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结构成分和结构类型 - 第四节 结构的语法分析
4.1 上面我们介绍八种结构成分时,所举的例句都是比较简单的,在实际语言中,各种句子结构往往具有大大小小的层次,大结构包含小结构,大层次包含小层次,显得十分复杂。理清这些复杂的层次,判别成分之间的关系,直至确定各个结构的类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结构的语法分析”,也就是语法学界所谓的“句法分析”。我们的分析方法是:从里到外,从小到大,逐层把排列在一起的直接组成成分分析出来,直至最大的结构为止。只要遵循这一方法,无论怎样复杂的结构都是可以分析到底的。
4.2 这里先举一些简单型结构的例子,用树型图进行语法分析。
(1)
(《战国策·秦策》)
(2)
(《左传·隐公元年》)
(3)
(《战国策·赵策》)
这里“老臣贱息”就是“舒祺”,所以它们是并列语。
(4)
(《史记·高祖本纪》)
(5)
(《孟子·滕文公上》)
(6)
(《战国策·楚策》)
(7)
(《左传·成公三年》)
(8)
(《左传·襄公十九年》)
这里“所”跟动词性结构“得于齐”组成“所”字结构,修饰“兵”;而介词“以”跟“所得于齐之兵”组成介词短语,修饰后面的“作林钟而铭鲁功”。
(9)
(《论语·述而》)
(10)
(《孟子·滕文公上》)
(11)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12)
(《左传·隐公元年》)
这里“西鄙北鄙”是兼语,即它既是前面动词“命”的宾语,又是后面动词性结构“贰于己”的主语。
(13)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这里“潜会”的意思“偷偷地会面”,“潜”是这一次“会”的一种属性,所以“潜会”先结合在一起,然后带宾语“秦伯”。如果是“晋侯将会秦伯”,则“将”是指“会秦伯”将要出现,那就“会秦伯”先结合在一起,然后“将”做“会秦伯”的状语。又,动词性结构后面的补语一般认为是补充说明动词性结构的,所以“于王城”应该是“潜会秦伯”的补语,而不应该是“晋侯潜会秦伯”的补语。
(14)
(《史记·项羽本纪》)
这里“徙义帝长沙郴县”等于说“徙义帝于长沙郴县”,有介词“于”是补语,没有介词“于”也是补语。本句的主语“项羽”承前省略,未出现。
(15)
(《论语·学而》)
本句是无主句,“今”并不是后面“有一人”的主语。同时,“一人”是兼语。
(16)
(《孟子·万章上》)
这里“皆天也”是判断句型,“天”虽然是名词,但是“皆”是修饰后面的谓语,所以“皆天”是偏正结构状语式。“非人之所能为也”与此同。
(17)
(《论衡·刺孟》)
这里“由周”是介词短语,“至孟子之时”是动宾结构。“王者”意思是“王天下的人”,“王”是动词,“者”虽然是助词,但仍具有指称作用,相当于代词,所以是中心语。
(18)
(《荀子·天论》)
这里“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都是偏正化的主谓结构,在分析结构成分时,它们就作为一般的偏正结构来看待。“是”是代词,复指前面的内容,因而跟前面的内容是并列语,形成并列结构。“是”和“世常有之”原来是主谓关系[94] ,“世”等于说“代”,是时间状语,这里插入了双重否定“无”和“不”,原来的主谓结构不变。
(19)
(《孟子·梁惠王上》)
这里“七十者”意为“七十岁的人”,“者”虽然是助词,但是具有强烈的指称作用,在“七十者”中处于中心语的地位,所以我们把这个结构处理为偏正结构。“然而”的意思是“这样却……”,“然”是代词,复指前面的内容,所以“然”跟前面的内容为并列语。“七十者……然”和“不王”也是并列语,不过应该是连续式;然后从“七十者”到“不王”整个结构做“者”的修饰语,“者”是中心语。“未之有也”的“之”是动词“有”的前置宾语。
(20)
(《史记·陈涉世家》)
这里“令辱之”实际上是“令之辱之”或“令尉辱之”,所以是兼语结构。
4.3 关于“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的句法分析,王力《汉语史稿》第三章第三十六节提出:“‘所’字经常放在外动词(及物动词)的前面,它的语法作用是使这个动词、整个谓语形式或整个句子形式都变为定语的性质。”马汉麟《古代汉语“所”字的指代作用和“所”字词组的分析》[95] 也说:“‘所’字直接放在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构成一个单一的语法单位。”这就是说,在“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中,“所”字的语法作用还涉及它前面的名词(代词),“所”字是插入到名词和动词当中的,当我们在做句法分析时,应该把整个“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看成一个“所”字短语,其中的名词(代词)跟动词处于同一个层次上[96] 。举例来说,就是:
(《孟子·滕文公下》)
对此,王力《汉语语法史》则又提出:“‘所’字是一种特殊代词,它放在动词前面,作为动词的宾语,它和动词结合后,成为名词性词组。”这就是说,在“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中,“所”只是跟它后面的动词组成一个“所”字短语,至于它前面的名词(代词)则是处在另一个层次上。举例来说,也就是:
(《孟子·滕文公下》)
我们认为,王力后一种处理是正确的,即认为“所”字只跟它后面的动词组成“所”字短语。这样处理的理由是,有许多“所”字短语前面并没有名词(代词),或者虽然有名词(代词),但是名词(代词)后面往往有一个“之”字,例如:
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 焉。(《左传·桓公十七年》)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 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得其心有道:所欲 与之聚之,所恶 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
其北陵,文王之 所辟风雨 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 所筑 与?(《孟子·滕文公下》)
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 所大愿 也。(《战国策·秦策》)
君子于其 所不知 ,盖阙如也。(《论语·子路》)
这些都很难认为是“所”字插在主谓结构之中[97] 。
