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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判断句、被动句和称数法 - 第二节 被动句

古汉语字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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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谓被动句和主动句,是对主语和谓语的关系而言,当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施事者时,称为主动句;反之,当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时,称为被动句。此外,从语义上来说,被动句大多用来表示不如意的遭遇、不希望发生的事情,至少从说话人的心理感受来说是偶然的、意外的事情[20]
汉语的被动句,早在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就已经产生了[21] 。例如:
我吏其方?我吏弗其方?贞:方其我吏?贞:方弗我吏?(《殷虚文字》丙编69)[22]
乍册麦易金于辟侯。(《麦尊》)
第一例,第三句问:方国会加害我商朝的使者吗?第四句问:方国不会加害我商朝的使者吗?可见,第一句应该是说:我商朝的使者会被方国加害吗?第二句应该是说:我商朝的使者不会被方国加害吗?因此,“方”等于说“于方”,“方”是施事,“我吏”是受事。第二例,对照《麦盉》:“侯易麦金。”则其句意应该是:麦被辟侯赏赐了金。因此“辟侯”是施事,“麦”是受事。
在汉语中,被动关系的表示向来有两种方法,一是完全依靠语言环境来表示,而不借助于虚词,例如:
昔者龙逢 ,比干 ,苌弘 ,子胥 。(《庄子·胠箧》)
唇竭则齿寒,鲁酒薄而邯郸 。(同上)
宋师败绩,华元 。(《吕氏春秋·察微》)
昔西伯 羑里,演《周易》。(《史记·太史公自序》)
二是借助虚词来表示,例如:
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 人。(《论语·公冶长》)[23]
失礼违命,宜其 禽也。(《左传·宣公二年》)
高祖击布时, 流矢 中。(《史记·高祖本纪》)
臣诚恐 王而负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第一种方法,由于没有表被动的语法标志,其结构与主动句没有区别,所以人们又称之为“概念上的被动句”,而把第二种方法作为真正的被动句。显然,就表意的鲜明准确看,第二种方法明显优于第一种方法,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二种方法逐渐得到广泛的应用。
在古汉语中,借助虚词来表示被动,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动词 + “于(於)”、“乎” + 施事者[24] 。例如:
郤克伤 矢,流血及屦。(《左传·成公二年》)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 人;治 人者食人,治人者食 人。(《孟子·滕文公上》)
吾再逐 鲁,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围于陈蔡之间。(《庄子·山木》)
故听言不参则权分 奸,智力不用则君穷 臣。(《韩非子·八经》)[25]
伍子胥说听 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战国策·燕策》)[26]
(2)“为”+ 施事者 + 动词。例如:
丧事不敢不勉,不 酒困。(《论语·子罕》)
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 二君嬖,淫也。(《左传·文公六年》)[27]
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 细人用。(《韩非子·喻老》)
吴之信越也,从而伐齐,既胜齐人于艾陵,还 越王禽于三江之浦。(《战国策·秦策》)
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 天下笑。(《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3)“为”、“见”、“被” + 动词。例如:
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 戮乎!(《左传·成公二年》)
子听吾言,与子分国;不听吾言,身死,妻子 戮。(《国语·越语下》)
年四十而 恶焉,其终也已。(《论语·阳货》)[28]
信而 疑,忠而 谤,能无怨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国一日 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战国策·齐策》)
今兄弟 侵,必攻者,廉也;知友 辱,随仇者,贞也。(《韩非子·五蠹》)[29]
(4)“为”、“见”、“被”+ 动词 + “于(於)”、“乎” + 施事者。例如:
胥之父兄 楚,欲自报其仇耳。(《史记·吴太伯世家》)[30]
秦少出兵,则晋、楚不信;多出兵,则晋、楚 秦。(《战国策·秦策》)
吾尝三仕三 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史记·管晏列传》)
故子胥 阖闾,而恶乎夫差;比干生而恶于商,死而 周。(《吕氏春秋·不苟》)[31]
万乘之国, 赵,壤削主困,为天下戮。(《战国策·齐策》)[32]
