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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第十一章 我开始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喜欢这种生活(1)

现在我已相当练达世故,几乎丧失了为任何事感到吃惊的能力了;但是我当时那么小就这么被人轻而易举地给抛弃了,就是现在也叫我多少有些吃惊呢。一个才能优异的孩子,一个具有很强的观察力的孩子,机敏、热心又纤弱,身体和精神很容易被伤害,却没有一个人表示出半点为我着想,我至今觉得不可思议。没人为我着想,而我年方十岁便成了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的小苦力了。

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的批发店就设在河边,位于黑弗莱尔的一角。那地方已被现代的改良举措改变了,不过那批发店还是一条窄窄街道尽头的最后一所房子,而那条窄窄街道弯弯曲曲从小山上下来直达河边,街尽头有几级供人们上、下船的台阶。那房子相当破旧,但有自己的码头,涨潮时它与水相连,退潮后则与烂泥栉比,事实上它已被老鼠占据了。它那镶板房间的颜色已被一百多年——我敢这么说——的污垢和烟气改变了,他的地板和楼梯也已腐朽,在地下室里争斗的灰老鼠吱吱尖叫,充斥那里的是腐败和龌龊;这一切在我心中并不是多年前的事,而是具在眼前。就像当年被奎宁先生握着我颤抖的手第一次走过这一切一样历历在目。

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和很多种人有生意来往,不过主要交易还是给一些邮船提供萄葡酒和烈性酒。现在我记不得这些船主要是去什么地方了,不过,我想它们中有一些是前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我还知道这种来往的结果之一就是有了许许多多空酒瓶,于是一些男子和男孩被雇来把那些瓶子对着阳光来检查,剔出有裂纹的再擦洗。空瓶子洗完了,就往装满酒的瓶子上贴标签或配木塞,或封住木塞,或把这一切都就绪的瓶子装箱。所有这些活都是我干的活,也是和我一起被雇的少年们干的活。

我们——连我算在内——有三或四个。我的工作地点设在批发店的一角,奎宁先生想站在帐房凳脚上的横木上就能从写字台上的窗口里看见我。在我如此幸运地开始独立生活的第一个早上,那几个长期在此干活的少年中最年长的那个被派来指点我干活。他名叫米克·沃克尔,系着条破破烂烂的围裙,戴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船夫,系着黑天鹅绒的头巾在伦敦市市长就职举行的赛会上竞走过①。他还告诉我,我们中为头的是另一个男孩,并告诉我这男孩的名字——这名字真是奇特怪异——叫白粉·土豆。可我发现那年轻人的教名并不是这样的,这只是批发店里人们给他取的名,因为他肤色很浅很白,像粉一样。白粉的父亲是个水手,并以任消防员而名气大,从而又被一家大剧院雇来灭火;白粉家的年轻成员——我想是他的小妹妹吧——在那剧院的哑剧里扮演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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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沃克尔(walker):意为步行者。

我沦落到这么一个圈子里,把这些从此与我朝夕为伴的人与我快乐童年时代的那些伙伴——不必说斯梯福兹,特拉德尔,以及其他同学了——相比较,我觉得我要成为博学多识、卓越优秀的人希望在心头已破灭了。当时的彻底绝望,因所处地位的卑贱,深信过去所学、所想、所喜爱、并引起遐想和上进心的一切正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而去,那年轻的心所受的痛苦,对这一切的深刻记忆是无法写出来的。当米克·活克尔上午离开后,我的眼泪立刻流进了洗瓶子的水里,我哽咽着,好像胸头有一道裂缝随时行将迸开一样。

帐房的钟指到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吃了。这时,奎宁先生敲敲帐房的窗子,作手势要我进去。我进了帐房,看到那里有个大块头中年人,穿着褐色外套、黑色紧身裤和黑鞋。他的头很大,亮光光的;上面的头发决不比一个鸡蛋上的多,他把那宽宽的大脸完全转向我。他衣衫寒酸,却戴一条很打眼的硬假领。他的手杖挺帅气,上面还系了对褪色的大穗子,外套上还挂了个单片眼镜——后来我发现这只是个饰物,因为他几乎从不用它看什么东西,就算他看也看不见什么。

