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结构成分和结构类型 - 第二节 结构类型(上)
2.1 结构成分组成结构,结构有各种类型。古汉语的结构类型首先可以分成简单型和复杂型两大类,简单型也就相当于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单句,复杂型也就相当于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复句。只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不带语调的结构,所以不直接称呼为单句和复句。
从语法结构看,所谓“简单型结构”,就是整体上最多只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的结构。根据这个定义,“十年春,齐师伐我”(《左传·庄公十年》)这个句子当然是简单型结构,因为只包含一个主语“齐师”和一个谓语“伐我”;而“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这样的句子,虽然有“相如”和“秦王”两个主语、“度……”和“虽斋,决负约……”两个谓语,但是“秦王虽斋,决负约……”这个主谓结构却是充当“度”这个述语的宾语,因此这个句子从整体上看,仍然只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仍然属于简单型结构。另外,像“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史记·陈涉世家》)这样的句子,虽然好像包含“买鱼烹食”和“得鱼腹中书”两个谓语,但是从整体上看,“买鱼烹食”和“得鱼腹中书”是并列语充当谓语,因此仍然只有一个谓语,还是简单型结构。
所谓“复杂型结构”,就是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的结构。由于是“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所以单个的兼语结构就不属于复杂型结构;由于是“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主谓结构”,所以简单型结构中的并列结构也不可能属于复杂型结构。复杂型结构中的主谓结构,其主语是可以省略的;但是如果省略的主语被补写出来,则这个复杂型结构仍然应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谓结构。
因为我们已经把“结构”定义为实词和实词的结合,并且处在结构中的实词必定充当一定的结构成分,而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介词结构”不符合这一定义,所以我们把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介词结构”改称为“介词短语”。
2.2 古汉语的简单型结构有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并列结构和兼语结构等。
(1)主谓结构。由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组成的结构叫“主谓结构”。主谓结构可以根据充当谓语的主要成分,分为名词谓语式、动词谓语式、形容词谓语式、副词谓语式和主谓谓语式等五种。
a. 名词谓语式。由名词或名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名词谓语式”。例如:
韩,天下之咽喉 。(《战国策·秦策》)
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 也。(《史记·吕不韦列传》)
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 。(《左传·宣公四年》)
此三人者,皆人杰 。(《史记·高祖本纪》)
b. 动词谓语式。由动词或动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动词谓语式”。例如:
鲁庄公惧 。(《史记·刺客列传》)
宋武公生仲子 。(《左传·隐公元年》)
朽木不可雕 也。(《论语·公冶长》)
郑人游于乡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c. 形容词谓语式。由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形容词谓语式”。例如:
老夫耄 矣!(《左传·隐公四年》)
叶公子高,微小短瘠 。(《荀子·非相》)
老臣贱息舒祺,最少 ,不肖 。(《战国策·赵策》)
楚国之食贵于玉 。(《战国策·楚策》)
d. 副词谓语式。由副词或副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副词谓语式”。例如:
信 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论语·宪问》)
吾夺天下必 矣!(《史记·高祖本纪》)
固 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 乎!《孟子·梁惠王下》
e. 主谓谓语式。由主谓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主谓谓语式”。例如:
夫滕,壤地褊小 。(《孟子·滕文公上》)
吾与徐公孰美 ?(《战国策·齐策》)
汉阳诸姬,楚实尽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 。(《论语·季氏》)
(2)动宾结构。由一个述语和一个宾语或两个宾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动宾结构”。动宾结构可以分为单宾语式、双宾语式和前置宾语式三种。
a. 单宾语式。述语只带一个宾语的动宾结构叫做“单宾语式”。例如:
秦围 赵之邯郸 。(《战国策·赵策》)
爱 共叔段 ,欲立之。(《左传·隐公元年》)
子不悦 吾治秦 欤?(《史记·商君列传》)
弟子孰为 好学 ?(《论语·雍也》)
b. 双宾语式。一个述语带有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两个宾语的动宾结构叫做“双宾语式”。直接宾语往往表示事物,间接宾语往往表示人和对象;直接宾语是远宾语,间接宾语是近宾语。例如:
魏王遗 楚王 美人 。(《战国策·楚策》)
晋饥,秦输 之 粟 。(《左传·僖公十五年》)
反 子 父母、妻子、闾里、知识 。(《庄子·至乐》)[50]
括母问 奢 其故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c. 前置宾语式。宾语置于述语之前的动宾结构叫做“前置宾语式”。例如:
赫赫师尹,民具尔 瞻 。(《诗经·小雅·节南山》)
臣实不才,又谁 敢怨 ?(《左传·成公三年》)
丘虽不吾 誉 ,吾独不自知耶?(《庄子·盗跖》)
子是 之学 ,亦为不善变矣。(《孟子·滕文公上》)
(3)偏正结构。由定语、状语或补语跟中心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偏正结构”。偏正结构可以分为定语式、状语式和补语式。
a. 定语式。由定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定语式”。例如:
今日 之事 何如?(《史记·项羽本纪》)
是故无冥冥 之志 者,无昭昭之明。(《荀子·劝学》)
秦称帝 之害 将奈何?(《战国策·赵策》)
季武子以所得于齐 之兵 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左传·襄公十九年》)
b. 状语式。由状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状语式”。例如:
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 叱之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 如浮云 。(《论语·述而》)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 愚 。(《论语·为政》)[51]