(5)“为”+ 施事者 + “所” + 动词。例如:
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 鱼鳖 食。(《庄子·盗跖》)
是王过举显于天下,而 诸侯 议也。(《战国策·秦策》)[33]
夫直议者不 容,无所容则危身。(《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吾闻先即制人,后则 制。(《史记·项羽本纪》)
徵和二年,卫太子 江充 败。(《汉书·霍光传》)
(6)“为” + “所” + 动词。例如:
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 虏。(《史记·项羽本纪》)
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 伤云。(《史记·李将军列传》)
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反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 并。(《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羌虏盛多,皆为所 破,杀两校尉。(《汉书·冯奉世传》)
身在汉久,今归,单弱,而前王有子在,恐为所 杀。(《汉书·西域传》)
2.2 关于“概念上的被动句”,有一些学者认为它在形式上还是有标志的。《马氏文通》卷四云:“外动字单用,先后无加,亦可转为受动。”卷七又云:“凡外动字之止词变为起词,是即外动字之转为受动矣。”其所举的例句有:
而后知 ,知 而后意 ,意 而后心 ,心 而后身 ,身 而后家 ,家 而后国 ,国 而后天下 。(《礼记·大学》)
。(《孟子·离娄下》)
,遂不得告言武安阴事。(《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34]
农事 ,则饥之本也。女红 ,则寒之原也。(《汉书·景帝纪》)
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 入燕,大吕 于元英,故鼎 于历室,齐器 于宁台,蓟丘之植 于汶篁。(《战国策·燕策》)[35]
马建忠认为,这里凡是加点的动词都是被动用法[36] 。可以看出,这里的关键在于,本来处在主语位置上的名词一般应该是施事,但是当及物动词的宾语反过来前置于主语位置上时,这个宾语也就成为了受事主语,这时及物动词就有了被动意义,整个句子就是被动句了。上述例句的被动态就是这样形成的[37] 。正因为如此,所以黎锦熙《比较文法》把这种句子叫做“反宾为主”,也有人称为“施受同辞”、“受事主语句”[38]
那么,及物动词的宾语“反宾为主”有什么前提条件吗?俄国雅洪托夫《汉语里的几种被动结构》[39] 一文指出:“及物动词只在某些条件下用作被动,这些条件研究得尚不充分。比如,在以下情况下便可能出现被动:如果动词本身有修饰成分,或者有虚词,或者动词被包含在对偶句或排比句的某一分句之中。”这里“动词有修饰成分”、“有虚词”,以及“对偶句或排比句”就是“反宾为主”的条件[40] 。宋亚云《古汉语反宾为主句补说》[41] 则认为低生命度的名词性成分较易成为受事主语,“‘生命度’制约着语序及其转换可能。‘比干剖’之类的用法之所以消失就在于这类动词支配的对象大多是指人名词,转换成受事主语有困难”。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反宾为主”都会形成被动句。例如:
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 。(《韩非子·初见秦》)
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 。(《韩非子·奸劫弑臣》)
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 。(《韩非子·用人》)
仇赫之相宋,将以观秦之应赵、宋,败三国。三国不败 ,将兴赵、宋合于东方以孤秦。(《战国策·东周策》)[42]
臣昧死望见大王,言所以举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伯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大王试听其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 ,伯王之名不成,四邻诸侯不朝 ,大王斩臣以徇于国。(《战国策·秦策》)[43]
第一例也可以说成“乃不存祸”,动宾结构,反宾为主后,“祸乃不存”仍非被动。第二例也可以说成“无所加其刑”,动宾结构,反宾为主后,“其刑无所加”,“其刑”仍非受事,“无所”才是受事。第四例“败三国”是动宾结构,后面“三国不败”是反宾为主,但仍非被动。第五例“臣荆、魏”、“亲齐、燕”、“朝四邻诸侯”都是动宾结构,反宾为主后,“荆、魏不臣”、“齐、燕不亲”、“四邻诸侯不朝”却仍非被动。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及物动词的宾语“反宾为主”以后,这个动词还可以带其他宾语、状语和补语吗?殷国光《〈吕氏春秋〉词类研究》[44] “动词的分类”节中认为:在《吕氏春秋》中,“少数受事宾语可以直接变换为主语”[45] ,“但这种变换受到很大限制,它必须在充当述谓中心语的动词前后没有附加成分(如状语、补语)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其所举例子如:
管子死,竖刁易牙用 。(《吕氏春秋·不广》)
宋未亡而东冢抇 。(《吕氏春秋·安死》)
龙逄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 。(《吕氏春秋·必己》)