“这,”奎宁先生指着我说,“就是他。”

“这,”那位陌生人说,他给我印象很深的是那种屈就下交的语调,还有那种从事上流职业的无法形容的神态,“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我希望你贵体无恙,先生。”

我说我很好,也希望他很好。我当时十分不安,上天知道;但我不愿在那时诉苦,所以我说我很好,并希望他也很好。

“谢天谢地,”那陌生人说,“我很好。我收到默德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希望我把我那现在未住人的后一部房屋当作——简言之,出租——简言之,”那陌生人笑了笑,迸发出勇气说,“当作卧室——租给我此刻有幸结识的年轻创业人——”那陌生人挥挥手,把下巴搁进那硬衬领里。

“这是米考伯先生,”奎宁先生对我说。

“嗯哼!”陌生人说,“这是我的姓氏。”

“密考伯先生,”奎宁先生说,“和默德斯通先生相识。他给我们拉生意,只要他拉到了客户,我们就付他佣金,他收到了默德斯通先生请他替你安排住处的信,并愿意收你当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都会路,温泽巷。我——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一度迸发出勇气说,但还是用那种上流人的神态——“我就住在那里。”

我向他鞠了一躬。

“依我之见,”米考伯先生说,“你在这大都市的见闻尚不甚广泛,要穿过这现代巴比伦的迷宫时都会路——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一次迸发出勇气说,“你可能会迷失方向——我很高兴今晚来这里,用最近的路线的知识将你武装起来。”

我真心真意地谢了他。因为他竟愿意费神,真是太热诚了。

“几点,”米考伯先生说,“我可以——”

“八点左右。”奎宁先生说。

“大约八点,”米考伯先生说,“再见,奎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戴上帽,夹着手杖,身子挺得笔直地走了出去,哼着曲子离开了帐房。

就这样,我正式被奎宁先生雇在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的批发店里做我力所能及的事,薪水嘛,我想是一星期六先令吧。我记不清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在这一点上我不能确定,我倾向于是六先令;先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立刻付了我一星期的(我相信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的),我又从中拿出六便士给白粉,请他晚上帮我把那箱子拿到温泽巷去——箱子虽说不重,仍不是我那时的力气所能扛起的。我又为我的午饭付了六便士,那由一张肉饼和街头水龙头的饮水组成。我还在街上散步了一会,把规定用来吃那顿饭的一个小时打发掉了。

晚上,到了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示对他的那种派头的敬意,然后我们一起朝我们的住宅走(我想,这时我也该这么说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弯住房屋式样都教我记住,这样明天早上我就不会费事地找到回去的路了。

到了他在温泽巷的住宅后(我看出,这住宅也和他一样寒酸,也和他一样尽可能装体面),他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米考伯太太是个瘦削憔悴的女人,一点也不年轻了,她正坐在客厅里(楼下没有任何家具,窗帘总是放下好挡住邻居的眼光)给一个婴儿喂奶。这婴儿是一对双生子中的一个。我在这里可以说一下,我和这家相处时,从没见过那对双生子同时不在米考伯太太怀里的时候,总有一个在吃奶。

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大约四岁;米考伯小姐,大约三岁。还有一个皮肤很黑的年轻女仆,她有哼鼻子的习惯。不过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她是个“苦儿”(意思是孤儿),从附近的圣路加贫民习艺所里来这儿的。这一家就有这么些人。我的卧室在后面的顶楼上,小小的房间全贴着一种花纹的墙纸,我童稚的想象力把那花纹和蓝松饼联想在一起,屋里只有很少的几件家具。

“没结婚之前,”米考伯太太喘着气说,她带了双生子和另两个孩子上楼带我看住处,这时她坐了下来,“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没想到过,我会不得不招收房客。可是米考伯先生遇到困难。我不能再考虑个人的感受了。”

我说:“是的,夫人。”

“目前,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把人压倒,”米考伯太太说,“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度过这难关,在娘家,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真不懂困难这词是什么意思,不懂我现在所说的这个词的意思,可是经历使我懂得了——正如爸爸常说的那样。”

