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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词类(实词) - 第九节 量词

古汉语字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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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经常跟数词结合起来,在结构中充当定语和补语以修饰名词和动词的实词叫“量词”。量词主要表示事物数量和动作行为数量的单位,可以分为物量词、动量词两个小类。物量词,也叫“名量词”、“单位词”,主要表示人和事物的数量的单位,动量词主要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的单位[207]
(1)物量词。根据所修饰的对象,物量词可以分为个体量词、集合量词、度量量词三个小类。
a. 个体量词。个体量词是人们依照修饰对象的形状、特征等所确定的量词。例如:
俘人万三千八十一 。(小盂鼎)
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 。(《荀子·议兵》)[208]
枪二十 ,周置二步中。(《墨子·备城门》)
子产以幄幕九 行,子大叔以四十,既而悔之。(《左传·昭公十三年》)
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 质于齐。(《战国策·赵策》)
塞之斥也,唯桥姚已致马千 ,牛倍之,羊万 。(《史记·货殖列传》)
安邑千 枣,燕、秦千 栗,蜀、汉、江陵千 橘。(同上)
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 。(《荀子·正论》)
天子棺椁七 ,诸侯五 ,大夫三 ,士再 。(《庄子·天下》)
击匈奴,得首虏前后万九千馀 。(《汉书·匈奴传上》)[209]
大凡书,六略三十八 ,五百九十六 ,万二千二百六十九 。(《汉书·艺文志》)
b. 集合量词。集合量词也叫“集体量词”,是表示成对、成组或成群的事物的量词。例如:
葛屦五 ,冠緌双止。(《诗经·齐风·南山》)[210]
既见君子,锡我百 。(《诗经·小雅·菁菁者莪》)[211]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 兮。(《诗经·魏风·伐檀》)
王飨醴,命之宥,皆赐玉五 ,马三匹。(《左传·庄公十八年》)[212]
我持白璧一 ,欲献项王,玉斗一 ,欲与亚父。(《史记·项羽本纪》)
乃赐奔戎佩玉一 。(《穆天子传》卷三)[213]
凡兵车百乘,歌钟二 。(《左传·襄公十一年》)[214]
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 。(《汉书·匈奴传下》)
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215]
有田一成,有众一 。(《左传·哀公元年》)[216]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217]
始皇之末,班壹避墬于楼烦,致马牛羊数千 。(《汉书·叙传上》)[218]
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 之邑。(《墨子·号令》)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 。(《左传·宣公十五年》)[219]
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 锦。(《左传·昭公十三年》)
使者往十馀 ,辄死,若何以能得王?(《史记·张耳陈馀列传》)
c. 度量量词[220] 。度量量词也叫“标准量词”,是计算长度、容量、重量和时量[221] ,具有规定的量值的量词。例如:
有所短, 有所长。(屈原《卜居》)
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 。(《周礼·地官·大司徒》)
齐旧四量: ,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左传·昭公三年》)
不费 粮,未烦一兵,未战一士,未绝一弦,未折一矢。(《战国策·秦策》)
臣侍君宴,过三 ,非礼也。(《左传·宣公二年》)
今之为仁者,犹以一 水救一 薪之火也。(《孟子·告子上》)
当秦之隆,黄金万 为用。(《战国策·秦策》)
吾力足以举百 ,而不足以举一羽。(《孟子·梁惠王上》)
大王诚能出捐数万 金,行反间,间其君臣。(《史记·陈丞相世家》)
乃诏从官令车载一 鲍鱼,以乱其臭。(《史记·秦始皇本纪》)
绥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 所息。(《汉书·天文志》)
(2)动量词。例如:
出坞上苣火一 ,元延二年七月辛未。(《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9.20)
言候击敞数十 ,胁痛不耐言。(《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23.58)
画地三 ,宿其中寇。(《居延新简》EPT59.137)
第八隧攻候鄣君与主官谭等格射各十余 。(《居延新简》EPF16:47)
9.2 汉语的量词是后起现象。物量词在先秦时代已有,但是还很不发达,到魏晋时代才有大批出现;动量词最早在西汉中期开始萌芽,只是一直到东汉末期,一直处在十分缓慢的发展过程中,等到魏晋以后才有了比较大的改观。由于以上原因,在上古汉语中数词直接修饰名词和动词的现象十分普遍。例如《左传·成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中“一”直接修饰“人”、《荀子·劝学》“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中“一”直接修饰“跃”。而在量词产生之初,量词也不是非使用不可的,往往有使用量词与未使用量词同在一句之中的现象,以及“一量对多名”,即一个量词可以使用于不同的事物名词的现象。例如《尚书·文侯之命》:“用赉尔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矢百,马四匹。”秬鬯和马都使用量词来称说,彤弓等则无量词。又如《左传·襄公二年》:“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马应称“匹”,牛应称“头”,这里却混淆不分。
由于上古汉语中量词的运用并不显著,因此在建立词类系统时,有的学者把量词作为一个附类,归属到名词中去。
9.3 根据来源的不同,量词还可以分为天然量词和人为量词。所谓“天然量词”是指表示天然的个体的量词,如表示个体的马的“匹”、表示个体的牛羊的“头”、表示个体的帷幕的“张”和表示个体的车辆的“乘”等。所谓“人为量词”是指人为确定计算单位的量词,如度量量词,以及“室”、“家”、“旅”等集合量词等[222]
在集合量词中,还可以分出定数的和不定数的两个小类。比如“葛屦五两”的“两”、“赐玉五瑴”的“瑴”、“马二十乘”的“乘”都是定数的,它们所包含的量值是确定的。而像“禾三百廛”的“廛”、“二千家”的“家”,它们所包含的量值是不确定的,一廛中的禾可多可少,一家中的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十几个。
9.4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量词有同名异实的情况。例如:
葬之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 。(《左传·成公十八年》)
陈文子有马十 。(《论语·公冶长》)
且鲁赋八百 ,君之贰也!(《左传·哀公七年》)