吾欲伐卫十年矣,而卫不伐 。(《吕氏春秋·期贤》)
并说:“《期贤》例,‘伐’前有状语‘不’属仅见。”我们认为这一结论大可怀疑,例如:
孙叔敖日夜不息,不得以便生为故,故使庄王功迹 乎竹帛, 乎后世。(《吕氏春秋·情欲》)
当今之世,巧谋并 ,诈术递 ,攻战不休,亡国辱主愈众。(《吕氏春秋·先己》)
怒笞不可 于家,刑罚不可 于国,诛伐不可 于天下。(《吕氏春秋·荡兵》)[46]
稼生于野而 于仓,稼非有欲也,人皆以之也。(《吕氏春秋·审己》)[47]
第一例“功迹”是受事主语,动词“著”和“传”后面分别有补语“竹帛”和“后世”。第二例“巧谋”和“诈术”分别是受事主语,它们前面分别有状语“并”和“递”。馀可类推。这一现象而在其他上古文献中也是如此,例如:
义纵者,河东人也。……纵有姊姁,以医 王太后。(《史记·酷吏列传》)
乌桓时新 匈奴兵,明友既后匈奴,因乘乌桓敝,击之。(《汉书·匈奴传》)[48]
高帝欲伐匈奴,大 平城,乃遂结和亲。(《史记·酷吏列传》)
比干 心,梅伯醢;夷吾束缚,而曹羁奔陈;伯里子道乞,孙子 脚于魏;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 于楚;公叔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关龙逢斩,苌宏分胣;尹子穽于棘,司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 于市,范睢 胁于魏。(《韩非子·难言》)
今利非无有也而民不 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听从,官非无法也而治不当名。(《韩非子·诡使》)[49]
众贪其利, 其威。(《韩非子·说疑》)[50]
至贤畴四海,汤、武是也;至罢不 妻子,桀、纣是也。(《荀子·正论》)[51]
孙子 脚,《兵法》修列;不韦 蜀,世传《吕览》;韩非 秦,《说难》、《孤愤》。(司马迁《报任安书》)
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 首。(《史记·秦始皇本纪》)
第一例动词“幸”前有状语“以医”,后有补语(或施事宾语)“王太后”。第三例动词“困”前有状语“大”,后有补语“平城”。第四例动词“剖”后有宾语“心”,动词“膑”后有宾语“脚”,动词“解”后有补语“于楚”,动词“陈”后有补语“于市”,动词“折”后有宾语“胁”。第五例动词“化”后面有补语(施事宾语)“上”。第八例动词“膑”后有宾语“脚”,动词“迁”后有补语“蜀”,动词“囚”后有补语(或施事宾语)“秦”。馀可类推。
2.3 关于“于(於)”字句,长期以来大多数学者都把它看作被动句,王力在他的《汉语史稿》(中册)中也持此看法,其例句有:
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论语·公冶长》)
郤克伤于矢。(《左传·成公二年》)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
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但是后来王力在《汉语语法史》第二十一章中则改变了主意,认为这些“于(於)”字句不是被动句[52] 。他说:“这只是借用处所状语来引进施事者。从结构形式上看,它和处所状语‘於’字结构毫无二致。”他所举处所状语“於”字结构的例句有: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诗经·小雅·鹤鸣》)
东败于齐,长子死焉。(《孟子·梁惠王上》)
傅说举於版筑之间,管夷吾举於士,孙叔敖举於海,百里奚举於市。(《孟子·告子下》)
吾再逐於鲁,伐树於宋,削迹於卫,穷於商周,围於陈蔡之间。(《庄子·山木》)
我们认为,语言中存在着同一种语法形式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语法意义的现象,例如英语的s尾既表示名词的复数,又表示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在汉语中,词的重叠既表示程度加深(如形容词重叠“通红通红”),又表示多次和尝试(如动词重叠“研究研究”),所以并不能因为引进施事者的“于(於)”字句和引进处所补语的“于(於)”字句在形式构造上相同,就认为它们只能表示一种语法意义。
从所谓“概念上的被动句”发展为用“于(於)”引出施事者,应该是一个进步。比如《战国策·西周策》有一句话:“宛恃秦而轻晋,秦饥而宛亡。郑恃魏而轻韩,魏攻蔡而郑亡。邾、莒亡于齐,陈、蔡亡于楚。此皆恃援国而轻近敌也。”这里“宛亡”实际上是“宛亡于晋”,“郑亡”实际上是“郑亡于韩”,但是由于只是采用概念上被动表示法,“宛亡”和“郑亡”之“亡”容易被误解为不及物动词,“宛”和“郑”容易被误解为施事。而“邾、莒亡于齐,陈、蔡亡于楚”则语义十分清楚,可见“于(於)”对于被动句的形成十分重要。又如《庄子·在宥》中的话:“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这里首尾两个“物”是名词,“事物”之意,第三和第五个“物”是活用为及物动词,“役使(他物)”之意,第二和第四个“物”是活用为及物动词,而且是被动用法,“被(他物)役使”之意。由于原文没有在被动用法处引出施事者,所以很难理解;而如果写成“有大物者,不可以物于物;物而不物于物,故能物物”,其被动义当然要明显一些,“于(於)”字在这里是功不可没的。石毓智《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53] 第二章2.3.2也指出:“在一个被动事件中,施事可以被看做事件发生的场所、地点。因此原来引入地点的介词,可以在被动式中标记施事。世界上很多语言的被动式的施事标记都是来自地点介词。王力(1989)不认为‘于’是一个被动式标记,(但是)从人类语言的共性的角度来看,把它看做被动式引入施事的标记还是比较合适的。”