我不能肯定,究竟是从她那里我知道米考伯先生做过海军军官,还是出于我想象。我只知道,至今我仍然相信他一度入过海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为各种商户在城里拉顾客,但我恐怕他收入很少或几乎没有进项。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给他时间,”米考伯太太说,“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他们把这事办得越快就越好。石头榨不出血,米考伯先生也榨不出钱还帐(更别说付诉讼费了)。”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努力试过,我并不怀疑她曾这样做过。临街门上中间几乎被一块大铜牌全遮住了,那铜牌上刻着:“米考伯夫人青年妇女宿舍”,可我从没见到任何青年妇女在这里住宿过,没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过或提出过要来,也没见过这里做过任何接待青年妇女的最低标准的准备。我见到或听到的来客全是债主。他们总是在任何时候来到,其中一些还好凶。有一个一脸脏兮兮的人,我猜他是个鞋匠,总是早上七点钟就钻到走廊里,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嚷嚷说:“下来!你还没出门呢,你知道的。还我们钱,好不好?别藏着,你知道,那太可鄙了,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可鄙。还我们钱,好不好?你要还我们钱,听见了吗?下来!”这番辱骂得不到回应,他就气得骂出“骗子”、“强盗”,而这样仍得不到回应,他就走到街对面,冲着二楼窗子(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在那里)叫骂。这时,米考伯先生好生伤悲羞愧,以至(有一次,我从他太太的尖叫声中得知)用把刮胡子刀对自己比划了一下。可是半个小时不到,他就会不惜力气地擦亮皮鞋,哼着曲子出门时,那神气较平日还更像个体面人。米考伯太太也具有一样的弹性。我曾亲眼看到她在三点钟时被法庭批下的帐单和讼费单逼昏过去,可是四点钟时,她就吃裹面炸的羊排,喝热麦酒(这些是当掉两个茶匙后买回的)。有一次,我偶然提前在六点钟回家,见她昏倒在火炉前(还带着双生子中的一个),头发披在脸上,原来法庭刚刚强行采取了手段。可就在那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灶前烤牛肉,一面给我讲她爸爸妈妈的故事,还告诉我他们过去的交往,我再没见过她那样兴高采烈过了。

在这所住宅里,和这一家人一起,我度过工余的时间,我给自己的早餐是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我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另一小块干酪收在一个特殊的碗橱里特殊的一层,留着我晚上回家做晚餐。这在那六或七先令里是笔很大的开支了。我对此很有数;我整天就呆在那批发店里,整整一星期就靠那笔钱养活自己。从星期一早晨直到星期六的夜晚,我记不得有任何人给予我任何忠告、意见、鼓励、安慰、帮助或支持,到我希望到天堂时也记不起。

我是那么年轻、那么幼稚、那么缺乏能力——我不是那样又能怎么样呢?——处理我自己的一切生活事务,每天早晨去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时,我常因不能抗拒摆在糕饼店前以半价出售的隔夜蛋糕而花去了我预备买午饭的钱。这样我就不吃午饭,或只买一个蛋卷或一薄片布丁。我记得有两家布丁店,我根据我的财政情况在两者之间做选择。一家就在靠近圣马丁教堂的一个广场上——就在教堂的背后——现在已全迁走了。这家店里的布丁是用葡萄干做的,是种很特别的布丁,价格很不菲,两便士能买到的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量多。另一个店在斯特兰大街——在后来已改建的什么地方。这家的布丁是一种灰色的大块布丁,沉甸甸,松软软,里面稀稀落落地撒了些大葡萄干。每天我下班时,正好这种热布丁上市,我就吃它当晚饭。如果要吃得像顿正经晚饭,我就在一家小餐馆里吃一条香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一份四便士一碟的红牛肉;或者去我们营业地点对面的一家又破又旧的酒店里吃上一碟面包和干酪,还喝上一杯啤酒。那家酒店店名叫狮子或狮子和别的什么来着,我已经不记得了。我记得,有一次我胳膊夹了块面包(那是我早上从家里带出来的),面包被张纸包着像本书,我夹着它到杜里巷附近那家赫赫有名的牛肉店①,点了一“小碟”那种精致食品和面包一块吃下去。对我这么一个独往独来的奇怪小家伙,那招待是如何想的,我不知道;不过我吃饭时,他那盯着我的样子至今我还记得,他还叫了另一个招待来看我。我给了他半个便士,真希望他当时没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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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8世纪英国学者约翰森常去该店吃饭。