第一例“乘”是车辆的计算单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辆”;第二例“乘”是马匹的计算单位,四匹马为一乘;第三例“乘”是赋税单位,是一甸土地所出的军赋,包括战车、甲士和步卒。此外,“乘”还有数词用法,有以四为乘者,如《孟子·离娄下》“发乘矢而后反”,也有以二为乘者,如刘向《列女传·魏曲沃负》:“夫雎鸠之鸟,犹未尝见乘居而匹处也。”
同时,集合量词有时也与个体量词难以分清。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第三章曾说到,庾信《晚秋》诗“可怜数行雁,点点远空排”、《小园赋》诗“榆柳两三行,梨桃百馀树”,这里的雁、树都是由个体排列成行的,所以量词“行”的集体性比较明显;但是陶弘景《和约法师临友人》诗“我有数行泪,不落十馀年”、庾信《寄王琳》诗“独下千行泪,开君万里书”中,“泪成行就连成一线,组成它的‘个体’(如‘滴’)就不清楚了。在这里,‘行’已经同‘个体量词’不容易截然划开了”[223] 。又如:
晋赵鞅谓邯郸午曰:“归我卫贡五百 ,吾舍诸晋阳。”(《左传·定公十三年》)
河内失火,延烧千馀 。(《史记·汲郑列传》)
第一例,当赵鞅要求把五百家人家归还给他的时候,他看中的应该是这五百家的人口和财产,所以这个“家”应该是集合量词;而在第二例中,叙述火灾烧毁的人家,其中着眼点应该只在于多少“家”,而不在于“家”中的人口和财产,所以这个“家”应该是个体量词。
此外,在《史记》、《汉书》中又有双量词的现象。例如:
蹄躈 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史记·货殖列传》)[224]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千蹄角 ,千足羊。(《汉书·货殖传》)
第一例,牛有四只脚,所以“牛千足”就是二百五十头牛,“足”是单个量词;马有四蹄一口,合起来为五,则“马蹄躈千”就是二百匹马,“蹄”和“躈”为双量词。第二例,牛有四足二角,则“牛千蹄角”就是一百六七十头牛[225] ,“蹄”和“角”为双量词。这种双量词反映了量词产生之初的不规范情况。但是双量词不利于交际理解,所以古汉语中并不多见,存续的时间也不长。
9.5 古汉语的数量词系统大都是十进位的,但是也有其他一些位值系统的遗留。例如:
齐旧四量: 。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左传·昭公三年》)[226]
九夫为 ,四井为 ,四邑为 ,四丘为 ,四甸为 ,四县为 。(《周礼·地官·小司徒》)
三十斤为 ,四钧为 。(《汉书·律历志》)
钧四谓之 ,石四谓之 。(《小尔雅·广衡》)
殳长 有四尺,……酋矛 有四尺。(《周礼·考工记》)[227]
四尺谓之 ,倍仞谓之 ,寻,舒两肱也,倍寻谓之 。(《小尔雅·广度》)
五尺谓之 ,倍墨谓之 ,倍丈谓之 ,倍端谓之 ,倍两谓之 。(《小尔雅·广度》)
五人为 ,五伍为 ,四两为卒,五卒为 ,五旅为 ,五师为 。(《周礼·地官·小司徒》)
十二 而当一 ,十二分而当一 ,十二铢而当半两。(《淮南子·天文训》)
以上,从升到豆、从豆到区、从区到釜是四进位,从钧到石、从石到鼓也是四进位。从仞到寻、从寻到常,则是二进位。从墨到丈、从丈到端、从端到两、从两到匹也是二进位。从人到伍、从伍到两、从卒到旅、从旅到师、从师到军是五进位,其中只夹着从两到卒是四进位。而从粟到分、从分到铢则又是十二进位了。
9.6 关于动量词的产生时代,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叶桂郴、罗智丰《汉语动量词形成的原因》等认为汉语动量词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产生了[228] 。他们所举的例句有:
使伯嘉谍之,三 数之。(《左传·桓公十二年》)
孔子游于匡,卫人围之数 ,而弦歌不辍。(《庄子·秋水》)
先具大金斗。代君至,酒酣,反斗而击之,一 ,脑涂地。(《吕氏春秋·长攻》)
婿授绥,御轮三 。(《礼记·昏义》)
工入,升歌三 。主人献之,笙入三 。主人献之,间歌三 ,合乐三 ,工告乐备。(《礼记·乡饮酒义》)
不过,我们认为这些例句都有一些问题。首先是核对原文。第一例“三巡数之”,晋杜预注:“巡,徧也。”唐孔颖达疏:“谓巡绕徧行之。”沈玉成《左传译文》翻译为:“三次遍数了楚军的人数。”可见“巡”应当是“数”的状语,并不是与“三”结合的动量词。第三例,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注:“一成即一击。”由此可见,“一成”的“成”也不像是动量词[229] 。第五例,唐孔颖达疏:“工入升歌三终者,谓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也。主人献之笙入三终者,谓吹笙之人入于堂下,奏《南陔》、《白华》、《华黍》,每一篇一终也。主人献之者,谓献笙入也。间歌三终者,间,代也,谓笙歌已竟,而堂上与堂下更代而作也。堂上人先歌《鱼丽》,则堂下笙《由庚》,此为一终;又堂上歌《南有嘉鱼》,则堂下笙《崇丘》,此为二终也;又堂上歌《南山有台》,则堂下笙《由仪》,此为三终也。……合乐三终者,谓堂上下歌、瑟及笙并作也。若工歌《关雎》,则笙吹《鹊巢》合之;若工歌《葛覃》,则笙吹《采 》合之;若工歌《卷耳》,则笙吹《采 》合之。”宋李如圭《仪礼集释》云:“歌与笙,每篇为一终。间歌,每间为一终。合乐,《鹊巢》合《关雎》、《采蘩》合《葛覃》、《采 》合《卷耳》,每合为一终。”对于这一例,杨天宇《礼记译注》的翻译是:“乐工进来,升堂唱三首歌,然后主人向他们献酒;接着笙工进来,(在堂下)吹奏三支乐曲,然后主人向他们献酒;接着歌唱和吹笙交替进行,唱三首歌、吹三支曲;最后歌唱和乐器合作,(把《周南》和《召南》中的诗各)演唱了三首。乐正向宾报告乐歌演唱完毕。”由此可知,“三终”之“终”并不等于现代汉语的“遍、次、回”。而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二云:“古乐有四节,每节有三终。大抵每终皆有翕纯皦绎,不必三终、四节既而始具也。”这就是说,“终”是“节”的下位概念,可译为“小节”,四节共十二终,就是四节共十二小节。既然如此,那么“演奏了四节”的“节”不是动量词,“演奏了三终”的“终”当然也不是动量词。
其次,如果说第一例的“三巡”是数量词,那么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先秦有没有数词加动量词放在动词前面的句型?洪诚《王力〈汉语史稿〉语法部分商榷》[230] 一文指出:“动量词一般是放在动词后面,东汉有放在动词前面的,如前引桓谭《新论》‘当十遍读’,那只能算萌芽时期的偶然现象。唐代动量词前置,虽不是个别的现象,确不太多。”连唐代都不多、东汉都是偶然的句型,我们很难想象《左传》中已经存在。
再次,我们还必须把字形相同的物量词和动量词严格区分开来。在现代汉语中,“刮起一阵狂风”的“阵”和“在家瞎忙一阵”的“阵”,“一顿晚餐”的“顿”和“一起去吃一顿”的“顿”,“看了一场电影”的“场”和“大吵了一场”的“场”,“有这么一回事”的“回”和“才去了一回”的“回”,分别是物量词和动量词。这样,第二例的“卫人围之数匝”就是包围了好几层的意思,并不是说包围了好几次,可见这里的“匝”应是物量词[231]
关于第四例,我们觉得《礼记》一书由汉人戴圣收集整理,有可能混入汉代语言现象,所以此例的“御轮三周”是可疑的。退一步说,即使这个句子确实是先秦已有的,也还有讨论的余地。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在引到《左传·定公九年》“坐引者,以师哭之,亲推之三”、杜预注“齐侯自推丧车轮三转”时说:“‘推轮三转’如同说‘推轮使之转三周’。这虽然还不能说就是正规的动量词,但是,后来正规动量词的用法显然也就是从这里发展出来的(例如‘镇上走一转,……’)。”刘世儒认为杜预注“推轮三转”的“转”还不是正规的动量词,那么“御轮三周”的“周”也应该不是正规的动量词,也就是说,这个“周”还具有动词性。
此外,何乐士《〈左传〉的数量词》[232] 一文也提出一例:
必使先射,射三发,皆远许为。(《左传·哀公十六年》)
又郑桦《动量词的来源》[233] 一文认为《墨子》中已有动量词“徧”:
居版上,而凿其一徧,已而移版,凿一徧。(《墨子·备穴》)
其两端,以束轮,徧徧涂其上。(《墨子·备娥傅》)