不但“于(於)”字句,甚至“见”字、“为”字也有人认为并不是表被动的。例如刘瑞明就认为“见”并不是表示被动的助词,而是一个泛称动词。其根据是:
“见V”是个整体,“见”字是泛义附随复指V的,它本身没有表示被动的功能,不是被动的语法标志或手段。含“见V”的被动句仍是靠事理作区分制约的。“忠而见疑”、“百姓不见保”之类的所谓被动句,“见”字仍可脱落而仍是被动事理。单说V是主动,而说“被V”必是被动;但“见V”仍如同V一样还是主动,只是在有主语、宾语的句中才靠事理显出主动或被动。“被、为、叫、给、让”这些表被动的助动词,都可以引进施事者,扩展为“为AV”之类,唯独“见”字不能引进施事者,没有“见AV”式存在。这雄辩地证明了“见V”式中“见”字是附随而处在谓语动词之中,并不是同V可割断而处在状语的另一层次上。[54]
其实既然承认“单说V是主动,而说‘被V’必是被动”,那么为什么不能承认“见V”也是被动呢?诚然,“被”、“为”、“叫”、“给”、“让”这些表被动的词,后来都能引进施事者,发展为“为AV”之类,但是当初“被”也是不能引进施事者的呀!为什么“被V”(不是后来的“被AV”)可以承认是被动,“见V”就不能承认是被动呢?
2.4 在上古汉语中,“概念上的被动句”当然是最早产生的。而在所谓“真正的被动句”中,最早产生的是“于(於)”字句,金文中已有[55] ,然后是“为”字句和“见”字句[56] ,然后产生“被”字句(《战国策》、《韩非子》都有用例),然后是在“为”字句中出现“为……所……”句(《庄子》、《战国策》、《韩非子》、《吕氏春秋》等有用例)[57] ,最后是“为……所……”句又紧缩成为“为所……”句(始见于《史记》)。
关于“为……所……”句的产生过程,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以马建忠为代表,《马氏文通》卷四说:
《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字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马建忠的意思是,被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是从主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意为“卫太子是江充所败之人”)转变而来的。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鉴于古籍中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墨子·天志上》)、“有制人者,有为人之所制者”(《管子·枢言》)这样的句子,赞同马氏这一意见,说:“从《墨子》《管子》的例子,可以看出马氏说‘江充所败’为一读,是‘为’之表词的话是对的(起码在‘为……所’式起源的解释上是对的)。《墨子》《管子》很明显地在‘所’字上加‘之’字。‘天之所欲’和‘江充所败’是相当的。”
另一种意见以王力和洪诚为代表。王力《汉语史稿》(中册)第三章第四十八节说:
“为……所”式是由先秦的被动式“为”字句发展出来的。我们知道,先秦的“所”字有两重性质:一方面,它具有代词性;另一方面,它所接触的一般是外动词,外动词后面往往不再带宾语。而被动式的动词也必须是一个外动词,它的后面也不能带宾语。这样,被动式“为”字句在被动词前面插入一个“所”字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类化的结果。在表示被动的情况下,“所”字失去了原来的代词性,而成为外动词的词头。
洪诚《论古汉语的被动式》一文提出“员不忍称疾辟易以见王之亲为越之擒也”(《国语·吴语》)、“烈士为天下见善矣”(《庄子·至乐》)两个例句,然后说:
《吴语》的“擒”是名词,“为”是动词,不是被动词,用“之”字;《庄子》的“善”是动词,“为”是介词,是被动句,用“见”字。因此,考察被动句中的“所V”是不是名词组,就要看它的前面有没有“之”字或“其”字。我们知道一切“为……所”式的句子,“A所V”的前面是不能加“其”字的,“所V”的前面是不能加“之”字的。因为“所”字所处的地位是“见”字的地位,“所”字虽因类化的作用加入被动句,但也因为“见”字给它预辟了一个虚位,它才能填进来。“所”字既处于“见”字的地位,尽管它能和一般主动外动词结成词组,但它一旦类化到被动词前面来,就要按照被动句的规律起作用,不能使被动词和自己结成名词组。
王力和洪诚都认为“为……所……”句是从“‘为’+ 施事者 + 动词”发展而来的,不过洪诚除了承认这当中有“所”的类推作用以外,还认为当时有“‘为’+ 施事者 + ‘见’+ 动词”这样的句型,“所”填进了“见”的位置。我们认为,按马建忠的说法,从主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到被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当中有一个重新分析的过程,然后“为”字由动词(马建忠说是判断词)转变为表被动的介词,“所”字由结构助词(马建忠说是代词)转变为表被动的助词,“所败”由主动句中的名词性结构转变为被动句中的动词性结构,涉及到这么多变化的重新分析事实上可能吗?同时,从时间上来说,前面已有“‘为’+ 施事者 + 动词”的被动式,后面的被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何必再从主动句“卫太子为江充所败”重新分析得来呢?所以我们还是相信王力和洪诚的说法。
