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第二章 词类(虚词) - 第一节 介词

古汉语字典 |
3
| |
1.1 不能充当结构成分,经常跟名词或动词、形容词等组成介词短语,作为状语或补语来修饰动词、形容词的虚词叫“介词”。介词一般不能单独充当结构成分;在介词短语中,介词一般处于介词宾语的前面[1] 。从意义的角度,介词可以分为表示时间、表示处所和方向、表示方式和工具、表示原因、表示目的、表示对象、表示比较、引出主动者等多个小类。
(1)表示时间,如“自”、“从”、“由”、“于”、“於”、“以”、“为”、“及”、“方”、“当”、“比”等:
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臣从君周旋天下,过亦多矣。臣犹知之,况于君乎?请 此去矣。(《史记·晋世家》)
有穷 是遂亡,失人故也。(《左传·襄公四年》)
匈奴 是恐,不能出兵。(《汉书·匈奴传上》)
自我不见, 今三年。(《诗经·豳风·东山》)
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悔纳文公,谋作乱,将 己丑焚公宫。(《国语·晋语》)
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彼众我寡, 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左传·定公四年》)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 其吉兮。(《诗经·召南·摽有梅》)[2]
此时也,尧安在?(《韩非子·难一》)
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史记·项羽本纪》)
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孟子·梁惠王下》)
武子不听,卒立之。比及 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左传·襄公三十一年》)[3]
及至 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史记·儒林列传》)
(2)表示处所和方向,如“於”、“于”、“乎”、“自”、“由”、“繇”、“道”、“从”、“以”、“在”、“並”、“因”、“向”、“鄉”等:
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 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
北戎伐齐,齐使乞师 郑。(《左传·桓公六年》)
楚人生 楚,长 楚,而楚言,不知其所受之。(《吕氏春秋·用众》)
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 房。(《诗经·王风·君子阳阳》)
其所 来者渐矣。(《易·坤》)
君何年之少而弃国之蚤,奚 至于此乎?(《晏子春秋·杂篇》)
舟止, 其所契者入水求之。(《吕氏春秋·察今》)
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
还过吴,从江乘渡。 海上,北至琅邪。(《史记·秦始皇本纪》)
然后践华为城, 河为池。(贾谊《过秦论》)
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 若而叹。(《庄子·秋水》)[4]
(3)表示方式、工具和处置,如“以”、“用”、“将”、“因”、“藉”、“循”、“缘”、“依”等: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 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天子不能 天下与人。(《孟子·万章上》)
是直 管闚天, 锥指地也,不亦小乎?(《庄子·秋水》)
赵襄子最怨知伯,而 其头以为饮器。(《战国策·赵策》)
善战者 其势而利导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 刑以去刑。(《商君书·开塞》)
范增欲害沛公, 张良、樊哙得免。(《汉书·陈胜项籍传》)
故凡举事必 法以动。(《吕氏春秋·察今》)
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 人情而知礼, 人性而作仪。(《史记·礼书》)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 功而赏。(《商君书·君臣》)
第一例的“以”表示工具,第二例的“以”表示处置[5]
(4)表示原因或目的,如“用”、“因”、“以”、“为”、“由”、“坐”、“与”等:
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 侠闻。(《汉书·游侠传》)
前使绝国功,封骞博望侯。(《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君子不 言举人,不 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天行有常,不 尧存,不 桀亡。(《荀子·天论》)