对于第一例,何乐士本人并不完全肯定,文中说:“‘发’在这里可以理解作动词,也可理解作量词。‘射三发’究应如何认识,可以讨论。‘发’在《左传》里,除此例外都用为动词,这个‘发’可能也是动词,以后逐步成为动量词;也可能当时已具有动量词的性质。”我们的意见,这个“发”还是动词。第二、三两例都出于《墨子》。《墨子》一书经汉末和魏晋兵乱,已经散佚不全,南朝梁阮孝绪《七录序》评论说:“惠怀之乱,其书略尽。江左草创,十不一存。后虽鸠集,淆乱已甚。”可见此书的语言很有问题,很难说是《墨子》原文。更何况,对于第二例“凿其一徧”,孙诒让《墨子间诂》注曰:“‘偏’之借字,……下同。”就是说,“徧”当理解为“偏”,并不是“遍”。而对于第三例,孙氏注曰:“苏云:‘徧字误重。’诒让案:下徧字疑当作编,上云‘以麻索编之,染其索涂中’。”这就是说,所谓“徧徧涂其上”原来只有一个“徧”字,而且这个“徧”字还可能是“编”的通假字。退一万步说,我们即使承认原文是“徧徧”(意为一遍一遍),也还得问一下,先秦时代究竟有没有量词重叠这种句型?柳士镇《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第十六章说:“此期AA式量词重叠表示逐指的语法意义,主要限于名量词,尚未出现动量词的重叠。”[234] 魏晋时期尚未出现的句型,如何能在先秦的文献中出现呢?由此可见,汉语的动量词绝不可能产生于先秦时代。
那么汉语的动量词有没有可能产生于西汉时代呢?陈练军《试析〈居延新简〉中的动量词》[235] 一文指出,居延汉简中已有动量词“下”、“通”,例如:
言候击敞数十下,胁痛不耐言。(《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23.58)
出坞上苣火一通,元延二年七月辛未。(《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9.20)
夜人定时苣火三通,己酉日。(《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32.5)
而在居延新简中则有动量词“下”、“周”、“通”、“发”,例如:
所掀起胡桐木丈从后墨击意项三下,以辜一旬内立死。(《居延新简》EPF22.326)
画地三周,宿其中寇。(《居延新简》EPT59.137)
虏犯入塞随河下行,夜举火二通。(《居延新简》EPF22.392)
第八隧攻候鄣君与主官谭等格射各十余发。(《居延新简》EPF16.47)
我们认为,这些例子中的动量词是确实的。不过,该文也指出:“动量词作为汉语词类中的一个分支,在汉代尚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主要表现是,动量词数量非常少,使用范围不广;能与之搭配的动词不仅数量很少,而且选择的范围很小;动量词的语法功能单一,只能与数词结合后构成数量短语放在动词或动词宾语之后,充当句子的补语,尚未出现充当状语的用例。
另据魏德胜《〈睡虎地秦墓竹简〉语法研究》[236] 的调查,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墓竹简中,汉语的动量词还没有产生,动量的表示仍限于“动词+数词”或“数词+动词”。张俊之、张显成《帛书〈五十二病方〉数量词研究》[237] 一文也说:“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中都用数词直接放在动词前面或后面表动作行为的数量,而没有动量词。”陈练军《〈尹湾汉墓简牍〉数量词研究》[238] 则说,江苏连云港尹湾村约为西汉晚期成帝时期的六号汉墓简牍,以及约为新莽时期的二号汉墓简牍中也没有出现动量词。何丽敏《〈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中的数量词》[239] 也说:“在《竹简(壹)》中并没有发现确定无疑的动量词。”睡虎地秦墓竹简写于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前,帛书《五十二病方》是公元前3世纪的写本。居延汉简和居延新简的写作年代大致在公元前86年至公元32年,正是西汉中期和东汉初年。由此可见,汉语的动量词在西汉中期确实已经开始萌芽,只是一直到东汉末期,动量词的发展一直处在十分缓慢的过程中,等到魏晋以后,这种情况才有了比较大的改观[240]
注解
[1] 星号*表示后面所引的语句是不符合实际语言的,不合语法的,或杜撰的。
[2] 参拙文《建立语法系统,辅以其他设施》,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3期。
[3] 有的学者主张用这种办法,如马忠《古代汉语语法》(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三章说:“所谓词类是词在语法里的分类,是根据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特点来划分的类。”
[4] 当然副词的小类不全是根据词汇意义划分出来的,也有根据语法功能的,详本章第七节。
[5] 商务印书馆,1944年(上册)、1945年(下册);中华书局,1954年。
[6]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50节。
[7] 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商务印书馆,1922年,1983年新版)第三章113提出:“向来所谓介词是单表字与字的主从关系的,联词是表句与句联接的关系包括主从衡分的,而且又包括字与字衡分关系的。这里所列为介词,不论介字或介句,只要是表主从的关系,都叫他介词。例如《孟子》‘杀人以梃与刃’的‘以’是介词,就是介句的如《史记·魏公子列传》‘赵王之所为客辄以报臣’的‘以’亦列入介词。联句的如‘泉甘而土肥’(《送李愿归盘谷序》)的‘而’字是联词,联字的如《左传》‘美而艳’的‘而’字亦是联词。”对此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50节评论说:金兆梓“认为应当撇开句和词的分别而着眼于并列和主从的分别,表示并列关系的是连词,表示主从关系的是介词。这个主张不切实际,因为汉语里边辨别小句或句子之间是并列关系还是主从关系既不容易,也无实用。”
[8] “率尔而对”的“而”是连词,但表现的是主从关系,即“率尔”修饰“对”,这是连词当中的特殊情况。另,如果“‘诸君子’和‘王驩’都说话”,古汉语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诸君子与驩皆言”,而不是“诸君子皆与驩言”。同时,据徐萧斧的调查,除了《诗经》、《尚书》和《左传》以外,在先秦文献中“与”字用作连词和介词,而“及”字只作连词,井然不紊,可见上古汉语连词和介词之分是确实的。参徐萧斧《古汉语中的“与”和“及”》(载《中国语文》1981年第5期)。
[9] 反过来说,“语气副词”比起其他副词来,又显得意义虚泛得很。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上册)第三章第二十三节说:“就意义上说,副词和语气词的界限是不很分明的。然而就词序上说,咱们仍旧可以把它们分开:副词的位置在谓词之前,语气词的位置在一句之末。‘岂’‘宁’‘庸’‘讵’一类的字应该认为副词,因为它们的位置是在谓词之前的。然而‘岂’‘宁’‘庸’‘讵’一类的字在性质上毕竟和‘已’‘将’‘最’‘颇’‘稍’‘渐’‘皆’‘俱’‘各’‘每’‘屡’‘仍’一类的字大不相同,因为前者是完全缺乏实义,带着情绪的;后者是在时间,程度或范围上表示一种实义的,又是完全不带情绪的。二者之间的判别是这样大,我们不想让它们混同,所以把前者称为语气末品(emotional tertiaries),若就本身而论,则称为语气副词(emotional adverbs),使它和普通副词有分别。”
[10] 能不能考虑把处于句首和句尾的归为“语气词”或“语气助词”,而把处于句中主谓之间的归为“语气副词”?这当然也是一种办法,不过也有令人棘手的地方,如《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盖老子百有六十馀岁,或言二百馀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诸子中胜最贤,喜宾客;宾客盖至者数千人”,两个“盖”意义完全相同,很难说前者是语气词,后者是副词。
[11] “鄉”后来写作“嚮”,意为“先前,从前”。