四月 ,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左传·隐公三年》)
c. 补语式。由补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补语式”。例如:
西取由余 于戎 。(李斯《谏逐客书》)
胥后令 邯郸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52]
待我 二十五年 ,不来而后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君美 甚 ,徐公何能及君也?(《战国策·齐策》)
(4)并列结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并列结构”。并列结构可以分为平列式和连续式两种。
a. 平列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完全平列、可以前后互换的并列结构叫做“并列式”。例如:
知伯贪 而愎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知可以战 与不可以战 者胜。(《孙子兵法·谋攻》)
征天下,举方正 、贤良 、文学 、材力 之士。(《汉书·文帝纪》)
许子以釜甑爨 以铁耕 乎?(《孟子·滕文公上》)
越王 勾践 栖于会稽之上。(《国语·越语上》)
b. 连续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在时间或空间上有先后、因果等关系,前后位置不能掉换的并列结构叫做“连续式”[53] 。例如:
沛公起 ,如厕 。(《史记·项羽本纪》)
周公欲弑庄王 而立王子克 。(《左传·桓公十八年》)
鱄设诸寘剑于鱼中 以进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 不能自存 。(《战国策·齐策》)
君非姬氏,居 不安 ,食 不饱 。(《左传·僖公四年》)[54]
最后一例“居”和“不安”是连续式,“食”和“不饱”是连续式,但是“居不安”和“食不饱”则是平列式。
(5)兼语结构。一个动宾结构跟一个主谓结构套叠在一起,即述语带有一个宾语,而这个宾语同时又是后面主谓结构的主语,这样的结构叫做“兼语结构”。例如:
既而大叔命 西鄙北鄙 贰于己 。(《左传·隐公元年》)
从其策,发 使 使燕 ,燕从风而靡。(《史记·淮阴侯列传》)
吾以 子 为鬼 ,察子则人也。(《庄子·达生》)
解出入,人皆避之,有 一人 独箕踞视之 。(《史记·游侠列传》)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 轻其币而重其礼 。(《国语·齐语》)
最后一例可以看作“使”后面省略了兼语“之”(指诸侯),但仍是兼语结构。
2.3 一般的语法书上有所谓“无主句”,也就是只有谓语没有主语的句子,这种句子大多是简单型结构。无主句主要是表示自然现象的句子、表示存在的句子、表示肯定否定的句子,以及成语谚语等,例如下列句子中划线的部分:
庚辰,大雨雪 。(《春秋·隐公九年》)
冬十二月,螽 。(《左传·哀公十二年》)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 。(《论语·学而》)
微管仲 ,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庄辛曰:“诺 。”(《战国策·楚策》)
善哉 !技盖至此乎?(《庄子·养生主》)
此所谓“藉寇兵而齎盗粮 ”者也。(李斯《谏逐客书》)
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 ”者,我之谓也。(《庄子·秋水》)
其实一般来说,主语并非是句子成立的必要条件。第一例“大雨雪”是一个状语式的偏正结构,第三例“有一人,入人园圃”是一个兼语结构,最后一句“闻道百,以为莫己若”则是连续式的并列结构,只要它们带上语调,都可以成为句子[55] 。
2.4 关于主谓谓语式,一般把充当谓语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叫做“小主语”,而把大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叫做“大主语”,跟小主语相对应的谓语叫做“小谓语”,跟大主语相对应的谓语叫做“大谓语”。例如《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颜色愈和”中,“公子”是大主语,“颜色愈和”是大谓语,“颜色”是小主语,“愈和”是小谓语。大主语、小主语、小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有以下两种。
(1)大主语和小主语有领属关系或整体与部分关系。如:
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 莫 在。(《左传·成公十年》)
圣人 衣 足以犯寒,食 足以充虚,则不忧矣。(《韩非子·解老》)
臣 口 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史记·张丞相列传》)
陛下 春秋 高,法令无常。(《汉书·李广苏建传》)
(2)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受事,小主语是小谓语的施事。如:
汉阳诸姬 ,楚 实尽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山林之木 ,衡鹿 守之 ;泽之萑蒲 ,舟鲛 守之 。(《左传·昭公二十年》)
此 沛公左司马曹无伤 言之 。(《史记·项羽本纪》)
臣所言 ,人臣 不得知 也。(《史记·吴王濞列传》)
这里,前三例大主语由小谓语中的“之”复指,最后一例虽然没有复指,但是仍可确定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受事。
同时,主谓谓语式中往往有状语,状语的位置有两种:
(1)大主语 + 状语 + 小主语 + 小谓语。如:
吾先君 亦莫 之行 也。(《孟子·滕文公上》)
晋国 ,天下莫 强焉 。(《孟子·公孙丑下》)
物 固莫 不有长 ,莫 不有短 。(《吕氏春秋·用众》)
微陛下,臣等 当虫 出 。(《史记·田叔列传》)[56]
(2)大主语 + 小主语 + 状语 + 小谓语。如:
伯夷 目 不视恶色 ,耳 不听恶声 。(《孟子·万章上》)
臣 口 不能言 ,然臣期期知其不可。(《史记·张丞相列传》)
是 口 尚乳臭 ,不能当韩信。(《汉书·高帝纪上》)
故此数子 ,事业 不同 ,名声 异号 。(《庄子·骈拇》)
不过,也应该注意把主谓谓语式与动词前名词活用为状语的情况区别开来。以下就是名词活用为状语,并不是主谓谓语式:
射之,豕人 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经始勿亟,庶民子 来。(《孟子·梁惠王上》)[57]
嫂虵 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策》)
故天下之士,云 合归汉。(《汉书·梅福传》)
2.5 能愿动词修饰动词和动词性结构,我们认为属于状语式偏正结构,也有人采用其他的处理意见。例如马忠《古代汉语语法》第二十一章说:“助动词经常用在普通动词的前面,跟普通动词组成了合成谓语。”[58] 但是“合成谓语”究竟怎样一个“合成”法,马氏并没有说清楚。例如他在列举了“欲与大叔,臣请事之”(《左传·隐公元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左传·成公二年》)、“晋未可与争”(《左传·成公三年》)等十七个例句以后,说:“这十五个助动词,除了例六‘晋未可与争’,助动词‘可’是放在介词‘与’的前面以外,其他例子里的助动词都是直接放在动词的前面的。如‘欲与’、‘敢问’、‘能改’、‘可以集事’、‘愿请’、‘足怪’、‘得事养’等都是合成谓语。”言下之意,“晋未可与争”当中“可”和“争”就不是合成谓语,既然不是,那么究竟是什么呢?即使“欲与”、“可以集事”等是合成谓语,那么当我们分析句法结构时,究竟是“欲”先跟“与”合成,然后再带宾语“大叔”呢,还是“与”先带宾语“大叔”,然后再跟“欲”合成呢?究竟是“可以”先跟“集”合成,然后再带宾语“事”呢,还是“集”先带宾语“事”,然后再跟“可以”合成呢?我们的意见是后者,因为这里“欲”的意思是“想,想要”,想的内容是“与大叔”(给大叔),而不仅仅是想“与”(给),“可以”的意思是判断事情能否成功,“可以集事”是认为“集事”能成功,而不是“集”能成功。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认为能愿动词修饰动词都应该是状语式偏正结构。