关于“被”字句的形成,学者们普遍认为,“被”的本义是小被子,用作名词。《说文》:“被,寝衣,长一身有半。”《论语·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郑玄注:“今小卧被是也。”被子是用来盖在身上的,于是引申为“披盖,覆盖”义,用作动词,如屈原《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又由“披盖,覆盖”义引申为“遭受,蒙受”义,如《左传·僖公四年》:“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以后,又由“遭受,蒙受”义语法化为专门表示受动的助词。“被”用作受动态的助词,大概始于战国末期,而到了汉代,用“被”的被动句就很普遍了。例如:
寡廉鲜耻,而俗不长厚也。其被刑戮不亦宜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晁错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史记·酷吏列传》)
天下既定,后信以罪废为淮阴侯,谋反被诛。(《汉书·韩信传》)
昌既被征,高后使使召赵王。(《汉书·周昌传》)
“被”的使用,一开始后面并不能引出施事者,所以我们认为它还只是助词。到后来可以引出施事者了,“被”才变成介词,不过这要晚至南北朝时才出现。例如:
五月二十日,臣被尚书召问。(蔡邕《被收时表》)
吾被皇太后征。(《三国志·魏志》)
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世说新语·言语》)
亮子被苏峻害。(《世说新语·方正》)
2.5 关于所谓“真正的被动句”中动词后面能否带宾语的问题,王力《汉语史稿》(中册)第三章第四十八节说:
以上我们谈的被动式,在被动词的后面都是没有宾语的,因为受事者已转为主语,自然用不着宾语了。这是一般的被动式。但是到了唐代被动式又有了新的发展,“被”字的前面有主语,动词的后面仍然有宾语,而宾语所代表的人物又是主语所代表的人物所领有的。因此,在这类被动式里,主语只不过是个间接的受事者,而动词后的宾语才是直接的受事者。
王力所举的例句有:
常被老元偷格律。(白居易诗)
纵有衰蓬欲成就,旋被流沙剪断根。(《王昭君变文》)
第一例省略了主语,但看得出宾语“格律”是属于主语领有的,第二例主语是“衰蓬”,宾语“根”是属于主语“衰蓬”的。
不过,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下编第三章第一节认为,被动词后面带宾语“不是始自唐代,而早在战国末期到汉代就已经出现了”。其所举例句如:
今军吏计功,以天下不足徧封,此属畏陛下不能尽封,恐又见疑 平生过失 及诛,故即相聚谋反耳。(《史记·留侯世家》)
休居乡不见谓 不修 ,临难不见谓 不勇 。(《庄子·达生》)
事孝武数十年,见谓 忠谨 。(《汉书·赵充国传》)
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 ,朕甚不取。(《史记·孝文本纪》)[58]
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 赤帝子 ,故哭。(《史记·高祖本纪》)
单于怒浑邪王、休屠王居西方 汉所杀虏 数万人 ,欲召诛之。(《史记·匈奴列传》)
骞曰:“为汉使月氏,而 匈奴所 。……”(《史记·大宛列传》)[59]
这一意见应该是正确的。
2.6 “‘为’+ 施事者 +‘所’+ 动词”这种句型后来产生了两种变体,即“‘为’+ 施事者 +‘之所’+ 动词”和“‘为’+ 施事者 +‘所见’+ 动词”,例如:
有制人者,有之所 制者。(《管子·枢言》)
故人主之意欲见于外,则 人臣之所 制。(《淮南子·道应训》)
父母之于子也,岂可坐观其 寇贼之所 屠剥,立视其 狗豕之所 啖食乎?(《潜夫论·边议》)
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 小吏黠人 侵夺。(班彪《复护羌校尉疏》)
不过,也有的“为……之所……”是主动句,应该加以区别。例如:
故乐之所由来者尚矣,非独 一世之所 造也。(《吕氏春秋·古乐》)[60]
蹇叔非不能 内史廖之所 为也,其义不行也。(《吕氏春秋·不苟》)[61]
谋出乎不可用,事出乎不可同,此 先王之所 舍也。(《吕氏春秋·处方》)[62]
之所 慕,行人之所高,此严父之所以教子,而忠臣之所以事君也。(《淮南子·人间训》)
臣闻吴王悔之甚。愿王孰虑之!无 吴王之所 悔。(《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此季孙之所以忧颛臾,有句践之变,而 强吴之所 悔也。(《盐铁论》卷九)[63]
第一例“为”相当于“是”,“所造”是名词性的,句末语气词“也”表判断。第二例“不能为”是“不能做”之意,“所为”是名词性的,句末语气词“也”表判断。第四例“为”和“行”互文,应该是动词,“做,实行”的意思。馀可类推。
2.7 有人认为,上古汉语中“受”也表被动。例如李新魁《汉语文言语法》第十五章第二节、刘景农《汉语文言语法》第七章第二节、马忠《古代汉语语法》第八章,他们所举的例子是:
晁错受戮,周魏见辜。(李陵《答苏武书》)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资治通鉴》卷六十五)
其实这种说法来自马建忠。《马氏文通》卷四“受动字四之二”把“蒙”和“受”都作为被动用法,所举例子是:
舜本臣敞素所厚吏,数蒙恩贷。(《汉书·张敞传》)
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汉书·司马迁传》)
我们认为,在上古汉语中“蒙”主要仍是“蒙受”之意,并不表被动;“受”也主要是“遭受、承受”之意。“蒙”、“受”虽然在语义上与“被”相似,但是“被”后来发展为被动态助词和表被动的介词,“蒙”、“受”则始终未能发展为成熟的被动态助词[64]
上古汉语中的“与”似乎也能表被动,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一“与”字条下云:
“与”,犹“为”也。……《西周策》曰:“秦与天下罢,则令不横行于周矣。”言秦为天下所疲也。《秦策》曰:“吴王夫差栖越于会稽,胜齐于艾陵,……遂与句践禽,死于干隧。”言为句践所禽也。