[12] “曏”后来写作“嚮”,意为“先前,从前”。
[13] “不能以自行”意思是“法律不能自己加以推行”。
[14] “万乘”,指有一万辆战车的国家,大国;“千乘”,指有一千辆战车的国家,小国。
[15] 严格地说,这里“十年春”的“十年”是时间名词,是指“鲁庄公十年”这一个年头;而“十年春”实际上是一个词组,不过它仍然是以时间名词即“春”为中心的词组。“在位十四年”中的“十四年”是数词“十四”修饰时间名词“年”(相当于“十四个年头”),它实际上是一个词组,不过它也是以时间名词为中心的词组。
[16] 少数情况也有,如《诗经·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孟子·滕文公下》:“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不过这些专有名词在句子中都含有比较特殊的意思。
[17] 商务印书馆,1898年,1983年新版。
[18] 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注云:“按《文通》体系,‘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应为通名假借静字。”也就是说,是形容词活用为名词;所以马氏的举例不妥。
[19] 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注云:“这里‘别分为二’,不是‘分为两类’的意思,是‘又从里面分出两类’的意思。”也就是说,马氏的普通名词大概是分为集合名词、抽象名词和其他名词三类。
[20] 商务印书馆,1930年,1984年新版。
[21] 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
[22] 语文出版社,1992年。
[23] 有的学者认为“有”是一个音节助词,在每句四字或每句五字的上下句子中起一个足句的作用。如《尚书·盘庚上》“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诗经·小雅·巷伯》“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参潘允中《汉语语法史概要》,中州书画社,1982年)我们认为在上古典籍中,含有词头“有”并且显然没有这样一种足句作用的句子很多,如《尚书·汤誓》“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尚书·召诰》“有王虽小,元子哉,其丕能諴于小民”、《尚书·洛诰》“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伻向即有僚”,所以这种说法难以成立。尽管上古典籍中,词头“有”在国名、地名、部落名前加不加比较随意,但是加上的时候就必定是词头。正如《木兰诗》:“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爷”字前有不加“阿”的,但是加了“阿”,肯定是词头。也可能有人会说:“有”作为助词相当于“者”和“所”,“者”、“所”可以跟其他词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名词性词组,为什么“有”就不可以?我们认为“有”和“者”、“所”不同,“者”、“所”是跟动词相结合,形成名词性词组,“有”是跟名词相结合,得到的组合仍然是名词性的,“者”、“所”具有指代性,“有”有无指代性还要证明。在汉藏语系亲属语言中,词头是很普遍的现象,上古汉语的词头“有”、“於”、“于”等应该是从原始汉藏语继承下来的。
[24] “介之推”也作“介推”,“介推”本身就是一个名词,不是词组,“之”就只能看作词嵌。
[25] “文”,田文,即孟尝君。“责”,同“债”。
[26] “君安得肥”,意思是“你国君怎么能够肥胖呢”。
[27] “若”,汝,你。
[28] 如杨伯峻《文言语法》(北京大众出版社,1955年)第六章说:“古人并没有什么及物动词(外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内动词)的分别,所有动词,只要有宾语可加,都可以加上宾语。”
[29] 关于判断词“是”的产生,裘锡圭《谈谈古文字资料对古汉语研究的重要性》(载《中国语文》1979年第6期)一文根据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是是帚彗”、“是是竹彗”、“是是蒿彗”、“是是苦彗”等句子,认为:“这些句子里的第二个‘是’字显然是系词。这幅占书是汉初人所抄录的。从内容看,原书大概为战国后期的楚国人所著。由此可见,系词‘是’大概在战国后期就产生了。”梁冬青《出土文献“是是”句新解》(载《中国语文》2002年第2期)则指出,如果这些“是”是系词,那么为什么全都只出现在“是是……”这样的句型中?因此这些“是”应该解作副词“寔”。我们的意见是,判断词“是”可能产生于西汉时候,但是到东汉时候才逐渐得到普遍运用。参第六章第一节。
[30]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47节:“助动词这个名称是从英语语法引进来的,原文的意思是‘辅助性的动词’。很多人以为是‘辅助动词的词’,那是误会。”英语“助动词”一语作Auxiliary verb,由此可见,“助动词”应理解为“助—动词”,而不是“助动—词”,马建忠《马氏文通》卷四所谓“有不记行而惟言将动之势者,如‘可’‘足’‘能’‘得’等字,则谓之助动,以其常助动字为功也”是错误的。
[31] 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22年,1982年新版。
[32] “贾余馀勇”,意思是“来买我剩余的勇气”。
[33] 王力《汉语史稿》,科学出版社,1958年;又中华书局,1980年。又王力在后来的《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二十四章中看法相同。
[34] 参刘利《从〈国语〉的用例看先秦汉语的“可以”》,载《中国语文》1994年第5期。
[35] 载《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一辑),巴蜀书社,2002年。
[36] “髀不可以运”,指股部上方的关节无法活动。
[37] 为叙述方便起见,这里标注的是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读音,实际上这几个字最晚在东汉就已经有了不同的读音,而这种不同的读音应该与其不同的词性有关。
[38] “忌”,田忌。
[39] “权”,称量,称轻重。
[40] “上”,通“尚”,崇尚。
[41] 这一句的意思是“披散那两边头发的男孩子,就是我的配偶”。
[42] “觱发”,刮大风的声音。“栗烈”,凛冽,指寒冷。
[43] “申申如”,整饬貌。“夭夭如”,和舒貌。
[44] “圉圉焉”,鱼在水中羸劣之貌。“洋洋焉”,鱼在水中舒缓摇尾之貌。
[45] “虩虩”,恐惧貌。“哑哑”,笑声。
[46] “惙惙”,忧伤貌。
[47] 关于形容性定语、领属性定语,参第三章第一节。
[48] 关于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的区别,参杨建国《先秦汉语的状态形容词》(载《中国语文》1979年第6期)。杨建国说,在先秦汉语中只发现一例似乎是状态形容词用作使动用法,即《左传·宣公二年》:“城者讴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不过他认为,“睅其目”和“皤其腹”并没有“使其目睅”、“使其腹皤”的意思,只不过是嘲笑华元眼睛鼓鼓的、肚子挺挺的样儿罢了。
[49] “菲菲”,芬香貌。“弥章”,更加浓郁。
[50] “灵”,巫师。“连蜷”,长曲貌。“昭昭”,光明貌。“未央”,无边无际。
[51] “陆离”,分散貌。
[52] “侘傺”,失志貌。
[53] 商务印书馆,1989年。
[54] 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六章6.2.3。南宋朱熹《楚辞集注》在“芳菲菲其弥章”下注曰:“菲菲,犹勃勃,芳香貌也。”看来朱熹也不认为“芳菲菲”是一个词。