此外,当助词“所”跟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结合,后面又跟有动词的时候,我们认为应该是“所”先跟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结合,然后再跟后面的动词组合成“所”字短语。这是因为:第一,“所”和介词组合而成的短语有时也可以独立使用,如“日夜惟思所以,未能尽明”(《汉书·于定国传》)、“所由不在于物,在于人也”(王充《论衡·率性》)。第二,如果是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跟后面的动词先结合起来,那么由于介词宾语只能是名词性的,就会发现介词跟动词无法直接结合[98] 。
另外,当助词“所”跟“者”结合的时候,则是整个“所”字短语修饰“者”字,“者”是中心语。
4.4 以下举一些复杂型结构的例子,用树型图进行语法分析。
(1)
(《论语·子张》)
(2)
(《荀子·天论》)
这里“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承前省略了主语“常”(规律),所以跟前面“天行有常”一起形成两个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
(3)
(《左传·隐公元年》)
这里“诸”是“之于”的合音字,所以“伐之”为动宾结构,“于鄢”做“伐之”的补语。
(4)
(《韩非子·五蠹》)
这里“君为流涕”里的“为流涕”实际上是“为之流涕”,句中不用“之”这个代词,可以说是一种紧缩式的偏正结构。
(5)
(《礼记·学记》)
(6)
(《史记·陈丞相世家》)
(7)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这里“不如”是连词,本来与“与其”前后呼应,造成“与其……不如……”的结构,表示选择关系,这里省略了“与其”。又“大决所犯”中的“所”,是一个具有指称作用的助词,它和动词组成的“所”字结构具有名词性。“使道”等于说“使之导”。
(8)
(《论语·学而》)
(9)
(《淮南子·说林训》)
(10)
(司马迁《报任安书》)
(11)
(《战国策·赵策》)
这里“念悲其远也”表示原因,“媪之送燕后也,……”表示结果。“持其踵而为之泣”之前省略主语“媪”,“念悲其远也”同。
(12)
(《孟子·告子上》)
(13)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14)
(《左传·隐公十一年》)
(15)
(《史记·秦始皇本纪》)
(16)
(《论语·学而》)
这里“食无求饱”,是说“在吃的方面不要求饱”,所以“食”和“无求饱”是状语式偏正结构。
注解
[1] 我们这里所说的句子是指语法学上的句子,与一般的概念有所不同。一般所谓的句子,只是指说话中可以用停顿来划分的单位,例如人们认为四言诗是四字一句,五言诗是五字一句,七言诗是七字一句。也有人认为句子的定义是“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但是意思完整与否,要看所处的语言环境,往往此处不以为完整,彼处却以为完整。还有人认为主谓结构才是句子,但这是西方语法的观念,并不合于古汉语的实际,古汉语中存在着大量非主谓结构的句子。我们认为古汉语语法学上的句子应该根据语调的完整与否来加以判别。
[2] 这一句的意思是“好人富有叫做奖赏,坏人富有叫做灾殃”。
[3] 也有学者不同意古汉语中有副词谓语式,例如胡力文《文言文法讲义》(常德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第二章第三节说:有人把《邹忌讽齐王纳谏》“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赤壁之战》“与刘豫州协规同力,破操军必矣”两个例句“认作副词谓语句”,“我们认为这里的‘甚’‘必’是形容词,上举两句是形容词谓语句。”但是,如同我们这里所举的“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两句中的“庶几”、“未”,总无法否认是副词吧。
[4] “卒”,同“猝”,仓促。“患”,祸患。“微”,不显著。
[5] “召我者”,召唤我的人。“徒”,白白地,没有用意的。
[6] 动宾结构中支配宾语的动词,和动补结构中受补语说明的动词又称为“述语”。
[7] “不处”,意思是“不是地方”,指不该种树之处。“伤本”,伤害根本。
[8] 上古汉语的判断句大多不用判断词“是”,其结构成分主要是主语和谓语,没有宾语,这样的判断句就只有起事主语,而没有止事宾语,其止事应该是谓语。如《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纯孝也。”“颍考叔”是起事主语,“纯孝”是止事谓语。
[9] 这一句的意思是“马因为太肥而病死”。
[10] 正由于“非”否定的是它后面的整个谓语,所以尽管“非”也是一个否定副词,但是它后面的动词的代词宾语从来不前置,而并不像其他否定副词“不”、“未”、“毋”、“莫”那样,后面的代词宾语会前置。例如《左传·文公七年》:“吾与之同罪,非义之也,将何见焉?”(我跟他相同罪过,并不是认为他有道义才跟他来的,为什么要见面呢?)根据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的规律,“非义之也”应该说成“非之义也”,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前置。
[11] “以十数”,意思是“用十来数”,即数十人。“信”,韩信。
[12] 处在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性中心语、形容词性中心语的修饰语如果是副词等,则这些修饰语仍是状语。如《论语·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前一个“人”是名词做“不己知”的修饰语,因此是定语,而后一个“不”是副词做“知人”的修饰语,因此仍是状语。
[13] 这一句的意思是“在邯郸等待后面的命令”。
[14] “反是”等于说“反于是”,意思是“跟这相反”。
[15] “遮说汉王”,意思是“拦住汉王诉说”。“以义帝死故”,因为义帝被杀死的缘故。
[16] 这一句的意思是“木匠、车工,他们的动机是靠自己的职业谋饭吃”。梓人、匠人是木工,轮人是制车轮者,舆人是制车厢者。
[17] 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语缓例”、卷四“语词复用例”。
[18] “沟”、“渎”、“浍”都是田间水渠。“池”,池塘。
[19] “雅”、“故”、“本”都是“本来”的意思。
[20] “大抵率”可能是“大抵”和“大率”的连用,并省略了一个“大”字。如同现代汉语北方话“大家”和“大伙儿”合并成“大家伙儿”一样。不过也可能是“大抵”和“率”的连用。
[21] “王终遣之”,意思是“大王最终派遣他”。“之”,指赵括。“妾”,赵括之母。“随坐”,连坐。