2.6 从语法功能的角度看,结构又可以分为名词性结构、动词性结构和形容词性结构等。
所谓“名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名词的结构。定语式偏正结构、由名词或名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名词性结构。有鉴于此,像下面的句子可以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名词谓语式:
且是人也,蜂目 而豺声 ,忍人 也。(《左传·文公元年》)
在古汉语的主谓结构中,也有由数量词或代词充当谓语的,例如:
名山三百 ,支川三千 ,小者无数。(《庄子·天下》)
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 。(《庄子·达生》)
此谁 也?(《战国策·齐策》)
戍死者固十六七 。(《史记·陈涉世家》)
因为数量词和代词的性质接近于名词,所以可以把由数量词和代词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句子归入到名词谓语式中。
所谓“动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动词的结构。由动词充当中心语的状语式偏正结构、由动词充当中心语的补语式偏正结构、动宾结构、由动词或动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动词性结构。所谓“形容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形容词的结构。由形容词充当中心语的状语式偏正结构、由形容词充当中心语的补语式偏正结构、由形容词或形容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形容词性结构。有鉴于此,像下面的句子就应当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动词谓语式或形容词谓语式: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患贫而患不安 。(《论语·季氏》)
王之不王,不为也 ,非不能也 。(《孟子·梁惠王上》)
子温 而厉 ,威 而不猛 ,恭 而安 。(《论语·述而》)
贾佗多识 以恭敬 。(《国语·吴语》)
一般认为,兼语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动词性结构。这样,像下面的句子也应当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动词谓语式: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2.7 带有双宾语的动词主要有以下几类:
(1)授予馈赠类,如“锡(赐)”、“授”、“予”、“与”、“馈”、“遗”、“贻”、“赠”、“献”、“赏”、“赍”、“给”、“传”、“拜”、“封”等:
王使荣叔来锡 桓公 命 。锡者何?赐也。(《公羊传·庄公元年》)
我欲中国而授 孟子 室 。(《孟子·公孙丑下》)
静女其娈,贻 我 彤管 。(《诗经·邶风·静女》)
晋侯赏 桓子 狄臣千室 ,亦赏仕伯以瓜衍之县。(《左传·宣公十五年》)
齐王曰:“若残竖子之类,恶能给 若 金 ?”(《吕氏春秋·权勋》)
(2)借贷乞请类,如“假”、“借”、“藉”、“贷”、“祈”、“责”、“请”等:
此晋国之宝也,如受吾币而不借 吾 道 ,则如之何?(《穀梁传·僖公二年》)
此所谓“藉 寇 兵 而齎盗粮”者也。(李斯《谏逐客书》)
诺。我将得邑金,将贷 子 三百金 ,可乎?(《庄子·外物》)
函冶氏为齐太公买良剑,公不知善,归其剑而责 之 金 。(《战国策·西周策》)
(3)教问称谓类,如“告”、“语”、“言”、“报”、“教”、“诲”、“示”、“问”、“嘱”、“谓”、“号”、“谥”等:
公语 之 故 ,且告 之 悔 。(《左传·隐公元年》)
后稷教 民 稼穑 。(《孟子·滕文公上》)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 之 灾 ,以戒不治。(《汉书·文帝纪》)
楚人谓 乳 谷 ,谓 虎 於菟 。(《左传·宣公四年》)
请谥 之 “共 ”,大夫从之。(《左传·襄公十三年》)
(4)夺取获得类,如“夺”、“取”、“得”、“受”、“赋”等:
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田主夺 之 牛 。”(《左传·宣公十一年》)
吾为公取 彼 一将 。(《史记·项羽本纪》)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 之 饥 ;一女不织,或受 之 寒 。”(贾谊《论积贮疏》)
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 晋国 一鼓铁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59]
(5)作为类,如“为”、“作”、“立”等:
不如早为 之 所 ,无使滋蔓。(《左传·隐公元年》)
天佑下民,作 之 君 ,作 之 师 。(《尚书·泰誓上》)
作 僖公 主 者何?为僖公作主也。(《公羊传·文公二年》)
天生民而立 之 君 ,使司牧之。(《左传·襄公十四年》)
树 吾墓 槚 ,槚可材也。(《左传·哀公十一年》)
以上所举的例句都是直接宾语在后,间接宾语在前。此外,使动用法、为动用法的情况下也有双宾语的现象,见第五章第一节。
有人认为古汉语中也有直接宾语在前,间接宾语在后的用例,如:
杀而埋 之 马矢之中 。(《左传·文公十八年》)
吾既已言 之 王 矣。(《墨子·公输》)
子产使校人蓄 之 池 。(《孟子·万章下》)
夫差乃取其身流 之 江,抉其目,著 之 东门 。(《吕氏春秋·知化》)
请奏 盆缶 秦王 ,以相娱乐。(《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毛遂奉铜盘跪进 之 楚王 。(《史记·平原君列传》)
又献 玉斗 范增 。(《汉书·高帝纪》)
臣谨稽 之 天地 ,验 之 往古 ,按 之 当今之务 ,日夜念此至孰也。(《汉书·贾谊传》)
但是这里所谓的“间接宾语”,我们认为是补语,所以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双宾语顺序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参1.6[60] 。
在上古汉语中,作为询问义的动词“问”,其后所跟的宾语和补语有一个明显的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早期的作品《论语》中,凡是所问的事情、内容都直接置于“问”的后面,而凡是咨询的对象则都要用“于(於)”来引出。例如:
孟懿子问孝 。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 ,我对曰‘无违’。”(《论语·为政》)
仲弓问子桑伯子 ,子曰:“可也简。”(《论语·雍也》)[61]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 ,子路不对。(《论语·述而》)
大宰问于子贡 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论语·子罕》)
司马牛问君子 。子曰:“君子不忧不惧。”(《论语·颜渊》)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或问子产 。子曰:“惠人也。”(《论语·宪问》)
子路问事君 。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
由此可见,后代“问”字所带双宾语中的直接宾语,在上古仍可以做“问”的宾语,而后代“问”字所带的间接宾语,在上古只能做“问”的补语[62] 。洪君烈《依据语法鉴定古籍的一个例子》[63] 说:“问”字的“这项句法,在周秦古籍只有《左传》跟它相同。《左传》带次宾语的‘问’字凡五十馀见,也无一例外。”[64] 《左传》的例子如[65] :
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左传·僖公五年》)