[55] 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
[56] “朕皇考”,我的父亲。
[57] “须”,通“ ”,等待。
[58] 这一句的意思是“这个太阳啊什么时候消亡,我和你一起死去吧”。“时”,此。“日”喻指夏桀。
[59] “居马上而得之”,坐在马背上而得到天下。
[60] 这一句的意思是“你虽然是年轻人,但是作用很广大”。
[61] 这一句的意思是“我自身尚且不被丈夫所容,哪里能顾及我走后的事”。
[62] 这一句的意思是“已经逝去的光阴如同这河水,日夜不停地奔流”。
[63] “介福”,大福。
[64] 这一句的意思是“没有那个人的力量,我到不了这地步”。
[65] “时”,此,这些。
[66] “何善尔”,意为“为什么称赞那个”。
[67] 这一句的意思是“楚人说那面旗是子重的旗号,他恐怕就是子重啊”。
[68] 这一句的意思是“一个农夫不耕田,有人就会因他而受饥;一个女子不织布,有人就会因她而受寒”。
[69] “牺”,指用作祭祀的牺牲。“其音云”意为“它的叫声这样”。
[70] 帝尧这句话的意思是“啊,谁能够顺应四时的变化获得功绩呢”。“畴”,谁。“若”,顺。“登”,得。“庸”,功。
[71] “可”,同“何”,参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八“又可以为京观乎”条。“京观”,古代战争胜方为炫耀武功,堆积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
[72] “即”,如果。“方”,方圆。
[73] “恶乎始”,等于说“何于始”,也就是“始于何”。
[74] 这一句的意思是“周王这样长寿,哪里不培养新人”。
[75] 杨雄《方言》十:“曾,何也。湘潭之原、荆之南鄙,谓‘何’为‘曾’。”
[76] “好人”,意为“尊敬贤人”。
[77] “公”,鲁庄公。“般”,鲁庄公的儿子子般。
[78] “将庸何归”,意为“我将归向什么地方”。
[79] 这里前面一句的意思是“怎么知道我所说的知道不是不知道呢”。
[80] 这一句的意思是“强大的敌人因为天险而不能列兵布阵,这是上天帮助我们”。
[81] 参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49节。
[82] “见痀偻者承蜩,犹掇之也”,意思是“看到一个驼背老人在用竹竿粘取树上的知了,他的水平之高就好像从地上拾取东西一样”。
[83] “周急不继富”,只救人于穷迫,不赞助人富裕。
[84] “谁”是一个例外,“谁”作定语大多加“之”。如《论语·季氏》:“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左传·宣公十二年》:“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公羊传·隐公十年》:“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国语·晋语》:“国,谁之国也?”不加“之”的,如《战国策·宋卫策》:“骖马,谁马也?”
[85] “中寿,尔墓之木拱矣”,按照中等的年寿,你坟上的树已经可以两手合抱了。
[86] “疑汝于夫子”,把你当作孔夫子。“尔亲”,你的父母。“未有闻”,没有听说你什么好的表现。“丧尔明”,指因丧子而哭瞎了眼睛。
[87] “惧队宗主”,害怕断绝一宗之主。“队”,同“坠”。“私族于谋”,即“谋于私族”,族内的人私下商量。
[88] 这一句的意思是“告诉女师傅,我要归宁父母”。
[89] “之子于归,言秣其马”,这个女子出嫁,我来替她喂马。
[90] “永言配命”,长久配合天命。
[91] 这一句的意思是“亲自做坏事的人那里,君子是不去的”。
[92] “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并不是亲自跟他们较量,而后使他们做臣下的。
[93] 参解惠全《回忆恩师马汉麟》,载《纪念马汉麟先生论文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
[94] 这一句的意思是“天下哪里敢有人超越他的本分”。
[95] 这一句的意思是“若有人行为不善,不走正道,狂妄不恭,伪诈奸邪,我就杀绝他们,不留孽种”。
[96] 载方有国《上古汉语语法研究》,巴蜀书社,2001年。
[97]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
[98] “见髡”,使淳于髡。
[99] 载《广西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100] 这一句的意思是“有能够一旦奋然用力于仁的人吗?我从未见过力量不够的。奋然用力于仁的人大概是有的,但是我没见到过”。
[101] “从”,同“纵”,即合纵连横之纵。“辩”,认为有道理。
[102] 这一句的意思是“盲目高兴而不分析,装作听从而不改正,对这种人我没有办法对付他啊”。
[103] 这一句的意思是“没有人没有开始,但是很少能坚持到最后的”。“克”,能。
[104] 不过,于富章进而把“或”和“莫”的无定代词用法也给否定了,他认为这两个词也是动词,这却是我们不能同意的。于氏用作证据的“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菑也。将或弭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平丘之会,君寻旧盟曰:‘无或失职!’”(《左传·昭公十九年》)、“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孟子·滕文公上》)中的几个“或”,虽然前面有副词和能愿动词“将”、“犹”、“无”、“能”等,但并不说明问题,这几个“或”其实都是副词,跟无定代词“或”无关。至于“主爵都尉汲黯是魏其。内史郑当时是魏其,后不敢坚对。馀皆莫敢对”(《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左传·昭公七年》)、“与汝游者,又莫汝告也”(《庄子·列御寇》)中的几个“莫”,虽然前面确有副词“皆”、“亦”、“又”,却是并不妨碍无定代词“莫”的使用,例如“馀皆莫敢对”就是“其余全都没有人敢回答”。
[105] “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诸侯各国都有礼器进贡给周王室。
[106]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无以”中的“无”通“毋”,“以”则是动词,“无以”就是“不用,用不着”的意思。例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为”是语气词)《淮南子·道应训》:“翟人之所求者地,无以财物为也。”(“为”是语气词)还有的时候,“无”和“以”不在一个层次上。例如《国语·晋语》:“盍杀我,无以一妾乱百姓。”(“盍”,何不)
[107] 这一句的意思是“这辆战车只要有一个人在,就可以成事,为什么要因为受伤败坏国君的大事呢”。
[108] 参贝罗贝、吴福祥《上古汉语疑问代词的发展与演变》,载《中国语文》2000年第4期。
[109] 这一句的意思是“敌人受伤还没死,为什么不能再一次击伤他呢”。
[110] “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意思是“难道是为了我吗,是为了继承先君的友好关系”。这里两个“是”都是帮助宾语提前的助词。
[111] 蒲立本《古汉语语法纲要》(Outline of Classical Chinese Grammar ,孙景涛译中文本,语文出版社,2006年)第四章提出:“‘若X何’和‘如X何’的意思是‘对X要做什么?对X怎么办?’从句法上看,‘若’和‘如’与‘谓’相似,就是说,它们必须理解为使动意义:‘使X[X像什么]’→‘使X像什么’。”这是一个很妙的解释。不过“若何”、“如何”也作“云何”,而“云”是“说”的意思(如《论语·子张》:“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子张曰:‘子夏云何?’”《史记·外戚世家》:“其后帝闲居,问左右曰:‘人言云何?’”),并没有“像”的意思,所以我们不取这种解释。蒲立本又说:“‘奈’有可能是‘若之’的合音。”由于实际使用中,有许多“奈之何”的用例(如《庄子·盗跖》:“若子不听父之诏,弟不受兄之教,虽今先生之辩,将奈之何哉?”),所以我们也不取这种解释。