[22] “藉”、“弟”、“令”是三个假设连词连用。
[23] “享王”,设享礼招待周天子;“后之鞶鉴”,王后的丝带铜镜;“爵”,青铜酒杯。爵比鞶鉴贵重。
[24] “为”通“伪”,“伪设”意思是“虚构事实”。
[25] “谗谀”,指谗谀之人;“无罪”,指无罪之人。“使伛以天性剖背”,指宋康王解剖伛偻之人的背;“天性”,指天然形成。
[26] “孟贲”,古代勇士。“乌获”,古代大力士。“离娄”,古代视力特别好的人。“知”,同“智”。
[27] “偷幸”,苟且侥幸。
[28] “非”,非难。“取”,采取。“乡”,以前。
[29] 参杨伯峻《古汉语中之罕见的语法现象》(载《中国语文》1982年第6期)、刘瑞明《“於”的一种助词用法》(载《九江师专学报》1988年第3期)。王力《汉语语法史》第十章(五)也认为“作于楚宫”(《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不畏于天”(《诗经·小雅·雨无正》)、“享于祖考”(《诗经·小雅·信南山》)、“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韩愈《进学解》)中的“于”不是介词,而是语助词。
[30] 董秀芳《古汉语中动名之间“于/於”的功能再认识》,载《古汉语研究》2006年第2期。引文中所说例(1)至例(13)我们这里没有列出。
[31] 但是疑问代词“谁”作定语一般要加“之”,参第一章第六节6.3脚注。
[32] 如杨伯峻《文言语法》(北京大众出版社,1955年)第九章、廖振佑《古代汉语特殊语法》(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四章第三节。
[33] 例如余贞洁《也谈古汉语处所词语作补语问题》(载《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一文统计,“动词 + 处所名词补语”句式,《左传》中出现35次,《史记》中出现487次,“动词 + 宾语 + 处所名词补语”句式,《左传》中出现10次,《史记》中出现456次。
[34] 参王保才《试论“属之昭奚恤”一类句型的语法结构》,载《天津师大学报》1982年第6期。又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1962年第1版为“属之昭奚恤”加注说:“这是双宾语句子。”1981年第2版删去了这个注。
[35] 参拙文《上古汉语语法札记》,载《语言研究集刊》第5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
[36] “贤不齐”,意为“贤于不齐”。“不齐”是孔子弟子宓子贱的名。
[37] “诛屦于徒人费”意为“向侍从费索要鞋子”。“徒”是“侍”字之误。
[38] 戴浩一《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Temporal Sequence and Chinese Word Order),黄河译,载《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39] 谢信一《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Time and Imagery in Chinese),叶蜚声译,载《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4期,1992年第1、3期。
[40] L表示处所。
[41] 参蒋绍愚《抽象原则和临摹原则在汉语语法史中的体现》,载《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4期。
[42] 参张赪《从先秦时期“介词 + 场所”在句中不合规律分布的用例看汉语的词序原则》,载《语言研究》2000年第2期。
[43] 这一句的意思是“成山陡然入海,居于齐地最东北角……”。
[44] “最比其羸弱者”即“比其最羸弱者”,意思是“所分粮食跟最羸弱的人一样少”。
[45] 这一句的意思是“商汤王、周武王是天下最善于实行禁令的人”。
[46] 这一句的意思是“长公主因此大大怨恨霍光”。
[47] 这一句的意思是“皇后是上官安的亲女儿”。
[48] 马建忠前面所举的都是“亲”字做人称代词的例子,但这一句是“亲”字做形容词,所以说“不同”。
[49] 中华书局,1962年。
[50] “反子”,返还给您。“闾里”,指邻居。“知识”,认识的人。
[51] 这一句的意思是“回去以后自己思考,却也能够发挥,颜回啊并不愚蠢”。
[52] “胥后令”,意思是“等待后面的命令”。
[53] 一般把这种结构称为“连动式”,但是实际上组成这种结构的不止是动词,还有形容词,所以我们称之为“连续式”。
[54] “居不安,食不饱”等于说“居而不安,食而不饱”。“食不饱”不是动补结构,不同于现代汉语的“吃不饱”。
[55] 这里第一例的“庚辰”、第二例的“冬十二月”、第三例的“今”都是时间名词,在句子中充当状语。
[56] “虫出”,意思是“尸体腐烂,蛆虫流出”。
[57] “经始勿亟”,意思是“周文王说,开始建筑灵台的时候不要着急,慢慢来”。
[58] 马忠《古代汉语语法》,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
[59] “赋”,征收。“鼓”,量词,一鼓为四石。
[60] 也有人根据王引之《经传释词》“‘之’犹‘於’也”的意见,认为“吾既已言之王矣”、“毛遂奉铜盘跪进之楚王”这样的“之”用作“于”,“言之王”就是“言于王”,“进之楚王”就是“进于楚王”(参夏雨新《关于古汉语的双宾语问题》,载北京市语言学会编《语言研究与应用》,商务印书馆,1992年)。还有人认为“杀而埋之马矢之中”这样的“之”是“诸”的通假(参李佐丰《〈左传〉的体词性双宾语》,载《语苑撷英——庆祝唐作藩教授七十寿辰学术论文集》,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年)。这都不失为一种解释。不过考虑到“请奏盆缶秦王”、“又献玉斗范增”这样的句子,当中没有“之”,我们不取这种解释。
[61] “可也简”意思是“他简单得好”。“可”,可以。
[62] 有一些“问”是慰问义,不是询问义,所以语法不同。如《论语·泰伯》:“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朱熹《论语集注》云:“问之者,问其疾也。”误。“问之”应该是慰问他。
[63] 载《汉语论丛》(文史哲杂志编辑委员会编),中华书局,1958年。
[64] 洪文“次宾语”指间接宾语,“正宾语”指直接宾语。
[65] 慰问、馈赠、责让义的“问”不在此例。如《左传·昭公二十年》:“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楚王相信了,责问伍奢。伍奢回答说:“大王有过一次错误就很严重了,为什么还要相信谗言?”)