子华 是得罪于郑。(《左传·僖公七年》)
古者大臣有 不廉而废者。(《汉书·贾谊传》)
岂非计长久, 子孙相继为王也哉!(《史记·赵世家》)
今子 我取之,而不 我治之, 我置之,而不 我祀之,焉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6]
(5)表示对象,如“为”、“与”、“及”、“以”等:
夫道,窅然难言哉!将 汝言其崖略。(《庄子·知北游》)
吾将 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韩非子·难一》)
德音莫违, 尔同死。(《诗经·邶风·谷风》)
乐成,不可与虑始。(《史记·滑稽列传》)[7]
(6)表示比较,如“于”、“於”、“乎”等:
古我先王,将多 前功。(《尚书·盘庚下》)[8]
季氏富 周公。(《论语·先进》)
城之大者,莫大 天下矣。(《庄子·盗跖》)
(7)引出主动者,如“于”、“於”、“乎”、“为”等:
酒食。(《易·困》)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 人;治 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孟子·滕文公上》)
王痍者何?伤 矢。(《公羊传·成公十六年》)
然则今有美尧、舜、鲧、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 新圣笑矣。(《韩非子·五蠹》)
1.2 对于介词这一词类,高名凯《汉语语法论》称为“准动词”,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称为“副动词”。但是,介词一般不能单独充当结构成分,单用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应该归入虚词范畴,而在名称上也最好跟动词离得远一点儿,以免误解。
1.3 介词大多来源于动词,因此许多介词又有动词的用法,如战国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中的“以”就是动词,《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原轸将中军,胥臣佐下军”中的“将”也是动词,这是同一个字兼有介词和动词两个词类[9]
由于介词基本上来源于动词,所以就有一个介词和动词的划界问题。例如介词“将”,现今学术界一般的看法是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而此前的“将”都是动词[10] 。我们认为,像“无将大车”(《诗经·小雅·无将大车》)、“郑伯将王自圉门入”(《左传·庄公二十一年》)中的“将”确实还是动词,但是像“苏秦始将连横说秦王”(《战国策·秦策》)、“赵襄子最怨知伯,而将其头以为饮器”(《战国策·赵策》)这样的句子,“将连横”跟“说秦王”之间显然是状语和中心语的关系,并不能看成是连动结构,“将其头”跟“以为饮器”之间也一样,那么介词“将”至少在西汉刘向整理《战国策》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11] 。又如“在”和“向”,王力《汉语语法史》第十章认为它们虚化为介词“大约在晋代以后才完成”,此前它们仍然是动词。关于“在”,郭锡良《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12] 一文说:
汉代以后,“在”字开始虚化成介词,它是介词“于”的主要替代者。一般认为“在”字在先秦就是介词,甚至把甲骨文中的“在”字也看作介词,这是以今律古的作法,很不妥当。论证先秦的“在”字是介词最典型的资料有下面几个例子:
(77)鱼在在藻。(《诗经·小雅·鱼藻》)
(78)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
(79)子在川上曰。(《论语·子罕》)
其实,它们都是连动结构,也可以将它们点断作:“鱼在,在藻。”、“子在齐,闻韶。”、“子在川上,曰。”真正的介词“在”到汉代才产生,《史记》中有少数例子。
我们并不否认,在上古汉语中有许多“在”确实是动词,比如“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论语·学而》)、“孔子在陈,何思鲁之狂士”(《孟子·尽心下》),实际上不要说上古汉语,即使是现代汉语,也有许多“在”是动词。但是,在甲骨文中早就有许多“在”字用作介词了,特别是把它们跟介词“于”进行对比之后,“在”的介词性质更是不容否认的。例如:
其求 父甲,王受佑?(《甲骨文合集》27370)/贞,求 上甲,授我佑?(《甲骨文合集》1171)
乙丑卜,其告 毓祖丁,王受佑?(《甲骨文合集》27320)/……翌乙未……告 毓祖乙?(《甲骨文合集》23161)
其用 父甲,王受佑?(《小屯南地甲骨》4396)/乙巳卜,宾贞,三羌用 祖乙?(《甲骨文合集》379)
其求年 毓,王受年? 祖乙求,王受年?吉。 大甲求,王受年?吉。(《甲骨文合集》28274)[13]
而在上古典籍中,像下面这些句子中的“在”,我们也很难否认它们是介词:
庶群自酒腥闻 上,故天降丧于殷。(《尚书·酒诰》)[14]
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 下。(《尚书·文侯之命》)[15]
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左传·僖公二十九年》)[16]
明日,以表尸之,皆重获 木下。(《左传·宣公十二年》)[17]
夫赏,国之典也,藏 盟府,子其受之!(《左传·襄公十一年》)
我,心腹之疾也。(《左传·哀公十一年》)[18]
天子,兄弟也。(《国语·周语中》)[19]
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国语·鲁语下》)
子傒有承国之业,又有母 中。今子无母于中,外托于不可知之国。(《战国策·秦策》)
韩之 我,心腹之疾。(《战国策·赵策》)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例“于上”和“在下”互文,第八例“在虞、夏、商”和“于周”互文,第九例“在中”和“于中”互文,第五例“藏在盟府”也有“藏于盟府”(《左传·僖公五年》)的异文,我们如果承认“于”为介词,那就不能不承认“在”也是介词[20]
1.4 “于”和“於”有无区别?上古音“于”是匣母鱼部字,“於”是影母鱼部字,两字并不完全同音。高本汉《左传真伪考》[21] 一文统计了《左传》一书用“于”和“於”的情况:(1)置于人名之前,表示动作所向的人,如“公问於众仲”(《隐公四年》),则用“於”581次,用“于”85次;(2)置于地名之前,表示行为所在之地,如“败宋师于黄”(《隐公元年》),则用“於”97次,用“于”501次;(3)表示地位所在或动作所止,但后面不是地名,如“杀孟阳于床”(《庄公八年》)、“授兵於大宫”(《隐公十一年》),则用“於”197次,用“于”182次。其结论是“於”和“于”有分用的趋势,“於”多用于人名之前,“于”多用于地名之前。
其实甲骨文只有“于”,没有“於”,春秋末期的金文才出现“於”,而且先是用作叹词,后来才用作介词;在上古典籍中,“于”见于《尚书》、《诗经》等,“於”则见于《论语》、《孟子》、《墨子》、《庄子》等[22] 。所以《说文解字》“于”字下,段玉裁注:“《释诂》、毛传皆曰:‘于,於也。’凡《诗》、《书》用‘于’字,凡《论语》用‘於’字,盖‘于’、‘於’二字在周时为古今字。故《释诂》、毛传以今字释古字也。”可见,介词“于”产生在先,介词“於”产生在后,它们可能是同一个词的方言变异,在语法功能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至于《左传》“于”、“於”杂用,应该是后人改写未尽造成的[23]
当然,“于”在上古另有动词的用法,义为“前往,到达”,如“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用告商王士”(《尚书·多士》),这是“於”基本上没有的[24] ;而“於”在春秋末期又产生“对于”义,如“寡人之於国也”(《孟子·梁惠王上》),则又是“于”所不具备的。
介词“乎”的用法看起来跟“于”、“於”相同,但是“乎”只能用于补语,“于”、“於”则既能用于补语,也能用于状语。
1.5 有人认为,在上古汉语中,“於”和“乎”也是表示原因的介词[25] 。其例句有:
余必使尔罢 奔命以死。(《左传·成公七年》)
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畿之内勤劳不处,二者之咎,皆自 朕之德薄而不能远达也。(《史记·孝文本纪》)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 一心。(《宋史·岳飞传》)
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 无为。(《史记·吕太后本纪》)
我们认为,在上古汉语中,介词“於”的主要作用是表示处所。第一例固然可以译为“我一定要让你们由于奔波,疲累而死”,“於”好像是表原因,但是古人的原意应该是:“我一定要让你们在到处奔走、执行命令这件事上疲惫不堪,从而死去。”因此“於”仍然是表示处所。第二例“自於”不等于“由于”,古人的原意应该是“源于”,也就是“源头在于”,所以“於”也是表示处所。第三例的“乎”并未引进原因,玩味古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原意,是说:“巧妙运用的关键,就在一颗善于思考的心之中。”因此,“乎”的用法仍然是引进处所。同时,“罢於奔命”大致可以转换成“因奔命而罢”,而“存乎一心”却根本不能转换成“因一心而存”。第四例的“乎”也不是引进原因,“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的意思并不是“君臣都希望因为无为之治而休息”,而是“君臣都希望在无为之治的环境中休息”,把“於”和“乎”看成表示原因的介词,许多时候是说不通的。
