种意见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们认为:第一,古汉语的词类活用确实只是少数字词的临时性现象,不是满目皆是的普遍现象;第二,发生活用的字词的意义确实有所改变,取消词类活用说,对此就无法解释;第三,如果认为活用是古汉语的词的“本用”,那么我们在划分词类和分析句子成分时就会发生很大的困难。例如如果认为带宾语是古汉语名词固有的语法功能之一,那么名词和动词的界限就会不清楚,如果认为带宾语也是古汉语形容词固有的语法功能之一,那么形容词和动词的界限也会闹不清楚,这样最终只能走向汉语没有词类的死胡同。

So 这是广告

热门标签

若未声明原创,则内容来源自互联网。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对于分享的信息,请务必谨慎参考。


本文对您有帮助吗?
如果有帮助到您,请给我们点赞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