[112] 单于问话的意思是“车千秋凭什么得到丞相之职”。
[113] “即”,如果。“方”,方圆。
[114] “匹”,匹敌,对等。
[115] “东蒙主”,东蒙山祭祀的主持人。“在邦域之中”,意为“在鲁国的境内”,颛臾是国中之国。
[116] 这一句的意思是“国运已经快要断绝了,为什么不去监察治理呢”。
[117] 这一句的意思是“为什么要到九万里的高空才向南飞呢”。“之”,往,到。“为”,语气词。
[118] “恶用是鶃鶃者为哉”,意思是“为什么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呢”。
[119] “振”,宣扬。“以我求容于人”,拿我来求悦于别人。
[120] 《左传·文公十八年》:“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左传》用‘女’为对称代词者凡百馀次,用为领位者仅此一见耳。”其实此例“夺女妻”可能是双宾语结构,因此并非例外。参第三章第二节2.7。
[121] 参郑奠、麦梅翘《古汉语语法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称代辞”部分。
[122] 载《胡适文存》第一集,亚东图书馆,1921年;又载《胡适学术文集·语言文字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
[123] Le Proto-Chinois Langue flexionelle, Journal Asiatique (1920).有冯承钧译文《原始中国语为变化语说》,载《东方杂志》第26卷第5号,1929年。
[124] 参金守拙《再论吾我》(载《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八本)、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9年)。
[125] 参郑张尚芳《上古韵母系统和四等、介音、声调的发源问题》(载《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尔”字应属上古脂部。
[126] 《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繁复的原因》,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2期。
[127] 载《古汉语研究》1996年第1期。
[128] 关于这个问题,尚有洪诚《关于上古汉语人称代词形态问题的讨论》(载《南京大学学报》1962年第4期)、黄盛璋《古汉语的人身代词研究》(载《中国语文》1963年第6期)、廖序东《论屈赋中人称代词的用法》(载《中国语文》1964年第5期)、洪波《上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余(予)”“我”“朕”的分别》(载《语言研究》1996年第1期)、张玉金《论西周汉语第一人称代词句法功能问题》(载《古汉语研究》2004年第3期)、《西周汉语代词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等可参看。
[129] “不我足”,意为“对我不满意”。“尽于大事”,指把丧事办得尽善尽美。
[130] “直兵将推之”,意为“用剑刺杀你”,“曲兵将勾之”,意为“用戟勾取你”。
[131] “而”用作“与”。“告其上”,意为“报告你们的上司”。
[132] 对此,张玉金《西周汉语代词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三章有不同的解释。关于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第一人称的情况,张玉金认为,如同英语中的this和that,该用this时用了that,是表示感情上的接近,以及不客气、不尊重,该用that时用了this,是表示感情上的疏远,以及客气、尊重;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都来源于远指代词,因此“在说话中用第三人称而不用第一人称称呼自己,就是表示情感的疏远、对听话人的尊重、对自我的谦恭”。关于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第二人称的情况,张玉金说古人用“执事”、“陛下”等词语来称呼天子、国君等,“面对国王、主人、先父、先母,不敢直接向他们讲话,而要向他们左右的人说,这样,那些尊者虽然是实际的听话人,却成了第三者”,于是要用第三人称代词来称代了。另外在说话人对听话人进行劝告、训诫时,为了舒缓语气,也用第三人称代词来指代听话人,“这样一来,仿佛对待、劝诫的是别人,而不是听话人”。
[133] 马忠《古代汉语语法》(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二十四章说:“从‘之、其’的作用(即‘之’只能作宾语,‘其’只能作定语,都不能作主语)来看,从‘之、其’不但指第三人称,也可以指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来看,‘之、其’是发育不很完全的第三人称代词。”现在看来这一说法有缺陷,应该说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是语用上的需要。
[134] 参李永燧《汉语藏缅语人称代词探源》,载《中国语言学报》第二期,商务印书馆,1985年。
[135] 徐丹《第三人称代词的特点》,载《中国语文》1989年第4期。
[136]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意思是“不要因为我比你们大一些,就只是我说话而已”。第二个“以”,通“已”。
[137] “女敝族也”,你们是衰败的家族。
[138] “如我者侪小人”,文有讹误,当作“如我侪小人者”。
[139] 小川环树文载《方言》1981年第4期,文中说松下大三郎书1927年于东京出版。
[140] 学林出版社,1985年。
[141] 郭锡良的意见见《试论上古汉语指示代词的体系》,载《语言文字学术论文集》,知识出版社,1989年,又载《汉语史论集》,商务印书馆,2005年。
[142] 张玉金《西周汉语代词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四章。
[143] 这一句的意思是“用桀、跖之道来相比,那它跟先王之道岂止是米饭猪肉跟糟糠的区别啊”。“县”,同“悬”,相距。“几”通“岂”。
[144] “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意思是“他们柔顺驯服,是想要达到他们的欲望啊”。
[145] 这一句的意思是“他对于世事的态度,并不是汲汲以求的”。
[146]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七:“彼其之子,笺:‘其,或作记,或作己,读声相似。’瑞辰按:《崧高》笺:‘ ,声如彼记之子之记。’《叔于田》笺:‘忌,读如彼己之子之己。’《表记》引《候人》云:‘彼记之子,不称其服。’《释文》:‘记,本亦作己。’《史记》、《韩诗外传》、颜师古《汉书注》、李善《文选》俱引《诗》‘彼己之子’,是笺‘或作记,或作己’之证。其又读姬,姬通作居,束晳《补亡诗》‘彼居之子’即《诗》‘彼其之子’也。”
[147] 一般认为“焉”相当于“于是,于此”,这里采用先师张世禄的说法。
[148] 合音字中还有一些是由实词和实词合并而成的,如沈括《梦溪笔谈》认为“不可”为“叵”、“何不”为“盍”、“如是”为“尔”,顾炎武《音学五书》认为“蒺藜”为“茨”、“瓠芦”为“壶”、“丁宁”为“钲”、“僻倪”为“陴”、“奈何”为“那”等等。
[149] “臭”,气味。“佚”,通“逸”,安逸。
[150] “逾”,通“愈”,更加。
[151] “俞”,通“愈”,更加。
[152] “瘉”,通“愈”,更加。
[153] “兹”,通“滋”,更加。
[154] “亡具甚矣”,缺乏治理的办法太严重了。