1.6 关于介词“缘”,杨伯峻、何乐士的《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有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一种用法,解释为“由于”,其例句是“赵穿缘民众不说,起弑灵公”(《公羊传·宣公六年》)。其实这一例句较早时候是杨树达《高等国文法》第七章中引用的[26] 。杨树达认为介词“缘”具有“因字之义”和“随字之义”两种用法,在“因字之义”下,他除了上述《公羊传》的例句以外,还有其他几个例句,如“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成帝即位,缘先帝意,厚遇异于他王”(《汉书·宣元六王传》)。但是杨树达所谓的“因字之义”,既可以理解为“因为”,也可以理解为“因循,依照”,如果是前者,那就应该是表示原因,如果是后者,那就应该是表示方式。不过我们看了杨树达所列的例句,并检查了上古文献中的其他用例,能勉强解释为“因为”的,只有《公羊传》这一例,其他用例都只能解释为“因循,依照”。因此我们认为,“缘”在上古并不是表示原因的介词,表因介词“缘”的产生,应该是在近代汉语时代。杨伯峻、何乐士的书中第二个例句引宋代苏轼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就对了,不过商务印书馆版《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引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为例,从出处的时间上来说似乎更好。
1.7 在汉语语法史上,处置式是一种重要的语法形式。什么是“处置式”?王力《中国现代语法》说:
在普通的结构里,目的位是放在叙述词的后面的,例如“我烧了那一封信”。有时候,咱们也可把目的位放在叙述词的前面,只须在叙述词的原来位置加上一个助动词“把”或“将”字,例如“我把那一封信烧了”。
但是,这两种叙述并不是完全同意义的。前者是普通的叙述,后者是在叙述之中,同时表示这行为是一种处置或支配。因此,像“我把那一封信烧了”一类的句子可称为处置式。[27]
由此可见,所谓“处置式”,就是用介词把宾语提到动词的前面,以表示处置意义的一种句式。在现代汉语中,处置式主要是“把”字句。王力《汉语史稿》(中册)第三章第四十七节指出:“在上古时期和中古的上半期——即七世纪以前,汉语里还没有处置式的存在。……处置式的产生大约在第七世纪到第八世纪之间。”后来《汉语语法史》一书看法相同。王力认为在历史上处置式最早产生于唐代,常见的是“将”字句,也有“把”字句[28] ,例如:
已用当时法,谁 此义陈?(杜甫《寄李十二白》)
见酒须相忆, 诗莫浪传。(杜甫《泛江送魏十八》)
念我常能数字至, 诗不必万人传。(杜甫《公安送韦二少府匡赞》)
莫言鲁国书生懦,莫 杭州刺史欺。(白居易《戏醉客》)
悠然散吾兴,欲 青天摸。(皮日休《初夏游楞伽精舍》)
不过,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29] 第二部17.12则认为:“处置句在古代汉语中也有,是用‘以’来代替‘把’的。”例如[30]
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万章上》)
齐侯以许让公。(《左传·隐公十一年》)[31]
因以文绣千匹,好女百人,遗义渠君。(《战国策·秦策》)
以后,陈初生《早期处置式略论》[32] 一文进一步证明了“以”字句是最早的处置式。他说:
处置式是汉语表达施受关系的方法之一。汉语施受关系的表达方法,可以用主动句(包括单宾语句和双宾语句),也可以用被动句。主动句与被动句可互相转换而施受关系不变。一般的单宾语或双宾语句与处置式也可以互换而施受关系不变,如:“如将月窟写(泻),似把天河扑。”(皮日休诗)可以转换为:“如写(泻)月窟,似扑天河。”同样,“以”字句也可以这样和单宾语或双宾语句互相转换,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可以转换为:“秦亦不予赵城,赵亦终不以璧予秦。”……
但是,工具语是不能这样转换的。如:“以戈逐子犯。”(《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不能转换为“逐子犯戈”或“逐戈子犯”。
由此可见,“以”字句有处置式和工具语两个类别,“以”字句应该是汉语最早的处置式[33]
此外,由于上古汉语中“用”字和“以”字有许多平行的用法,既然“以”字可以组成处置式,那么“用”字应该也可以组成处置式。例如:
单于既得翕侯,以为自次王, 其姊妻之,与谋汉。(《史记·匈奴列传》)
渠成而 溉注填阏之水,溉舄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汉书·沟洫志》)[34]
光以为群臣奏事东宫,太后省政,宜知经术,白令胜 《尚书》授太后。(《汉书·夏侯胜传》)
顾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 纻絮斮陈漆其间,岂可动哉!”(《汉书·刘向传》)[35]

So 这是广告

热门标签

若未声明原创,则内容来源自互联网。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对于分享的信息,请务必谨慎参考。


本文对您有帮助吗?
如果有帮助到您,请给我们点赞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