[66] “格于文祖”,意思是“到达文祖庙(尧的太庙)”。“四岳”,四方诸侯之长。
[67] 这句话的意思是“古人有一句话:(有事儿的话)可以询问喂牲口的人和打柴的人”。
[68] “政事”,国家大事。
[69] “必咨于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谓必咨询于所谓忠信之人也。”“访问于善”,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善即善人。”“咨亲为询”,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上句‘访问于善’为咨询对象,此以下则咨询内容。”“周”、“善”是间接宾语,“亲”、“礼”、“事”、“难”是直接宾语。
[70] “八虞”、“二虢”、南宫、蔡、原、辛、尹,都是当时的贤人。
[71] 参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之”字下、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卷二“‘之’‘其’通用例”、马国栋《之作其小议》(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刘百顺《也谈“动之名”结构中的“之”》(载《中国语文》1981年第5期)、王冠军《古汉语双宾结构再认识》(载《天津师大学报》1986年第1期)、何九盈《古汉语语法札记一则——“动·之·名”与“动·其·名”》(载《中国语文》1993年第3期)、唐钰明《古汉语“动 + 之 + 名”结构的变换分析》(载《中国语文》1994年第3期)、张世禄《论古代汉语双宾式》(载《天津师大学报》1996年第5期)。
[72] 参颜景常《古汉语中的“为之b”结构》(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何乐士《先秦“夺 + 之 + 名”双宾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4期)、殷国光《关于“为·之·名”、“夺·之·名”的几点看法》(载《语言学论丛》第十二辑,商务印书馆,1984年)、姜汉椿《谈〈左传〉的双宾语句》(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6期)、张耕夫《也谈古汉语“夺之N”的结构及变换分析》(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三辑,商务印书馆,2001年)。
[73] 参邵永海《“枕之股”的句法和语义》,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五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
[74] 还有的时候,这个“为”通“谓”,如《韩非子·说林上》:“岂有为人之臣而又为之客哉?故曰主人也。”第二个“为”通“谓”。
[75] “雅故本”,是“雅”、“故”、“本”三个副词连用,意思是“一向,素来”。
[76] 参杨伯峻《古汉语中之罕见语法现象》(载《中国语文》1982年第6期)、张博《“动宾结构+宾语”的条件及发展趋势》(载《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3期)。
[77] 参谢质彬《试论“分系式”》(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4期)、杨剑桥《实用古汉语知识宝典》(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古汉语分系式说”条和“合叙”条。
[78] 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载《汉语论丛》,《文史哲论丛》第四辑,1958年。《山东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余健萍《使成式的起源和发展》(载《语法论集》2,中华书局,1957年)、杨建国《补语式发展试探》(载《语法论集》3,中华书局,1959年)、潘允中《汉语动补结构的发展》(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1期)、何乐士《〈史记〉语法特点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十五章等。
[79] “葺”,赵人名。
[80] 参何乐士《〈左传〉的单句和复句初探》,载程湘清主编《先秦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
[81] 何乐士《〈史记〉语法特点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
[82] 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指出,《史记·高祖本纪》:“项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匈,仍扪足曰:‘虏中吾指!’”前面说“射中”,后面说“中”,可见“中”是主要动词。这里我们也补一个例子,《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二礼”,指礼至及其弟弟。“赴外”,到城外。)前面说“掖……杀之”,后面说“掖杀”,可见“掖杀”是两个动词连用。
[83] 持先秦说的学者认为,使动用法和动补式的形成具有直接的联系,正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一文所说:“汉语动词发展到使动词广泛应用的时候,使动性复式动词的产生时机实际已经成熟了。……所以使动词广泛应用的时期,实际上就是使动性复式动词的孕育时期。这是很自然的,只要在使动词的前面再加上一个表动原的动词,就变成使动性复式动词。”但是,反对先秦说和汉代说的学者恰恰认为,必须是使动用法普遍消失以后,动补式才开始产生。例如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指出:“有很多动结式‘V1 + V2’是由动词并列式‘V1 + V2’发展而来的。两者的区别是:a. 如果‘V2’是他动词,或者是用作使动的自动词和形容词,和后面的宾语构成述宾关系(包括述语和使动宾语的关系),那么这个结构实际上是并列式。只有当‘V2’自动词化或虚化,或者自动词不再用作使动,和后面的宾语不能构成述宾关系,这才是动结式。b. 并列式中两个动词或是并用,或是相承,语义重心通常在后一动词;动结式中动词和补语结合紧密,语义重心通常在前一动词。这两个标准中,a是主要标准,b是辅助标准。”
[84] 参王力《汉语史稿》(中册)(中华书局1958年,1980年新版)第四十六节、祝敏彻《先秦两汉时期的动词补语》(载《语言学论丛》第2期,商务印书馆,1958年)、程湘清《〈论衡〉复音词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柳士镇《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载《古汉语研究》第2期,1994年)、吴福祥《试论现代汉语动补结构的来源》(载江蓝生、侯精一主编《汉语的现状与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85] 王力把这种结构叫做“使成式”。关于使成式,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的定义是:“凡叙述词和它的末品补语成为因果关系者,叫做使成式。”这个定义有缺陷,因而在《汉语史稿》(中册)第四十六节修订为:“使成式(causative form)是一种仂语的结构方式。从形式上说,是外动词带着形容词(‘修好’,‘弄坏’),或者是外动词带着内动词(‘打死’,‘救活’);从意义上说,是把行为及其结果在一个动词性仂语中表示出来。这种行为能使受事者得到某种结果,所以叫做使成式。”这一定义仍有缺陷,即只包括语义上指向受事宾语的那一类补语(如“修好桌椅”、“打死人”),而目前学术界所谓的“动结式”范围较广。