但是对于这段话,黄侃的批语说:“此亦声借。”我们同意这一看法,即认为这里的“与”是“为”的通假字[65]
2.8 王力《汉语语法史》第十七章认为:“在上古时代,‘可’字后面的动词一般都有被动的意义。……1.‘可’字后面的动词是被动意义的,‘可以’后面的动词是主动意义的。2.‘可’字后面的动词不能带宾语;而‘可以’后面的动词经常带宾语。”其例句有[66]
若火之燎于原,不 向迩,其犹 扑灭?(《书·盘庚上》)
朽木不 雕也,粪土之墙不 杇也。(《论语·公冶长》)
不违农时,谷不 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 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 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 传而不 受, 得而不 见。(《庄子·大宗师》)[67]
锲而不舍,金石 镂。(《荀子·劝学》)
温故而知新,可以 为师矣。(《论语·为政》)
不仁者不可以 久处约,不可以 长处乐。(《论语·里仁》)
故仓无备粟,不可以 待凶饥。(《墨子·七患》)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 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 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 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
君乎!君乎!独不可以 舍我乎?(《庄子·让王》)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下编第九章也说:“谓语动词前有助动词‘可’或‘不可’的,主语大多是受事;有‘可以’或‘不可以’的,主语大多不是受事。”“‘可’和‘不可’后的动词大都不带宾语,受事主语可移位到动词之后而意义基本不变。‘可以’和‘不可以’后的动词多带宾语,其宾语不是复指主语的‘之’。不带宾语者,主语也不能移位到动词之后。”其例句有:
晋不 启,寇不 翫。(《左传·僖公五年》)
往者不 谏,来者犹 追。(《论语·微子》)
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 掬也。(《左传·宣公十二年》)
一尺布,尚 缝;一斗粟,尚 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
可以 霸。(《左传·僖公十五年》)
吾子其不可以 不戒。(《左传·昭公元年》)
夫一人奋死可以 对十,十可以 对百,百可以 对千,千可以 对万,万可以 克天下矣。(《韩非子·初见秦》)
我们觉得,在上古汉语中“可”和“可以”在不少场合确实具有这样的区别,不过例外也相当多[68] 。例如[69]
茂诚贤者也,然而不 相秦。(《战国策·楚策》)[70]
战而胜,兵罢弊,赵 取唐、曲逆;战而不胜,命悬于赵。(《战国策·齐策》)
因其饥伐之, 有大功。(《史记·秦本纪》)
君即百岁后,谁 代君者?(《史记·萧相国世家》)
以吾从大夫之后,不 徒行也。(《论语·先进》)[71]
中热不溲者,不 服五石。(《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 同世而立。(《韩非子·难一》)
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 置妾之子。”(《吕氏春秋·当务》)[72]
鱼失于渊而不 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 复收也。(《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73]
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 一宿而不 久处。(《庄子·天运》)[74]
有一言而可以 终身行之者乎?(《论语·卫灵公》)
今君将施于大人,大人轻君;施于小人,小人无可以 求,又费财焉。(《战国策·东周策》)[75]
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 坐万人,下可以 建五丈旗。(《史记·秦始皇本纪》)
鱼不 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 示人。(《庄子·胠箧》)
殷有重罪,不可以 不毕伐。(《史记·周本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下面这样一问一答或前后形式相同的例子,“可”和“可以”的用法和意义完全相同:
丕郑之自秦反也,闻里克死,见共华曰:“可以 入乎?”共华曰:“二三子皆在而不及,子使于秦, 哉!”(《国语·晋语》)
可以 托六尺之孤,可以 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 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
曰:“若寡人者,可以 保民乎哉?”曰:“ 。”曰:“何由知吾 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 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 ,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孟子·公孙丑下》)[76]