文嬴请三帅……公许之。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酆舒问于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左传·文公七年》)
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左传·襄公九年》)
《论语》、《左传》之后,到《孟子》,“问”字的这种句法就改变了,间接宾语也可以直接放在“问”的后面了。例如: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孟子·万章下》)
“问卿”是动词带直接宾语,所以孟子回问“大王问什么样的卿”,“问臣”则是动词带间接宾语,所以孟子回答“臣不敢不以正对”。
当然,新旧句法的交替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战国时期一直到东汉末,这两种句法在许多文献中都能见到,只是数量多一点少一点而已。洪君烈上引文说:“《墨子》中的问字次宾语无介词的极少,有跟无是七跟一之比。《孟子》、《庄子》、《荀子》是比较少,如《孟子》的有跟无是六跟五之比。到了《韩非子》、《战国策》,无介词的便占大多数了。到了两汉,介词还是用,有些书还用得不少,但是作家是偏于多接近古文,渐染特深的作家,作品是偏于多引用古文或叙述古代故事的作品,如刘向的《说苑》。至于作者直记当代事物,便绝大多数不用介词‘于’字,或者完全不用‘于’字了。……到了《世说新语》,无‘于’字的一百馀例,有‘于’字的两例而已;而且有‘于’字的是限于兼有正次两宾语的;至于单有次宾语的句子,便绝无‘于’字了。”
在上古早期作品中,其他询问义的动词,如“询”、“访”、“咨”等也跟“问”的这种情况相似,即动词可直接带直接宾语,而用介词“于(於)”带间接宾语,例如:
舜格于文祖,询 于四岳。(《尚书·舜典》。比较《史记·夏本纪》:“尧崩,帝舜问四岳曰。”)[66]
先民有言,询 于刍荛。(《诗经·大雅·板》)[67]
秦大夫不询 于我寡君,擅及郑盟。(《左传·成公十三年》)
惟十有三祀,王访 于箕子。(《尚书·洪范》。比较《史记·周本纪》:“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 箕子殷所以亡。”又《宋微子世家》:“武王既克殷,访问 箕子。”)
穆公访 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比较《史记·秦本纪》:“缪公问 蹇叔、百里傒,对曰:‘径数国千里而袭人……’”)
因访 政事,大说之。(《左传·哀公七年》)[68]
君教使臣曰:“必咨 于周。”臣闻之:“访问 于善为咨,咨 亲为询,咨 礼为度,咨 事为诹,咨 难为谋。”(《左传·襄公四年》)[69]
及其即位也,询 于“八虞”,而咨 于“二虢”,度 于闳夭而谋 于南宫,诹 于蔡、原而访 于辛、尹。(《国语·晋语》)[70]
在前面所举的例句中,有“牵牛以蹊人之田,田主夺之牛”(《左传·宣公十一年》)、“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等句子,对于其中“动 + 之 + 名”这样的结构,目前学术界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孟子·告子下》)这种句子与“公赐之食”(《左传·隐公元年》)这种句子是不同的,“赐之食”可以转换为“以食赐之”,这是双宾语的句子,而“夺之食”却不能转换为“以食夺之”,所以这不是双宾语的句子。又《韩非子·内储说下》:“二人相憎而欲相贼也,田恒因行私惠以取其国,遂杀简公而夺之政。……二人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而夺其政。”《说苑·至公》:“赵宣子言韩献子于晋侯曰:‘其为人不党,治众不乱,临死不恐。’晋侯以为中军尉。河曲之役,赵宣子之车干行,韩献子戮其仆。人皆曰:‘韩献子必死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仆,谁能待之?’役罢,赵宣子觞大夫,爵三行,曰:‘二三子可以贺我。’二三子曰:‘不知所贺。’宣子曰:‘我言韩厥于君,言之而不当,必受其刑。今吾车失次而戮之仆,可谓不党矣,是吾言当也。’”同一段文章中“夺之政”与“夺其政”互文,“戮之仆”与“戮其仆”互文,“之”用作“其”。《孟子·公孙丑》:“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周礼·地官·载师》郑玄注引作:“天下之民皆说而愿为其民。”《史记·陈杞世家》:“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史记·楚世家》:“鄙语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取其牛。’径则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也是“之”“其”互文,可见“之”等于“其”,“夺 + 之 + 名”应该是单宾语的结构[71] 。
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把“动 + 之 + 名”一概看作“动 + 其 + 名”,那么就会改变原来结构的性质,得出错误的理解。例如把“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左传·僖公二十七年》)看作“子文饮其酒”,其意义就由子文给国老饮酒变成子文饮自己的酒,同理“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氏介其鸡”一句的“其”反指季氏,“其鸡”意为季氏之鸡,“郈氏为之金钜”一句的“之”是间接宾语,“为之金钜”意为郈氏替鸡加上金钜,如果把“之”看作“其”,就会使人误解为“郈氏做他的金钜”,显然与原意不合。又从句式转换的角度来看,《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同样的意思《汉书·文帝纪》写作“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战国策·齐策》“子安能为之足”,相似的意思《史记·楚世家》写作“此为蛇为足之说也”,“立之君”转换为“为之置君”,“为之足”转换为“为蛇为足”,可见“立之君”、“为之足”应该是双宾语的句子。又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之”只作宾语,“其”只作定语,上古典籍中“夺 + 之 + 名”、“为 + 之 + 名”是大量的,而“夺 + 其 + 名”、“为 + 其 + 名”则极少。以《论语》为例,全书“为 + 之 + 名”共8例,而“为 + 其 + 名”却一例也没有,在《左传》中,“夺 + 之 + 名”共11例,“夺 + 其 + 名”仅2例,“为 + 之 + 名”与“为 + 其 + 名”的数量约为七比一,如果“为 + 之 + 名”等于“为 + 其 + 名”,“夺 + 之 + 名”等于“夺 + 其 + 名”,那么“为 + 其 + 名”和“夺 + 其 + 名”的数量不应如此之少,因此“动 + 之 + 名”仍应看作双宾语的结构[72] 。
在这种句型中,还有《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襄公二十七年》“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襄公三十年》“伯有死于羊肆,子产禭之,枕之股而哭之”这样的句子,学术界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种看法是,“枕之股”等于“枕其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崔杼弑齐庄公,晏子“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关于此事,《史记·齐太公世家》记为晏子“门开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史记·管晏列传》也说“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可见司马迁认为“枕尸股”就是晏子把自己的头枕在齐庄公的尸体上。同理可得,所谓“枕之股”也就是枕在死者的大腿上。另一种看法是,“枕之股”是双宾语结构,根据上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句唐代杜预注:“公以叔武尸枕其股。”可见“之”是指代叔武的尸体,“股”则是卫成公之股,“枕之股”意为卫成公把叔武的尸体枕在自己的大腿上。上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句子,杜预也注曰:“以公尸枕己股。”可见杜预的解释是前后一贯的。又《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裴松之注引孙盛《魏氏春秋》:“帝之崩也,太傅司马孚、尚书右仆射陈泰枕帝尸于股,号哭泣尽哀。”《晋书·宗室·安平献王孚》:“及高贵乡公遭害,百官莫敢奔赴,孚枕尸于股,哭之恸。”可见古人确实是有把死者尸体放在自己大腿上痛哭的情况[73] 。不过,根据上面1.6,“枕之股”的“股”属于处所,我们认为“枕之股”应该是动宾补结构。