[86] 参李平《〈世说新语〉和〈百喻经〉中的动补结构》(载《语言学论丛》第14辑,商务印书馆,1987年)、梅祖麟《从汉代的“动、杀”、“动、死”来看动补结构的发展》(载《语言学论丛》第16辑,商务印书馆,1991年)、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又梅祖麟《唐代、宋代共同语的语法和现代方言的语法》(载《中国境内语言暨语言学》第2期,1994年)一文说:“太田先生认为这种句式到唐代才产生。我们赞成他的说法。”似乎梅氏又主张唐代说。不过比起《从汉代的“动、杀”、“动、死”来看动补结构的发展》一文,此文大概写作较早,正式发表较晚,所以我们仍以为梅氏主六朝说。
[87] 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日本江南书院,1958年,蒋绍愚、徐昌华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88] 参肖贤彬《据居延汉简讨论汉代动补式问题》,《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89] 《汉语的连动性复式动词》,载《语言研究》第2期,科学出版社,1957年。
[90] 参何乐士《〈左传〉的单句和复句初探》,载程湘清主编《先秦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
[91] 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十五章。
[92] “缓师”,意为“延缓出兵”。“生心”,意为“产生别的念头”。
[93] “不肃而成”,意为“不必严格就能成功”。
[94] 严格地说,“是”是“有”的宾语,宾踞主位以后,“有”后面再加一个形式宾语“之”回指“是”。
[95] 载《中国语文》1962年第10期。
[96] 刘景农的《汉语文言语法》第五章第二节也是这个意思,他说:“不完全的主谓词组做定语,而中心词就是定语里他动词的宾语时,在文言这他动词前边就需要加‘所’。”“比如‘武松打虎’这句话,本来是句子。如果把它改为词组,……重点在‘虎’的话,在现代语里虽然可说‘武松打的虎’,但文言却不能单纯地改‘的’为‘之’说成‘武松打之虎’,在这种场合就需要在动词‘打’前边加‘所’,成为:‘武松所打之虎’。”
[97] 参宋绍年《关于“名(代) + 所 + 动”结构的切分》,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2期。
[98] 参张之强《“所”字复议》(载《古汉语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96年)。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介词后面是省略了名词宾语。这种意见其实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上古典籍中,这种情况下介词后面从来没有出现过名词宾语,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不能说它是省略了。
4.2 这里先举一些简单型结构的例子,用树型图进行语法分析。
(1)
(《战国策·秦策》)
(2)
(《左传·隐公元年》)
(3)
(《战国策·赵策》)
这里“老臣贱息”就是“舒祺”,所以它们是并列语。
(4)
(《史记·高祖本纪》)
(5)
(《孟子·滕文公上》)
(6)
(《战国策·楚策》)
(7)
(《左传·成公三年》)
(8)
(《左传·襄公十九年》)
这里“所”跟动词性结构“得于齐”组成“所”字结构,修饰“兵”;而介词“以”跟“所得于齐之兵”组成介词短语,修饰后面的“作林钟而铭鲁功”。
(9)
(《论语·述而》)
(10)
(《孟子·滕文公上》)
(11)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12)
(《左传·隐公元年》)
这里“西鄙北鄙”是兼语,即它既是前面动词“命”的宾语,又是后面动词性结构“贰于己”的主语。
(13)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这里“潜会”的意思“偷偷地会面”,“潜”是这一次“会”的一种属性,所以“潜会”先结合在一起,然后带宾语“秦伯”。如果是“晋侯将会秦伯”,则“将”是指“会秦伯”将要出现,那就“会秦伯”先结合在一起,然后“将”做“会秦伯”的状语。又,动词性结构后面的补语一般认为是补充说明动词性结构的,所以“于王城”应该是“潜会秦伯”的补语,而不应该是“晋侯潜会秦伯”的补语。
(14)
(《史记·项羽本纪》)
这里“徙义帝长沙郴县”等于说“徙义帝于长沙郴县”,有介词“于”是补语,没有介词“于”也是补语。本句的主语“项羽”承前省略,未出现。
(15)
(《论语·学而》)
本句是无主句,“今”并不是后面“有一人”的主语。同时,“一人”是兼语。
(16)
(《孟子·万章上》)
这里“皆天也”是判断句型,“天”虽然是名词,但是“皆”是修饰后面的谓语,所以“皆天”是偏正结构状语式。“非人之所能为也”与此同。
(17)
(《论衡·刺孟》)
这里“由周”是介词短语,“至孟子之时”是动宾结构。“王者”意思是“王天下的人”,“王”是动词,“者”虽然是助词,但仍具有指称作用,相当于代词,所以是中心语。
(18)
(《荀子·天论》)
这里“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都是偏正化的主谓结构,在分析结构成分时,它们就作为一般的偏正结构来看待。“是”是代词,复指前面的内容,因而跟前面的内容是并列语,形成并列结构。“是”和“世常有之”原来是主谓关系[94] ,“世”等于说“代”,是时间状语,这里插入了双重否定“无”和“不”,原来的主谓结构不变。
(19)
(《孟子·梁惠王上》)
这里“七十者”意为“七十岁的人”,“者”虽然是助词,但是具有强烈的指称作用,在“七十者”中处于中心语的地位,所以我们把这个结构处理为偏正结构。“然而”的意思是“这样却……”,“然”是代词,复指前面的内容,所以“然”跟前面的内容为并列语。“七十者……然”和“不王”也是并列语,不过应该是连续式;然后从“七十者”到“不王”整个结构做“者”的修饰语,“者”是中心语。“未之有也”的“之”是动词“有”的前置宾语。
(20)
(《史记·陈涉世家》)
这里“令辱之”实际上是“令之辱之”或“令尉辱之”,所以是兼语结构。
4.3 关于“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的句法分析,王力《汉语史稿》第三章第三十六节提出:“‘所’字经常放在外动词(及物动词)的前面,它的语法作用是使这个动词、整个谓语形式或整个句子形式都变为定语的性质。”马汉麟《古代汉语“所”字的指代作用和“所”字词组的分析》[95] 也说:“‘所’字直接放在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构成一个单一的语法单位。”这就是说,在“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中,“所”字的语法作用还涉及它前面的名词(代词),“所”字是插入到名词和动词当中的,当我们在做句法分析时,应该把整个“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看成一个“所”字短语,其中的名词(代词)跟动词处于同一个层次上[96] 。举例来说,就是:
(《孟子·滕文公下》)
对此,王力《汉语语法史》则又提出:“‘所’字是一种特殊代词,它放在动词前面,作为动词的宾语,它和动词结合后,成为名词性词组。”这就是说,在“名词(代词)+ 所 + 动词”结构中,“所”只是跟它后面的动词组成一个“所”字短语,至于它前面的名词(代词)则是处在另一个层次上。举例来说,也就是:
(《孟子·滕文公下》)
我们认为,王力后一种处理是正确的,即认为“所”字只跟它后面的动词组成“所”字短语。这样处理的理由是,有许多“所”字短语前面并没有名词(代词),或者虽然有名词(代词),但是名词(代词)后面往往有一个“之”字,例如:
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 焉。(《左传·桓公十七年》)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 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得其心有道:所欲 与之聚之,所恶 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
其北陵,文王之 所辟风雨 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 所筑 与?(《孟子·滕文公下》)
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 所大愿 也。(《战国策·秦策》)
君子于其 所不知 ,盖阙如也。(《论语·子路》)
这些都很难认为是“所”字插在主谓结构之中[97] 。
此外,当助词“所”跟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结合,后面又跟有动词的时候,我们认为应该是“所”先跟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结合,然后再跟后面的动词组合成“所”字短语。这是因为:第一,“所”和介词组合而成的短语有时也可以独立使用,如“日夜惟思所以,未能尽明”(《汉书·于定国传》)、“所由不在于物,在于人也”(王充《论衡·率性》)。第二,如果是介词“以”、“从”、“由”、“自”、“为”、“与”等跟后面的动词先结合起来,那么由于介词宾语只能是名词性的,就会发现介词跟动词无法直接结合[98] 。
另外,当助词“所”跟“者”结合的时候,则是整个“所”字短语修饰“者”字,“者”是中心语。
4.4 以下举一些复杂型结构的例子,用树型图进行语法分析。
(1)
(《论语·子张》)
(2)
(《荀子·天论》)
这里“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承前省略了主语“常”(规律),所以跟前面“天行有常”一起形成两个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
(3)
(《左传·隐公元年》)
这里“诸”是“之于”的合音字,所以“伐之”为动宾结构,“于鄢”做“伐之”的补语。
(4)
(《韩非子·五蠹》)
这里“君为流涕”里的“为流涕”实际上是“为之流涕”,句中不用“之”这个代词,可以说是一种紧缩式的偏正结构。
(5)
(《礼记·学记》)
(6)
(《史记·陈丞相世家》)
(7)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这里“不如”是连词,本来与“与其”前后呼应,造成“与其……不如……”的结构,表示选择关系,这里省略了“与其”。又“大决所犯”中的“所”,是一个具有指称作用的助词,它和动词组成的“所”字结构具有名词性。“使道”等于说“使之导”。
(8)
(《论语·学而》)
(9)
(《淮南子·说林训》)
(10)
(司马迁《报任安书》)
(11)
(《战国策·赵策》)
这里“念悲其远也”表示原因,“媪之送燕后也,……”表示结果。“持其踵而为之泣”之前省略主语“媪”,“念悲其远也”同。
(12)
(《孟子·告子上》)
(13)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14)
(《左传·隐公十一年》)
(15)
(《史记·秦始皇本纪》)
(16)
(《论语·学而》)
这里“食无求饱”,是说“在吃的方面不要求饱”,所以“食”和“无求饱”是状语式偏正结构。
注解
[1] 我们这里所说的句子是指语法学上的句子,与一般的概念有所不同。一般所谓的句子,只是指说话中可以用停顿来划分的单位,例如人们认为四言诗是四字一句,五言诗是五字一句,七言诗是七字一句。也有人认为句子的定义是“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但是意思完整与否,要看所处的语言环境,往往此处不以为完整,彼处却以为完整。还有人认为主谓结构才是句子,但这是西方语法的观念,并不合于古汉语的实际,古汉语中存在着大量非主谓结构的句子。我们认为古汉语语法学上的句子应该根据语调的完整与否来加以判别。
[2] 这一句的意思是“好人富有叫做奖赏,坏人富有叫做灾殃”。
[3] 也有学者不同意古汉语中有副词谓语式,例如胡力文《文言文法讲义》(常德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第二章第三节说:有人把《邹忌讽齐王纳谏》“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赤壁之战》“与刘豫州协规同力,破操军必矣”两个例句“认作副词谓语句”,“我们认为这里的‘甚’‘必’是形容词,上举两句是形容词谓语句。”但是,如同我们这里所举的“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两句中的“庶几”、“未”,总无法否认是副词吧。
[4] “卒”,同“猝”,仓促。“患”,祸患。“微”,不显著。
[5] “召我者”,召唤我的人。“徒”,白白地,没有用意的。
[6] 动宾结构中支配宾语的动词,和动补结构中受补语说明的动词又称为“述语”。
[7] “不处”,意思是“不是地方”,指不该种树之处。“伤本”,伤害根本。
[8] 上古汉语的判断句大多不用判断词“是”,其结构成分主要是主语和谓语,没有宾语,这样的判断句就只有起事主语,而没有止事宾语,其止事应该是谓语。如《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纯孝也。”“颍考叔”是起事主语,“纯孝”是止事谓语。
[9] 这一句的意思是“马因为太肥而病死”。
[10] 正由于“非”否定的是它后面的整个谓语,所以尽管“非”也是一个否定副词,但是它后面的动词的代词宾语从来不前置,而并不像其他否定副词“不”、“未”、“毋”、“莫”那样,后面的代词宾语会前置。例如《左传·文公七年》:“吾与之同罪,非义之也,将何见焉?”(我跟他相同罪过,并不是认为他有道义才跟他来的,为什么要见面呢?)根据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的规律,“非义之也”应该说成“非之义也”,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前置。
[11] “以十数”,意思是“用十来数”,即数十人。“信”,韩信。
[12] 处在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动词性中心语、形容词性中心语的修饰语如果是副词等,则这些修饰语仍是状语。如《论语·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前一个“人”是名词做“不己知”的修饰语,因此是定语,而后一个“不”是副词做“知人”的修饰语,因此仍是状语。
[13] 这一句的意思是“在邯郸等待后面的命令”。