井鼃不可以 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 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 语于道者,束于教也。今尔出于崖涘,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尔将 与语大理矣。(《庄子·秋水》)[77]
景公问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从车三百乘,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今吾从车千乘,可以 逮先君桓公之后乎?”晏子对曰:“桓公从车三百乘,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者,左有鲍叔,右有仲父。今君左为倡,右为优,谗人在前,谀人在后,又焉 逮桓公之后者乎?”(《晏子春秋·内篇问下》)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还指出“足”和“足以”也有与“可”和“可以”相同的情况[78] ,其例句有:
战而不捷,参之肉其 食乎?(《左传·宣公十二年》)
今言王若易然,则文王不 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 算也!”(《论语·子路》)
臣不足以 嗣之。(《左传·昭公三年》)
吾力足以 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 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孟子·梁惠王上》)
我们认为这同样有相当多的例外,如:
武王有乱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 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79]
养生者不足以 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80]
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 存;夜气不足以 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孟子·告子上》)[81]
自而治天下,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而佞人之心翦翦者,又奚足以 语至道?(《庄子·在宥》)[82]
且夫二子者,又何足以 称扬哉!是其于辩也,将妄凿垣墙而殖蓬蒿也。简发而栉,数米而炊,窃窃乎又何足以 济世哉!(《庄子·庚桑楚》)[83]
畜种菽粟不足以 食之,大臣不足以 事之,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七患也。(《墨子·七患》)[84]
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 听。……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 听之,听之将恐有败。(《韩非子·十过》)
倓然见管仲之能足以 托国也,是天下之大知也。(《荀子·仲尼》)[85]
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 乱世术,……是俗儒者也。(《荀子·儒效》)[86]
不过,虽然“可”、“足”后面的动词经常具有被动意义,但是王力并没有把它作为被动句,其《汉语语法史》第二十一章说:“在‘可’字句中,‘可’字后面的动词往往是用于被动意义。‘可谓’等于说‘可以被认为’;‘可知’等于说‘可以被知道’,等等。……但是,这些都不能算是被动式,因为:(一)‘可’字句是能愿式的一种,不能认为是被动式。(二)并不是所有的‘可’字句都有被动意义。”[87] 我们同意王力的这一处理意见,即不认为“可”字句和“足”字句是被动句[88] ;不过我们认为这样处理的原因应该是:(1)有相当多的“可”字句和“足”字句并不表示被动;(2)被动句应该是表示不如意的遭遇、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有相当多的“可”字句和“足”字句却不是这样的意思。
我们承认,在上古汉语中有一些“可”字句、“足”字句确实具有被动的意义,不过也有一些“可”字句、“足”字句,马建忠等认为具有被动的意义,我们却并不这样认为[89] ,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们看到,同样一个意思,是否看作被动,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处理。例如在日语中,“小包ははっそうされた(包裹寄走了)”、“洗濯物はきれいに洗濯されていた(衣服洗得干干净净)”、“みんなによく歌われた歌(人们喜欢唱的歌)”、“交通じゅうたいは立体交差により解决された(交通拥堵可以通过立交公路来解决)”、“机の上に本が一册置かれている(桌上放着一本书)”这些句子都必须采用被动态,而在使用汉语的人们中,习惯上并不认为是被动句。
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上册)第二章第十三节也说:
中国被动式用途之狭,是西洋被动式所比不上的。本来,西洋语言也是主动式多于被动式,尤其在英法语里;有些及物动词竟不能有被动式,例如英语的have,当其用于本义时,罕有用于被动式的。至于中国语呢,就有大部分的及物动词不能用被动式了。……西洋的主动句大多数可转成被动句,中国则恰恰相反,主动句大多数是不能转成被动句的[90] 。下面这些英语的例子,都是不能译为中国被动式的。
(A)Jill is loved by Jack.