[155] 这一句的意思是“于是治理百官,各种事情全都兴盛起来”。“釐”,治。“百工”,百官。“熙”,兴。
[156] “徒法不能以自行”,光有法律,法律不能自己加以推行。
[157] “蛮夷僻处”,像蛮夷一样身处僻地。
[158] 这一句的意思是“不好的兄弟,互相为害”。“瘉”,病,这里指危害。
[159] “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学”,意为“对于楚国,周公尚且要攻击它,你却向它学习”。
[160] “我思舜正郁陶”,意为“我想念你舜,正在苦恼啊”。“郁陶”,忧思积聚貌。
[161] “春秋鼎盛”,等于说“富于春秋”,指年轻力壮。
[162] “哉生魄”,指每当月初开始生出月光。“哉”,通“才”,开始。“魄”,也作“霸”。
[163] 这一句的意思是“就增厚他的幸福,才赐给他光荣”。“载”,通“才”。“锡”,同“赐”。
[164] 这一句的意思是“浓郁的香气正得其时,后稷开始祭祀”。
[165] “竟亡秦”,意思是“最后终于灭亡了秦朝”。
[166] “遂”的意思也是“最后,终于”,因为前面已有“于是”,这里不可能再来一个“于是”,且原文此句前有大段叙述,最后才归结到这一句子。
[167] “暂而免诸国”,意思是“很短的时间中(把他们)从国内赦免”。
[168] “束乎有司”,被官员逮捕。“俄”,不久。
[169] “没人”,会潜水的人。“操之”,指驾舟。
[170] “旋乳”,意思是“不久就生下了孩子”。
[171] “假”,假如。“时夜”,司夜,报晓。
[172] 这一句的意思是“屡次照看你的仆人,不毁坏你车上所装载的东西”。
[173] 这一句的意思是“君子不重复伤害对方,不捉拿头发斑白的敌人”。
[174] 这一句的意思是“谁说黄河宽广,竟然还容不下一条小船”。“刀”,通“舠”。
[175] 这一句的意思是“如果小臣报告说王病了,太子就亲自斋戒,穿上玄冠、玄服来服侍”。
[176] “死者相枕”,意为“一个死人枕在另一个死人身上”,这是递相,不是互相。
[177] 这一句的意思是“我不惩罚你们,你们不要心怀不满”。
[178] 这一句的意思是“没有哪个神不曾祭过,不吝啬这些牺牲”。
[179] “微与”,不要这样啊。“与”,同“欤”。
[180] “相与”,意为“交朋友”。“卒相禽”,意为“最后,一个抓住了另一个”。
[181] 这里的“是”应该是判断词,相应的,中古以后的“非”也有判断词的性质。上古没有判断词“是”,上古的判断句不用判断词,因此,上古用作判断的“非”虽然在语义上相当于后代的“不是”,但是仍然属于副词。
[182] “劝齐伐燕”,您劝齐国攻打燕国。
[183] 《左传·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这样的“无”不是动词,而是副词。这样的“无”,实际上是“毋”的通假字。
[184] 丁声树文载《庆祝祭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3—1935年。吕叔湘文载《华西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一卷四期,1940年,又载《汉语语法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
[185] “国乱而治之者,非案乱而治之”,意思是“国家乱了而去治好它,并不是说按照原来的乱把它治好”。
[186] “欺”,欺骗。“犯”,触犯。
[187] “无”,通“毋”。
[188] 参梅祖麟《跟见系字谐声的照三系字》,载《中国语言学报》第一期,商务印书馆,1983年。
[189] 载《语言研究》第3期,科学出版社,1958年。
[190] 载《第一届国际先秦汉语语法研讨会论文集》,岳麓书社,1994年。
[191] 原文题为《上古中國語の否定詞“弗”“不”の使い分けについて》,载《日本中國學會報》第四十集,1988年。
[192] 见魏德胜《〈睡虎地秦墓竹简〉语法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三章第一节。
[193] 举例来说,今本《老子》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马王堆帛书《老子》作“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淮南子·道应训》引作“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今本《老子》六十六章“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马王堆帛书《老子》作“故居前而民弗害也,居上而民弗重也,天下乐推而弗厌也”,《淮南子·原道训》引作“是以处上而民弗重,居前而众弗害”。又如今本《论语·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智之为智之,弗智为弗智,是智也”;今本《论语·述而》“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暴虎冯河,……吾弗与也”;又“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盖有弗智也而作之者,我无是”;今本《论语·先进》“弑父与君,亦不从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杀父与君,弗从也”;今本《论语·卫灵公》“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知柳下惠之贤而弗与立也”;又“知及之,仁不能守之”,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知及之,仁弗能守”;今本《论语·微子》“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作“天下有道,□弗与易也”。(注□同纸书原文)又如今本《论语·述而》“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史记·孔子世家》引作“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弗复也”;今本《论语·宪问》“仁则吾不知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引作“仁则吾弗知也”;又“夫子不答”,《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作“孔子弗答”;今本《论语·阳货》“故不为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引作“故弗为也”;今本《论语·微子》“吾老矣,不能用也”,《史记·孔子世家》引作“吾老矣,弗能用也”,又“不得与之言”,《史记·孔子世家》作“弗得与之言”。又如今本《战国策·魏策》“攻而不能拔,秦兵必罢,阴必亡,则前功必弃矣”,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作“攻而弗拔,秦兵必罢,陶愁亡,则前功有必弃矣”;又“绝韩之上党而攻强赵,则是复阏与之事也,秦必不为也”,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作“(绝)韩上党而攻强赵,氏复於於之事也,秦必弗为也”;又今本《战国策·赵策》“老妇不闻也”,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作“老妇弗闻”;又今本《战国策·燕策》“夫一齐之强,而燕犹不能支也”,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作“夫一齐之强,燕犹弗能支”;又“夫去尊宁而就卑危,知者不为也”,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作“夫去尊安,取卑危,知者弗为”。而黄景欣文中所举的《战国策·魏策》一例,南宋姚宏指出有的版本并无“之”字。因此,我们相信马王堆帛书《老子》、定州汉墓竹简《论语》、长沙马王堆汉墓《战国纵横家书》,以及《史记》、《淮南子》的这些句子是保留了古书的原貌。