[14] “反是”等于说“反于是”,意思是“跟这相反”。
[15] “遮说汉王”,意思是“拦住汉王诉说”。“以义帝死故”,因为义帝被杀死的缘故。
[16] 这一句的意思是“木匠、车工,他们的动机是靠自己的职业谋饭吃”。梓人、匠人是木工,轮人是制车轮者,舆人是制车厢者。
[17] 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语缓例”、卷四“语词复用例”。
[18] “沟”、“渎”、“浍”都是田间水渠。“池”,池塘。
[19] “雅”、“故”、“本”都是“本来”的意思。
[20] “大抵率”可能是“大抵”和“大率”的连用,并省略了一个“大”字。如同现代汉语北方话“大家”和“大伙儿”合并成“大家伙儿”一样。不过也可能是“大抵”和“率”的连用。
[21] “王终遣之”,意思是“大王最终派遣他”。“之”,指赵括。“妾”,赵括之母。“随坐”,连坐。
[22] “藉”、“弟”、“令”是三个假设连词连用。
[23] “享王”,设享礼招待周天子;“后之鞶鉴”,王后的丝带铜镜;“爵”,青铜酒杯。爵比鞶鉴贵重。
[24] “为”通“伪”,“伪设”意思是“虚构事实”。
[25] “谗谀”,指谗谀之人;“无罪”,指无罪之人。“使伛以天性剖背”,指宋康王解剖伛偻之人的背;“天性”,指天然形成。
[26] “孟贲”,古代勇士。“乌获”,古代大力士。“离娄”,古代视力特别好的人。“知”,同“智”。
[27] “偷幸”,苟且侥幸。
[28] “非”,非难。“取”,采取。“乡”,以前。
[29] 参杨伯峻《古汉语中之罕见的语法现象》(载《中国语文》1982年第6期)、刘瑞明《“於”的一种助词用法》(载《九江师专学报》1988年第3期)。王力《汉语语法史》第十章(五)也认为“作于楚宫”(《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不畏于天”(《诗经·小雅·雨无正》)、“享于祖考”(《诗经·小雅·信南山》)、“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韩愈《进学解》)中的“于”不是介词,而是语助词。
[30] 董秀芳《古汉语中动名之间“于/於”的功能再认识》,载《古汉语研究》2006年第2期。引文中所说例(1)至例(13)我们这里没有列出。
[31] 但是疑问代词“谁”作定语一般要加“之”,参第一章第六节6.3脚注。
[32] 如杨伯峻《文言语法》(北京大众出版社,1955年)第九章、廖振佑《古代汉语特殊语法》(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四章第三节。
[33] 例如余贞洁《也谈古汉语处所词语作补语问题》(载《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一文统计,“动词 + 处所名词补语”句式,《左传》中出现35次,《史记》中出现487次,“动词 + 宾语 + 处所名词补语”句式,《左传》中出现10次,《史记》中出现456次。
[34] 参王保才《试论“属之昭奚恤”一类句型的语法结构》,载《天津师大学报》1982年第6期。又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1962年第1版为“属之昭奚恤”加注说:“这是双宾语句子。”1981年第2版删去了这个注。
[35] 参拙文《上古汉语语法札记》,载《语言研究集刊》第5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
[36] “贤不齐”,意为“贤于不齐”。“不齐”是孔子弟子宓子贱的名。
[37] “诛屦于徒人费”意为“向侍从费索要鞋子”。“徒”是“侍”字之误。
[38] 戴浩一《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Temporal Sequence and Chinese Word Order),黄河译,载《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39] 谢信一《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Time and Imagery in Chinese),叶蜚声译,载《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4期,1992年第1、3期。
[40] L表示处所。
[41] 参蒋绍愚《抽象原则和临摹原则在汉语语法史中的体现》,载《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4期。
[42] 参张赪《从先秦时期“介词 + 场所”在句中不合规律分布的用例看汉语的词序原则》,载《语言研究》2000年第2期。
[43] 这一句的意思是“成山陡然入海,居于齐地最东北角……”。
[44] “最比其羸弱者”即“比其最羸弱者”,意思是“所分粮食跟最羸弱的人一样少”。
[45] 这一句的意思是“商汤王、周武王是天下最善于实行禁令的人”。
[46] 这一句的意思是“长公主因此大大怨恨霍光”。
[47] 这一句的意思是“皇后是上官安的亲女儿”。
[48] 马建忠前面所举的都是“亲”字做人称代词的例子,但这一句是“亲”字做形容词,所以说“不同”。
[49] 中华书局,1962年。
[50] “反子”,返还给您。“闾里”,指邻居。“知识”,认识的人。
[51] 这一句的意思是“回去以后自己思考,却也能够发挥,颜回啊并不愚蠢”。
[52] “胥后令”,意思是“等待后面的命令”。
[53] 一般把这种结构称为“连动式”,但是实际上组成这种结构的不止是动词,还有形容词,所以我们称之为“连续式”。
[54] “居不安,食不饱”等于说“居而不安,食而不饱”。“食不饱”不是动补结构,不同于现代汉语的“吃不饱”。
[55] 这里第一例的“庚辰”、第二例的“冬十二月”、第三例的“今”都是时间名词,在句子中充当状语。
[56] “虫出”,意思是“尸体腐烂,蛆虫流出”。
[57] “经始勿亟”,意思是“周文王说,开始建筑灵台的时候不要着急,慢慢来”。
[58] 马忠《古代汉语语法》,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
[59] “赋”,征收。“鼓”,量词,一鼓为四石。
[60] 也有人根据王引之《经传释词》“‘之’犹‘於’也”的意见,认为“吾既已言之王矣”、“毛遂奉铜盘跪进之楚王”这样的“之”用作“于”,“言之王”就是“言于王”,“进之楚王”就是“进于楚王”(参夏雨新《关于古汉语的双宾语问题》,载北京市语言学会编《语言研究与应用》,商务印书馆,1992年)。还有人认为“杀而埋之马矢之中”这样的“之”是“诸”的通假(参李佐丰《〈左传〉的体词性双宾语》,载《语苑撷英——庆祝唐作藩教授七十寿辰学术论文集》,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年)。这都不失为一种解释。不过考虑到“请奏盆缶秦王”、“又献玉斗范增”这样的句子,当中没有“之”,我们不取这种解释。
[61] “可也简”意思是“他简单得好”。“可”,可以。
[62] 有一些“问”是慰问义,不是询问义,所以语法不同。如《论语·泰伯》:“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朱熹《论语集注》云:“问之者,问其疾也。”误。“问之”应该是慰问他。
[63] 载《汉语论丛》(文史哲杂志编辑委员会编),中华书局,1958年。
[64] 洪文“次宾语”指间接宾语,“正宾语”指直接宾语。
[65] 慰问、馈赠、责让义的“问”不在此例。如《左传·昭公二十年》:“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楚王相信了,责问伍奢。伍奢回答说:“大王有过一次错误就很严重了,为什么还要相信谗言?”)