(不能译为“绮儿被杰克爱。”)
(B)The house was surrounded by firs and birches.
(不能译为“房子被枞树和桦树环绕。”)
(C)The children were dressed every morning by their mother.
(不能译为“孩子们每天早晨都被他们的母亲穿衣裳。”)
(D)He is admired by everybody.
(不能译为“他被人人钦佩。”)
由此可见,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可能就是由于这一原因,马建忠把“可”字句、“足”字句看作是被动式,而我们则不看作被动式。
2.9 关于被动句,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概念上的被动句跟使动用法结合起来的情况[91] 。例如:
是夭子蛮, 御叔, 灵侯, 夏南,出孔、仪, 陈国,何不祥如是?(《左传·成公二年》)
孤违蹇叔,以 二三子,孤之罪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 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孙子兵法·谋攻》)
过而不听于忠臣,独行其意,则 其高名、为人笑之始也。(《韩非子·十过》)
彼又使谲诈之士,外假为诸侯之宠使,假之以舆马, 之以瑞节。(《韩非子·说疑》)
夫割地包利,五伯之所以覆军 将而求也。(《史记·苏秦列传》)
第一例“夭子蛮”、“出孔、仪”是使子蛮早死,使孔宁、仪行父出亡的意思,“夭”、“出”是单纯的不及物动词使动用法,“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则是使御叔被杀、使灵侯被弑、使夏南被戮的意思,这当中既有“杀”、“弑”和“戮”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同时又可以说是所谓概念上的被动句。第二例“辱二三子”是使你们几位被侮辱的意思,“辱二三子”就是“使二三子被辱”。第三例“杀士”是“使士被杀”的意思。第四例“灭其高名”是使自己的好名声被灭除的意思。第五例“信之以瑞节”是用瑞玉符节来使假扮的使者被相信,“之”指代宠使,“信之”就是“使之被信”。第六例“覆军”是使军队覆灭的意思,“覆”是单纯的及物动词使动用法,“禽将”则是使将领被擒获。这几句都是既有使动用法,又包含有概念上的被动句。
易孟醇《先秦语法》[92] 第二章认为跟使动用法结合起来的被动句,“也有施事者用‘於’引介出来了的”,其所举例句如:
秦王以为然,与革车三十乘而纳 。(《战国策·齐策》)
王内自罢而伐与国,广邻敌以自临,而信秦王 也。(同上)
杜赫欲重景翠 ,谓周君曰……(《战国策·东周策》)
易氏认为前面两例的意思是:“秦王使得张仪被梁国所纳”,“齐王使得张仪被秦王信任”。如果这种解释能够成立,则这三个句子都是真正的被动句与使动用法的结合。但是,“纳”在上古有“入,使入”的意思,“纳仪于梁”就是“使张仪进入到梁国”;如果“纳仪于梁”是被动句,那么“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左传·僖公二十四年》)[93] 中的“纳之”也是被动句,也是“使重耳被纳”吗?《国语·晋语》:“秦伯纳卫三千人,实纪纲之仆。”这一句话《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写作:“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送卫于晋”就是“把卫兵送到晋国”,可见“纳卫”就是“使卫兵进入”,并没有被动的意思。上引重耳的故事,《韩非子·十过》记作:“秦穆公召群臣而谋曰:‘……吾欲辅重耳而入之晋。何如?’群臣皆曰:‘善。’公因起卒,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卒五万,辅重耳入之于晋,立为晋君。”可见“纳”就是“入”,“入之于晋”就是“入之晋”,因此第一例并非被动句。第二、三例的“信仪于秦王”和“重景翠于周”也应同样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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