[194] 载《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195] 很有意思的是,蒲立本《古汉语语法纲要》第十一章认为:“弗(put)”“可以跟英语中用not(not是由nought演变而来)替换ne以及法语中简单地以ne…pas或者pas替换ne进行比较。”(Outline of Classical Chinese Grammar ,孙景涛译中文本,语文出版社,2006年)中文本译者按:“not源自中古英语中的nought。nought则源自上古英语中的nāwiht:其中nā是no,与ne同源,‘不’的意思;wiht等于现代英语中的thing,‘东西’的意思。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现代英语中not的发展轨迹:nā + with(否定词 + 名词)→nought(合音)→not(紧缩)。not后来成了最常用的否定词。……蒲立本举英语之例旨在说明‘弗’乃‘不之’合音的假设是有例可循的,并非仅仅是基于语音形式上的相合。举法语例子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196] 关于数词的具体用法,参第六章第三节。
[197] “水犀之甲”,用水牛皮和犀牛皮做成的盔甲。“亿”,十万。“有”,通“又”。
[198] “兆”,十亿。
[199] “秭”,一万亿。
[200] “巨万”,万万。
[201] “大万”,万万。“以大万数”,意思是“要用万万来数”。
[202] “耆”,通“嗜”。
[203] 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
[204] “受”,通“纣”,商纣王。“予”,周武王自称。
[205] 这一句《荀子·议兵》作:“庄蹻起,楚分而为三四。是岂无坚甲利兵也哉?”可见《史记》原文当作“分而为四参”,“三”古作“参”。司马贞索隐不知古书大数冠小数之例,误以“参”字属下,释为:“参者,验也。言验是,楚岂无利兵哉。”牵强不可从。
[206] 参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第六章。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数词 + ‘数’”都等于是“‘数’+数词”。例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于是灌夫被甲持戟募军中壮士所善愿从者数十人。及出壁门,莫敢前。独二人及从奴十数骑驰入吴军,至吴将麾下,所杀伤数十人。”这里有前后两个“数十”和中间一个“十数”,它们应该是有区别的,大概“十数”确实是“十馀,十多”的意思。
[207] 关于量词的具体用法,参第六章第三节。
[208] “负服”,身负箭袋。“服”,通“箙”,箭袋。
[209] “首虏”,即“虏首”,敌虏的首级。
[210] “五两”,五双。“冠緌”,帽子的系带。“止”,语气词。
[211] 郑笺:“古者货贝,五贝为朋。”王国维《观堂集林·说珏朋》说五贝为一系,二系为一朋,则一朋有十贝。
[212] 晋杜预注:“双玉为瑴。”“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对,双”。
[213] “一隻”,一对,一双。
[214] 晋杜预注:“肆,列也。县钟十六为一肆。二肆,三十二枚。”但是从出土文物看,有二钟为一肆、四钟为一肆、十四钟甚至更多的钟为一肆者。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本传注文。
[215] 晋杜预注:“二人为耦。”“耦”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对”。
[216] 晋杜预注:“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
[217] 晋杜预注:“四马为乘,八十匹也。”
[218] “班壹”,《汉书》作者班固的祖先。“墬”,古“地”字。
[219] “狄臣”,狄族奴隶。“室”,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家”。
[220] “度量量词”,原来称为“度量衡量词”,考虑到这当中我们增加了时量量词这一小类,改称现名,而“度量”的含义也只是指“衡量,量度”罢了。
[221] “时量”,指表示时间的量。
[222] 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第四章第三十二节把使用于天然成对的眼睛、耳朵,以及必须成对的鞋子、筷子等的“双”、“对”作为集体量词,并说:“集体并不是天然的个体,只是人所认为的单位。”可见王力并不认为“双”、“对”是天然量词。但是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第六章第三节则把“队”、“行”、“瑴”、“耦”等作为天然量词。可能王力的处理好一些。
[223] 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华书局,1965年。
[224] “马蹄躈千”,《汉书·货殖传》作“马蹏噭千”,颜师古注:“噭,口也。蹄与口共千,则为马二百也。”“僮手指千”,一个人有十个手指,这一句是说有一百个奴婢。
[225] 《汉书·货殖传》“牛千蹄角”,孟康注:“百六十七头也。”颜师古注:“百六十七头牛,则为蹄与角凡一千二也。言千者,举成数也。”
[226] “量”,指容积单位和量具。“各自其四”,指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一区为一斗六升,一釜为六斗四升,一钟则是六斛四斗。
[227] 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
[228]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语文出版社,1992年。叶桂郴、罗智丰《汉语动量词形成的原因》,载《古汉语研究》2007年第3期。
[229] 洪诚《王力〈汉语史稿〉语法部分商榷》(载《中国语文》1964年第3期)说:“动量词的起源当在东汉。……高诱《吕氏春秋·长攻》‘反斗而击之,一成,脑涂地’注:‘一成,一下也。’(高诱用口语词作注,并非以‘下’解‘成’,也并非以‘下’解‘击’。如果认为‘下’是动词,那是误解。倘若用动词作注,当作‘一成,一击也’。注文的意思是‘一成,击一下也’,省‘击’字。)”
[230] 载《中国语文》1964年第3期。
[231] 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绕树三匝”是说乌鹊环绕着树飞了三遍,这才有下文“何枝可依”的问题产生,这个“匝”才是动量词,但是这一例王力等学者都承认是动量词,时代也已经是汉魏时候了。
[232] 载《语言文字学术论文集》,上海知识出版社,1989年。
[233] 载《宁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234] 《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35] 载《龙岩师专学报》2002年第5期。
[236]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237] 载《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一辑,巴蜀书社,2002年。
[238] 载《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一辑,巴蜀书社,2002年。
[239] 载《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二辑,巴蜀书社,2006年。
[240] 参拙文《汉语动量词不产生于先秦说》,载《语言研究》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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