[66] “格于文祖”,意思是“到达文祖庙(尧的太庙)”。“四岳”,四方诸侯之长。
[67] 这句话的意思是“古人有一句话:(有事儿的话)可以询问喂牲口的人和打柴的人”。
[68] “政事”,国家大事。
[69] “必咨于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谓必咨询于所谓忠信之人也。”“访问于善”,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善即善人。”“咨亲为询”,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上句‘访问于善’为咨询对象,此以下则咨询内容。”“周”、“善”是间接宾语,“亲”、“礼”、“事”、“难”是直接宾语。
[70] “八虞”、“二虢”、南宫、蔡、原、辛、尹,都是当时的贤人。
[71] 参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之”字下、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卷二“‘之’‘其’通用例”、马国栋《之作其小议》(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刘百顺《也谈“动之名”结构中的“之”》(载《中国语文》1981年第5期)、王冠军《古汉语双宾结构再认识》(载《天津师大学报》1986年第1期)、何九盈《古汉语语法札记一则——“动·之·名”与“动·其·名”》(载《中国语文》1993年第3期)、唐钰明《古汉语“动 + 之 + 名”结构的变换分析》(载《中国语文》1994年第3期)、张世禄《论古代汉语双宾式》(载《天津师大学报》1996年第5期)。
[72] 参颜景常《古汉语中的“为之b”结构》(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何乐士《先秦“夺 + 之 + 名”双宾式中的“之”是否等于“其”?》(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4期)、殷国光《关于“为·之·名”、“夺·之·名”的几点看法》(载《语言学论丛》第十二辑,商务印书馆,1984年)、姜汉椿《谈〈左传〉的双宾语句》(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6期)、张耕夫《也谈古汉语“夺之N”的结构及变换分析》(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三辑,商务印书馆,2001年)。
[73] 参邵永海《“枕之股”的句法和语义》,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五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
[74] 还有的时候,这个“为”通“谓”,如《韩非子·说林上》:“岂有为人之臣而又为之客哉?故曰主人也。”第二个“为”通“谓”。
[75] “雅故本”,是“雅”、“故”、“本”三个副词连用,意思是“一向,素来”。
[76] 参杨伯峻《古汉语中之罕见语法现象》(载《中国语文》1982年第6期)、张博《“动宾结构+宾语”的条件及发展趋势》(载《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3期)。
[77] 参谢质彬《试论“分系式”》(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4期)、杨剑桥《实用古汉语知识宝典》(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古汉语分系式说”条和“合叙”条。
[78] 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载《汉语论丛》,《文史哲论丛》第四辑,1958年。《山东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余健萍《使成式的起源和发展》(载《语法论集》2,中华书局,1957年)、杨建国《补语式发展试探》(载《语法论集》3,中华书局,1959年)、潘允中《汉语动补结构的发展》(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1期)、何乐士《〈史记〉语法特点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十五章等。
[79] “葺”,赵人名。
[80] 参何乐士《〈左传〉的单句和复句初探》,载程湘清主编《先秦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
[81] 何乐士《〈史记〉语法特点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
[82] 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指出,《史记·高祖本纪》:“项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匈,仍扪足曰:‘虏中吾指!’”前面说“射中”,后面说“中”,可见“中”是主要动词。这里我们也补一个例子,《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二礼”,指礼至及其弟弟。“赴外”,到城外。)前面说“掖……杀之”,后面说“掖杀”,可见“掖杀”是两个动词连用。
[83] 持先秦说的学者认为,使动用法和动补式的形成具有直接的联系,正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一文所说:“汉语动词发展到使动词广泛应用的时候,使动性复式动词的产生时机实际已经成熟了。……所以使动词广泛应用的时期,实际上就是使动性复式动词的孕育时期。这是很自然的,只要在使动词的前面再加上一个表动原的动词,就变成使动性复式动词。”但是,反对先秦说和汉代说的学者恰恰认为,必须是使动用法普遍消失以后,动补式才开始产生。例如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指出:“有很多动结式‘V1 + V2’是由动词并列式‘V1 + V2’发展而来的。两者的区别是:a. 如果‘V2’是他动词,或者是用作使动的自动词和形容词,和后面的宾语构成述宾关系(包括述语和使动宾语的关系),那么这个结构实际上是并列式。只有当‘V2’自动词化或虚化,或者自动词不再用作使动,和后面的宾语不能构成述宾关系,这才是动结式。b. 并列式中两个动词或是并用,或是相承,语义重心通常在后一动词;动结式中动词和补语结合紧密,语义重心通常在前一动词。这两个标准中,a是主要标准,b是辅助标准。”
[84] 参王力《汉语史稿》(中册)(中华书局1958年,1980年新版)第四十六节、祝敏彻《先秦两汉时期的动词补语》(载《语言学论丛》第2期,商务印书馆,1958年)、程湘清《〈论衡〉复音词研究》(载程湘清主编《两汉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柳士镇《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载《古汉语研究》第2期,1994年)、吴福祥《试论现代汉语动补结构的来源》(载江蓝生、侯精一主编《汉语的现状与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85] 王力把这种结构叫做“使成式”。关于使成式,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的定义是:“凡叙述词和它的末品补语成为因果关系者,叫做使成式。”这个定义有缺陷,因而在《汉语史稿》(中册)第四十六节修订为:“使成式(causative form)是一种仂语的结构方式。从形式上说,是外动词带着形容词(‘修好’,‘弄坏’),或者是外动词带着内动词(‘打死’,‘救活’);从意义上说,是把行为及其结果在一个动词性仂语中表示出来。这种行为能使受事者得到某种结果,所以叫做使成式。”这一定义仍有缺陷,即只包括语义上指向受事宾语的那一类补语(如“修好桌椅”、“打死人”),而目前学术界所谓的“动结式”范围较广。
[86] 参李平《〈世说新语〉和〈百喻经〉中的动补结构》(载《语言学论丛》第14辑,商务印书馆,1987年)、梅祖麟《从汉代的“动、杀”、“动、死”来看动补结构的发展》(载《语言学论丛》第16辑,商务印书馆,1991年)、蒋绍愚《汉语动结式产生的时代》(载《国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又梅祖麟《唐代、宋代共同语的语法和现代方言的语法》(载《中国境内语言暨语言学》第2期,1994年)一文说:“太田先生认为这种句式到唐代才产生。我们赞成他的说法。”似乎梅氏又主张唐代说。不过比起《从汉代的“动、杀”、“动、死”来看动补结构的发展》一文,此文大概写作较早,正式发表较晚,所以我们仍以为梅氏主六朝说。
[87] 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日本江南书院,1958年,蒋绍愚、徐昌华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88] 参肖贤彬《据居延汉简讨论汉代动补式问题》,《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89] 《汉语的连动性复式动词》,载《语言研究》第2期,科学出版社,1957年。
[90] 参何乐士《〈左传〉的单句和复句初探》,载程湘清主编《先秦汉语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
[91] 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十五章。
[92] “缓师”,意为“延缓出兵”。“生心”,意为“产生别的念头”。
[93] “不肃而成”,意为“不必严格就能成功”。
[94] 严格地说,“是”是“有”的宾语,宾踞主位以后,“有”后面再加一个形式宾语“之”回指“是”。
[95] 载《中国语文》1962年第10期。
[96] 刘景农的《汉语文言语法》第五章第二节也是这个意思,他说:“不完全的主谓词组做定语,而中心词就是定语里他动词的宾语时,在文言这他动词前边就需要加‘所’。”“比如‘武松打虎’这句话,本来是句子。如果把它改为词组,……重点在‘虎’的话,在现代语里虽然可说‘武松打的虎’,但文言却不能单纯地改‘的’为‘之’说成‘武松打之虎’,在这种场合就需要在动词‘打’前边加‘所’,成为:‘武松所打之虎’。”
[97] 参宋绍年《关于“名(代) + 所 + 动”结构的切分》,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2期。
[98] 参张之强《“所”字复议》(载《古汉语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96年)。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介词后面是省略了名词宾语。这种意见其实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上古典籍中,这种情况下介词后面从来没有出现过名词宾语,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不能说它是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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