此外,由于古汉语中“为”还有介词的用法,所以有的时候“为 + 之 + 名”结构并不是双宾语的结构。例如:
齐穀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礼记·檀弓下》)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礼记·檀弓下》)
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史记·项羽本纪》)
第一例“为之大功”的“大功”应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后面“为之服姊妹之服”和“为之服”可证,所以“为之大功”的“为之”当是介词短语。第二例“为之齐衰”的“为之”也是介词短语,后面“为妾齐衰”可证。第三例“为之虏”当是被动句,《史记》前文“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可证,所以“为之”也是介词短语。这里的关键是“大功”、“齐衰”实际上是用作动词,也就是说,当“为 + 之”后面接动词的时候,这个“为 + 之”就是介词短语;而当“为 + 之”后面接名词(并且在句中仍然保持名词性)的时候,这个“为 + 之 + 名”就是双宾语结构[74] 。
2.8 常用作兼语结构的第一个动词的,主要有以下四类动词:
(1)使令留请类,如“使”、“命”、“遣”、“责”、“召”、“呼”、“止”、“请”、“劝”等:
得无楚之水土使 民 善盗 耶?(《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 赵王 鼓瑟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范增数目 羽 击沛公 ,羽不应。(《汉书·高帝纪》)
止 子路 宿 ,杀鸡为黍而食之。(《论语·微子》)
(2)任免封迁类,如“封”、“立”、“迁”、“徵”、“进”、“废”等:
使不辱于诸侯,拜 相如 为上大夫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分天下,立 诸将 为侯王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九年,高祖徙 叔孙通 为太子太傅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赵诚发使尊 秦昭王 为帝 ,秦必喜,罢兵去。(《战国策·赵策》)
(3)称谓认为类,如“称”、“号”、“命”、“名”、“谥”、“以”、“为”、“视”等:
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 之 曰“燧人氏” 。(《韩非子·五蠹》)
天下何故不谓 子 为“盗丘” ,而乃谓 我 为“盗跖” ?(《庄子·盗跖》)
我以 不贪 为宝 ,尔以 玉 为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
嗟乎!吾诚得如皇帝,吾视 去妻子 如脱躧耳 。(《史记·孝武本纪》)
(4)有无类,如“有”、“无”:
出其东门,有 女 如云 。(《诗经·郑风·出其东门》)
有 颜回者 好学,不迁怒,不贰过 。(《论语·雍也》)
苟得其养,无 物 不长 ;苟失其养,无 物 不消 。(《孟子·告子上》)
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 一人 还 。(《史记·项羽本纪》)
2.9 现代汉语有“动宾 + 宾”的句式,例如:
负责病房/关心年轻人/增产清凉饮料/进口显像管
这里,“责”是“负”的宾语,“病房”是“负责”的宾语,馀类推。从汉代开始的古代汉语中也有“动宾 + 宾”的句式,例如:
今吕氏雅故本推毂高帝 就天下,功至大。(《史记·荆燕世家》)[75]
愿君慎勿出于口,请别白黑所以异 ,阴阳而已矣。(《史记·苏秦列传》)
及魏其失势,亦欲倚灌夫,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弃之者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皇帝幼冲,承统鸿业 。(《后汉书·殇帝纪》)
这里第一例“推毂”是动宾结构,推动车轮之意,“高帝”是“推毂”的宾语;第二例“别白黑”是动宾结构,“所以异”是“别白黑”的宾语;第三例“引绳批根”是两个动宾结构组成的并列结构,株连杀绝之意,“生平慕之后弃之者”是“引绳批根”的宾语;第四例“承统”是动宾结构,承续大统之意,“鸿业”是“承统”的宾语[76] 。
值得注意的是,像下面这些例子并不是“动宾 + 宾”句式,而是动宾补结构:
(项王)征兵九江王布 ,布称疾不往,使将将数千人行。(《史记·项羽本纪》)
楚告急秦 ,秦遣兵救楚击吴,吴师败。(《史记·吴太伯世家》)
齐威王之时喜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 。(《史记·滑稽列传》)
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 。(《汉书·董仲舒传赞》)
以上各例中,“九江王布”、“秦”、“卿大夫”和“大业”都是补语,相当于它们前面有“于(於)”字。
2.10 某些句子或结构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结构,它们的组合成分在语义上分别搭配,构成两套或两套以上平行的语义关系[77] 。例如: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 革 非不坚 利 也。(《孟子·公孙丑下》)
封故御史大夫周苛 、周昌 孙 、子 为列侯。(《汉书·景帝纪》)
衣 食饥 寒 者,慈父之道也。(《盐铁论·忧边》)
繁启 蕃长 于春 夏 ,畜积 收臧 于秋 冬 。(《荀子·天论》)
君 臣 不惠 忠 ,父 子 不慈 孝 。(《墨子·兼爱中》)
师之耳 目 ,在吾旗 鼓 。(《左传·成公二年》)
大夫种 范蠡 存亡越,霸勾践,立功成名而身死 亡 。(《史记·淮阴侯列传》)
子胥 伏剑,屈原 自沉:子兰 宰嚭 诬谗、吴 楚 之君冤杀之也。(《论衡·偶会》)
郑宽中 、张禹 朝夕入说《尚书 》、《论语 》于金华殿中。(《汉书·王莽传下》)
三载考绩,三考,黜 陟 幽 明 。(《尚书·尧典》)
不为丑 美好 憎 ,不为赏 罚 喜 怒 。(《淮南子·主术训》)
按一般的语序搭配,第一例应为“兵非不利,革非不坚”,第二例应为“周苛孙,周昌子”,第三例应为“衣寒食饥”,第四例应为“繁启于春,蕃长于夏,畜积于秋,收臧于冬”,第五例应为“君不惠臣不忠,父不慈子不孝”,第六例应为“耳在鼓,目在旗”,第七例应为“种死,范蠡亡”,第八例应为“子胥伏剑,宰嚭诬谗、吴君冤杀之也;屈原自沉,子兰诬谗、楚君冤杀之也”,第九例应为“郑宽中说《尚书》,张禹说《论语》”,第十例应为“黜幽,陟明”,第十一例应为“不为丑而憎,不为美而好,不为赏而喜,不为罚而怒”。不过,从语法上来说,“周苛、周昌”、“孙、子”、“君臣”、“惠忠”等仍然可以看作并列结构,从而仍然把“周苛、周昌”和“孙、子”之间看作偏正关系,把“君臣”和“惠忠”看作主谓关系,等等。
2.11 偏正结构中的补语式,一般称为“动补结构”。在动补结构中,学术界非常注意的是“动词 + 趋向补语”和“动词 + 结果补语”两类,一般称前者为“动趋式”,后者为“动结式”。
关于动结式的产生时代,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以分为先秦说、汉代说、六朝说等。