我想,我们有半个小时吃茶点的时间。我钱够时,总买半品托冲好的咖啡和一片奶油面包。我没钱时,就去看舰船街的野味店,在这种时候,我也间或走到考文特花园市场去看菠萝。我喜欢在阿德尔菲街一带徘徊漫步,因为那地方有一个黑色拱门而显得神秘。我记得,一天晚上我从靠近那河边小酒店的一个拱门里走出,酒店前有片空地,一些扛煤的工人在那里跳舞;我坐在一张凳子上看他们。不知道他们对我作何感想!

我是那样一个孩子,那么小,当我走进陌生的酒店要买杯麦酒或黑啤酒以佐我带来作午饭的东西时,他们竟不敢给我。我记得,一个很热的晚上,我走进一家酒店,对老板说:

“你这儿最好的——特别特别好的——麦酒一杯要多少钱?”因为那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不知道是个什么日子。也许那天是我生日。

“两个半便士,”老板说,“这价钱买的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麦酒呢。”

“好吧,”我拿出了钱说,“请给我上满满的一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吧。”

老板听后,露出一丝怪怪的笑,在柜台那儿把我从头到脚打量着;他没去倒酒,反而朝屏风后望来望去,对他妻子说了些什么。他妻子拿着针线活从屏风后走出来,和他一起打量我。现在,我们当时仨人的模样都在我眼前活灵活现了。老板没穿外套,靠在柜台的窗架上;他的妻子从那下面那小部门关住的门上方往外看;我呢,就在柜台外面莫明其妙地仰脸看他们。他们问了我很多问题,如我叫什么,多大了,住哪儿,怎么做工,怎么来的。为了不牵连什么人,恐怕我对所有这些问题进行的回答有的是编造。他们把麦酒给我,不过我怀疑这不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那老板娘推开柜台的那半节门,俯下身来,把银退还给我,还怀着半称赞半同情的心情吻了我。我相信这一切都是出于好心和善意。

我知道,我并不是有意或无意地夸张我的经济匮乏和生活困难。我知道,如果奎宁先生给我一先令,无论何时,我就把它花到一顿饭或一顿点心上。我知道,我是个穷小子,从早到晚,跟普通的成年人和少年郎一起干活。我知道,我又饿又馋地在街上逛来逛去。我知道,如果不是蒙上帝眷顾,在我所受的那种照顾下我会很容易地就变成一个小强盗或小流氓。

我在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也始终处于某种地位。奎宁先生是个不细心的人。又那么忙,事情又那不寻常,也顾不上对我另眼相看,何况不论对成年人还是少年人,我也从不说我的来历,对于我在这里的愁苦也不流露半分。我暗自忍受,我乖巧忍受,除了我自己,没人知道。我忍受了多少,正如我已经说过,是完全超出我叙述能力的。但我坚守这秘密,苦做我的那份工。我一开始就知道,如果我不能像任何其他人那样干活,我就必然受到轻视和侮辱。不久,我就变得至少和那两个少年一样利索和熟练了。虽然我和他们都很熟了,可由于我的行为神态与他们的相异之甚而使我们之间有种距离。他们和那些成年人总叫我“小先生”,或“小萨福克人”。装箱工头是个叫葛里高利的成年人,另一个穿着红衣的车夫叫提普,这两人有时也常叫我大卫,但我想这总是在我们很亲热的时候,也就是我在大家干活时给他们讲我看过的那些书让他们高兴时(很快,那些书也从我记忆中消失)。白粉·土豆曾对我的优越地位抗争过一次,但马上就被米克·沃克尔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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