(1)先秦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先秦时代,主要有周迟明、余健萍、杨建国、潘允中、何乐士、孙锡信等,其中周、余主张周代,何、孙主张春秋战国时期[78] 。例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一文说:“使动性复式动词不知道究竟起于什么时候,但是它在很早的书面语言中(如尚书中的甘誓、盘庚等篇)就已存在,则是颠扑不破的事实。”他举的例子如:
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 。(《尚书·盘庚上》)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 其命。(《尚书·甘誓》)
余姑翦灭 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散离我兄弟,挠乱 我同盟。(《左传·成公十三年》)
未期年而葺亡走 矣。(《战国策·赵策》)[79]
则不可,因而刺杀 之。(《战国策·燕策》)
何乐士也确认在《左传》中这种结构就已有不少[80] 。例如:
余掖杀 国子,莫余敢止。(《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费请先入,伏公而出,斗死 于门中。(《左传·庄公八年》)
其君之戎分为 二广。(《左传·宣公十二》)
他特别指出,从《左传》到《史记》有一个由并列的动词结构或连动结构变化而成动补式的过程[81] :
师还,馆于虞,遂袭 虞,灭 之。(《左传·僖公五年》)
还,袭灭 虞。(《史记·晋世家》)
及战,射 共王,中 目。(《左传·成公十六年》)
癸巳,射中 楚共王目。(《史记·晋世家》)
郤至奉豕,寺人孟张夺之,郤至射 而杀 之。(《左传·成公十七年》)
郤至杀豕奉进,宦者夺之。郤至射杀 宦者。(《史记·晋世家》)
即《左传》的“袭虞,灭之”到《史记》中变成了“袭灭虞”,《左传》的“射共王,中目”到《史记》中变成了“射中共王目”,等等。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也认为:“动结式的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出现的动结式是由及物动词加上带使动意义的不及物动词构成的。”“动结式与联合式都是动词连用的格式,二者表面形式上并无差异,区分为两种结构完全依据语法意义,而判断语法意义的不同则注重于分析后一动词是否表示使动。”
先秦说的缺点是,无法确定上述作为证据的例句究竟是两个动词连用还是动补式。因为同样在这些文献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句子:
市人从者四百人,与之诛淖齿,刺 而杀 之。(《战国策·齐策》)
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绞 而杀 之。(《战国策·秦策》)
春,孔达缢 而死 。(《左传·宣公十四年》)
辞孤竹之君,饿 而死 于首阳之山。(《战国策·燕策》)
而且,即使到《史记》也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句:
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略诸侯,遂诛 项羽,灭 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昔者,管夷吾射 桓公中 其钩。(《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今君乃亡 赵走 燕,燕畏赵,其势必不敢留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及周之衰也,分 而为 两,天下莫朝,周不能制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我们无法确定,《战国策·燕策》的“刺杀之”是否就是《战国策·齐策》的“刺而杀之”,《左传·庄公八年》的“斗死于门中”是否就是“斗,死于门中”,《史记·晋世家》的“袭灭虞”是否就是“袭虞,灭之”。又“射中楚共王目”是否就是“射,中楚共王目”[82] ,等等。而按照孙锡信的说法,后一动词带有使动意义,则正说明后一动词并没有虚化,它仍然是一个实在的动词[83] 。
(2)汉代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汉代,主要有王力、祝敏彻、程湘清、柳士镇、吴福祥等[84] 。例如王力《汉语史稿》(中册)第四十六节说:“使成式是在什么时代产生的呢?依我们现在考察到的史料看来,使成式产生于汉代,逐渐扩展于南北朝,普遍应用于唐代。”[85] 他举的例子如:
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 孝惠鲁元车下。(《史记·项羽本纪》)
乃激怒 张仪。(《史记·苏秦列传》)
射伤 郤克,流血至履。(《史记·齐太公世家》)
陈馀击走 常山王张耳。(《史记·张丞相列传》)
呼旦以惊起 百官,使夙兴。(《周礼·春官·鸡人》郑注)
汉代说的缺点仍然是无法确定作为证据的例句究竟是两个动词连用还是动补式。王力上引书指出:
我们讨论使成式,首先应该撇开那些似是而非的情况。例如:
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左传·成公十三年》)
“挠乱”好像是使成式。但是,我们以为“挠乱”是用同义的词素构成的双音词。《诗经·秦风·小戎》:“乱我心曲”[笺:心曲,心之委曲],其中“乱”用为动词。“挠乱”的“乱”,意义和这个“乱”字相仿。又如: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孟子·公孙丑上》)
这里只有一个“助长”,其余都是“助苗长”、“助之长”。可见“助长”是省略兼位名词的递系式,而不是使成式。
王力正确地判断出《左传》的“挠乱”和《孟子》的“助长”不是动补式,但是他并没有证明,为什么与“挠乱”、“助长”相似的汉代“推堕”、“激怒”等却是动补式?
(3)六朝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六朝,主要有李平、梅祖麟、蒋绍愚等[86] 。例如李平《〈世说新语〉和〈百喻经〉中的动补结构》一文指出:
我们说V-C在南北朝初期已经产生,理由是这个时期出现了“V1 + O + V2 ”的形式。如:
当打 汝口破 。(幽明录)
今当打 汝前两齿折 。(贤愚经)
(雄鸽)即便以觜啄 雌鸽杀 。(百喻经)
以梨打 我头破 乃尔。(同上)
在南北朝以前,表示同类意义的结构是“V1 + O + V2 + 之”。如《史记》中有“攻秦信梁军破之”(赵世家),“击李由军破之”(曹相国世家)。这种结构中的“V2 ”还是外动词,它所带的宾语“之”表明了这一点。这种“V2 ”而且能单用,后面带着名词性宾语,如“章邯已破伍除”(陈涉世家),“大破秦军阏兴下”(赵世家)。而等到“V1 + O + V2 + 之”被“V1 + O + V2 ”所取代以后,“V2 ”就成了内动词了。……再进一步,“V1 + O + V2 ”中的两个动词紧缩,就形成了“V1 + V2 + O”的形式:
以梨打破头喻。(百喻经)
孙家儿打折(乐器)。(世说新语)
搥杀野牛。(地驱歌辞)
……
南北朝已经有了V-C的另一个证据是:先秦时代替V-C起作用的使动用法这时正处在衰落中。一万六千字的《论语》中共有使动用法33例63次,而六万多字的《世说新语》只有20例27次,近两万字的《百喻经》则只有4例4次。这表明,作为补偿手段的V-C正在兴起。并且它的兴起应该是在使动用法的完全衰落之前才是合理的。
此前,为了确定动结式的产生时代,日本太田辰夫提出了一个形式标志,即看动词“杀”和“死”。“杀”从古到今都是他动词,“死”从古到今都是自动词,在隋以前只有“V杀(O)”,直到唐代才出现“V死(O)”,太田辰夫因此确定动补式产生于唐代[87] 。在此基础上,梅祖麟提出,从理论上说“V杀”和“V死”可能出现下面四种句型:
(甲)施事者 + V杀 + 受事者
(乙)受事者 + V死
(丙)施事者 + V死 + 受事者
(丁)受事者 + V杀
实际上先秦两汉只有(甲)、(乙)两型,“V杀”只出现在施事者后,“V死”只出现在受事者后。这说明,假如“V杀”和“V死”都是动结式的话,它们应该能够出现在相同的语法环境中,而不会形成现在这样的对立。正因为“杀”仍是一个实在的他动词,而不是补语,所以它要带宾语,正因为“死”仍是一个实在的自动词,而不是补语,所以它后面没有宾语。而到刘宋时代(丙)型已经出现,所以梅氏认定动结式产生于六朝时期。
六朝说的优点是利用了形式标志来判断两个连用动词中后一个动词是否已经成为补语,从而使得动结式的认定更加科学化。六朝说所存在的问题是,所采用形式标志是不是合适?是不是唯一的?
事实上,正如吴福祥《试论现代汉语动补结构的来源》所说:“现代汉语的动补结构其实是一个语法格式的集合,其中包括不同的小类,不同小类的动补结构产生的时间和形成的方式不尽相同。”他根据补语的语义指向,把动补结构分为“动词 + 指动补语”、“动词 + 指受补语”、“动词 + 指施补语”三类(“指动”即指向动词,“指受”即指向受事,“指施”即指向施事),并认为指动补语产生于汉代,其证据是:
汉王道逢得 孝惠、鲁元,乃载行。(《史记·项羽本纪》)
命凶之我,当衰之家,治宅遭得 不吉之地,依徙适触岁月之忌。(《论衡·偶会》)
假使尧时天地相近,尧射得 之,犹不能伤日。(《论衡·感虚》)
这些句子中的“逢”、“遭”、“射”并不是“获得”义,“得”字已经不是连动式的下字,而是表示上字的动作已经实现并有了结果,后面的宾语只是上字的,不是“得”的。我们同意这一看法,即认为汉语动结式各种小类产生的时间是不同的,其中“动词 + 指动补语”产生最早,西汉时候已有,其他小类也在产生之中。例如:
荆轲坐定 ,太子避席顿首曰。(《战国策·燕策》)
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曰:“责毕收乎?来何疾也!”曰:“收毕 矣。”(《战国策·齐策》)
淳于髡说毕 ,趋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犹工匠之斫削凿枘也,宰庖之切割分别也,曲得其宜而不折伤 。(《淮南子·齐俗训》)
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 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吕氏春秋·有度》)
第二例前面问“责毕收乎”,后面答“收毕矣”,当然是说“责收毕”,“毕”是“收”的补语。第三例“说毕”不可能理解成“说而毕”,“毕”是补语。第四例,补语“伤”的语义指向受事者。最后一例是形容词做动词的补语。而到东汉,这样的例子更多。例如:
乌呼史迁,薰胥以刑!幽而发愤,乃思乃精,错综群言,古今是经,勒成 一家,大略孔明。(《汉书·叙传》)
殹,击中 声也。(许慎《说文解字·殳部》)
,覆鸟,令不飞走 也。(许慎《说文解字·隹部》)
矍,隹欲逸走 也。(许慎《说文解字·瞿部》)
无父曰孤。孤,顾也,顾望无所瞻见 也。(《释名·释亲属》)
疹,诊也,有结聚可得诊见 也。(《释名·释疾病》)
入于不可测尽 之深。(《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宋元王夜梦,见得 神龟而未获也。(《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
监禄,秦将,凿通 湘水、离水之渠。(《淮南子·人间训》高诱注)
莽长子宇,非莽鬲绝卫氏,恐帝长大 后见怨。(《汉书·云敞传》)
汉氏减轻 田租,三十而税一。(《汉书·王莽传》)
鸡难臑熟 。(《吕氏春秋·应言》高诱注)
第二例“击中声”只能理解成“击中之声”,难以理解成“击而中之声”。第三例“飞走”是飞开、飞掉,不能理解成“飞而走”,第四例同此。第五例“无所瞻见”的“见”必定是补语,因为如果把“瞻见”理解成“瞻而见”,则“无所瞻”完全不成话,必当说成“瞻而无所见”方可。第六例“可得诊见”的“见”也必定是补语,因为如果把“诊见”理解成“诊而见”,则当说成“有结聚可诊而得见”方合乎古人行文习惯。第七例“不可测尽”不能理解成“不可测而尽”,如果这样,必得说成“测而不可尽”。第八例“见得”显然是见到之意,并无见而得到之意。第九例“凿通”不能理解成“凿而通”,如果这样,必得说成“凿湘水、离水之渠而通”。最后三例是形容词做动词的补语,其中“鸡难臑熟”不能理解成“鸡难以臑而熟”,如果这样,必得说成“鸡臑而难熟”。此外,近年来出土的汉代文献也证实了这一点[88] :
本始元年九月庚子,虏可九十骑入甲渠北燧,略得 卒一人。(《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7.29)
居延甲渠候长张忠,未得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八百,已赋毕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5.5)
硙一合,敝尽 ,不任用。(《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28.1)
戍卒病,病死 ,告爰书。(《居延新简》E.P.C:50)
夏侯谭争言斗,宪以所带剑刃击伤 谭匈一所,广二寸长二寸,深至骨。(《居延新简》E.P.T68:20)
以鄣中□米糒给孤单,卒有万分恐不能自守,唯恐为虏所攻得 。(注□同纸书原文)(《居延新简》E.P.F16:49)
关于动趋式,周迟明认为“周代已经发生,但是要到汉代以后才逐渐发达起来”[89] ,其例句如:
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长铗归来 乎,食无鱼。(《战国策·齐策》)
颜斶辞去 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战国策·齐策》)
公孙郝、鄠里疾请无攻韩,陈而辟去 ,王犹攻之也。(《战国策·韩策》)
郤子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 。(《左传·成公十二年》)
先生王斗造门而欲见齐宣王,宣王使谒者延入 。(《战国策·齐策》)
初燕将攻下 聊城,人或谗之。(《战国策·齐策》)
何乐士也认为先秦时代已经有动趋式[90] ,其例句如:
后缗方娠,逃出 自窦。(《左传·哀公元年》)
督戎逾入 ,豹自后击而杀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又有呼而走至 者曰:“众至矣!”(《左传·昭公十三年》)
不过应该说,《诗经》“羊牛下来”的“来”保留了它本来的词汇意义,本诗二章作“日之夕矣,羊牛下括”,毛传:“括,至也。”“括”没有虚化,对应的“来”也不应该虚化,这样“下”和“来”仍是两个动词连用。而《战国策》“长铗归来”的“归”是“回去”之意,“来”应该是语气词,就如同陶渊明的“归去来兮”的“来”,并不是趋向动词。至于“辞去”、“走出”、“攻下”等,由于古书同时具有“靖郭君不听,士尉辞而去”(《战国策·齐策》)、“请身而去,遂走而出”(《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燕攻齐,取七十余城,唯莒、即墨不下”(《战国策·齐策》)这样的句子,所以都可以看作“辞而去”、“走而出”、“攻而下”,“去”、“出”、“下”都还是实在的动词。孙锡信指出:
正因为这种形式中的趋向动词有实义,故往往在前一动词后带上宾语,再连同趋向动词构成连动结构。例如:
王使人疾持其头来。(《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
也可以由“动 + 宾 + 趋动”构成兼语结构。如:
左右欲引相如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
上述“动 + 宾 + 趋动”的两类形式(连动和兼语),只有演变成“动 + 趋动 + 宾”的形式,而且趋向动词不表示主语的行为时,才表明趋向动词真正虚化为趋向补语。连动式以“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为例,如果此句演变为“王使人疾持来其头”,“来”不表示“人”的行为,那么“来”才真正虚化为“持”的趋向补语;兼语式以“左右欲引相如去”为例,如果此句演变为“左右欲引去相如”,“去”不表示“左右”的行为,也不表示“相如”的行为,“去”便虚化为“引”的趋向补语。[91]
鉴于下述例句:
浩感其至性,遂令舁来 ,为诊脉处方。(《世说新语·术解》)
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 ,遂以俱免。(《世说新语·假谲》)
狱中鬼神,拔出 其舌。(支谦译《八师经》)
“舁”和“来”不共戴一个主语,“来”补充“舁”的语义,“掷出”、“拔出”等也应如此分析,孙锡信因此认为动趋式的形成是在南北朝时期。
关于动趋式的产生时间,我们的意见是东汉时期已有一些确凿不移的例子。例如:
谢,辞去 也。(许慎《说文·言部》)
脪,创肉反出 也。(许慎《说文·肉部》)
欻,有所吹起 也。(许慎《说文·欠部》)
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不上去 而至下,来也。(许慎《说文·至部》)
第一例“谢”是推辞之意,“辞去”就是“辞掉”,不能理解成“辞而去”,也不能理解成“辞也,去也”。第二例“反出”就是翻出、翻开,不能理解成“翻而出”。第三例“吹起”不能理解成“吹而起”,因为“有所吹而起”不成话,必当说成“吹而有所起”。第四例“上去”就是飞上去之意,不能理解成“上而去”。其他大量的例子则在疑似之间,例如:
曰:“扶起 丞相。”贺不肯起。(《汉书·公孙贺传》)
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 神仙之属。(《汉书·郊祀志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 。(《汉书·五行上》)
问:“汉王安在?”曰:“已出去 矣。”(《汉书·高祖上》)
山顶曰冢。冢,肿也,言肿起 也。(《释名·释山》)
仙,迁也,迁入 山也。(《释名·释长幼》)
非,排也,人所恶,排去 也。(《释名·释言语》)
轴,抽也,入毂中可抽出 也。(《释名·释车》)
亦当散出 货贿,不可赋敛以内之。(《吕氏春秋·季春纪》高诱注)
有先人为死难,振起 其子孙也。(《淮南子·时则训》高诱注)
十日并出,羿射去 九。(《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冀王庶几能反覆招还 我。(《孟子·公孙丑下》赵岐注)
人见嫂溺不援出 ,是为豺狼之心也。(《孟子·离娄上》赵岐注)
这些情况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但是总的来说,在上古汉语的后期,作为动补结构的动结式和动趋式应该都已经产生了。
从语法结构看,所谓“简单型结构”,就是整体上最多只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的结构。根据这个定义,“十年春,齐师伐我”(《左传·庄公十年》)这个句子当然是简单型结构,因为只包含一个主语“齐师”和一个谓语“伐我”;而“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这样的句子,虽然有“相如”和“秦王”两个主语、“度……”和“虽斋,决负约……”两个谓语,但是“秦王虽斋,决负约……”这个主谓结构却是充当“度”这个述语的宾语,因此这个句子从整体上看,仍然只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仍然属于简单型结构。另外,像“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史记·陈涉世家》)这样的句子,虽然好像包含“买鱼烹食”和“得鱼腹中书”两个谓语,但是从整体上看,“买鱼烹食”和“得鱼腹中书”是并列语充当谓语,因此仍然只有一个谓语,还是简单型结构。
所谓“复杂型结构”,就是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的结构。由于是“互不包容的主谓结构”,所以单个的兼语结构就不属于复杂型结构;由于是“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主谓结构”,所以简单型结构中的并列结构也不可能属于复杂型结构。复杂型结构中的主谓结构,其主语是可以省略的;但是如果省略的主语被补写出来,则这个复杂型结构仍然应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谓结构。
因为我们已经把“结构”定义为实词和实词的结合,并且处在结构中的实词必定充当一定的结构成分,而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介词结构”不符合这一定义,所以我们把一般语法书上所说的“介词结构”改称为“介词短语”。
2.2 古汉语的简单型结构有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并列结构和兼语结构等。
(1)主谓结构。由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组成的结构叫“主谓结构”。主谓结构可以根据充当谓语的主要成分,分为名词谓语式、动词谓语式、形容词谓语式、副词谓语式和主谓谓语式等五种。
a. 名词谓语式。由名词或名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名词谓语式”。例如:
韩,天下之咽喉 。(《战国策·秦策》)
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 也。(《史记·吕不韦列传》)
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 。(《左传·宣公四年》)
此三人者,皆人杰 。(《史记·高祖本纪》)
b. 动词谓语式。由动词或动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动词谓语式”。例如:
鲁庄公惧 。(《史记·刺客列传》)
宋武公生仲子 。(《左传·隐公元年》)
朽木不可雕 也。(《论语·公冶长》)
郑人游于乡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c. 形容词谓语式。由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形容词谓语式”。例如:
老夫耄 矣!(《左传·隐公四年》)
叶公子高,微小短瘠 。(《荀子·非相》)
老臣贱息舒祺,最少 ,不肖 。(《战国策·赵策》)
楚国之食贵于玉 。(《战国策·楚策》)
d. 副词谓语式。由副词或副词性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副词谓语式”。例如:
信 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论语·宪问》)
吾夺天下必 矣!(《史记·高祖本纪》)
固 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 乎!《孟子·梁惠王下》
e. 主谓谓语式。由主谓结构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主谓结构叫做“主谓谓语式”。例如:
夫滕,壤地褊小 。(《孟子·滕文公上》)
吾与徐公孰美 ?(《战国策·齐策》)
汉阳诸姬,楚实尽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 。(《论语·季氏》)
(2)动宾结构。由一个述语和一个宾语或两个宾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动宾结构”。动宾结构可以分为单宾语式、双宾语式和前置宾语式三种。
a. 单宾语式。述语只带一个宾语的动宾结构叫做“单宾语式”。例如:
秦围 赵之邯郸 。(《战国策·赵策》)
爱 共叔段 ,欲立之。(《左传·隐公元年》)
子不悦 吾治秦 欤?(《史记·商君列传》)
弟子孰为 好学 ?(《论语·雍也》)
b. 双宾语式。一个述语带有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两个宾语的动宾结构叫做“双宾语式”。直接宾语往往表示事物,间接宾语往往表示人和对象;直接宾语是远宾语,间接宾语是近宾语。例如:
魏王遗 楚王 美人 。(《战国策·楚策》)
晋饥,秦输 之 粟 。(《左传·僖公十五年》)
反 子 父母、妻子、闾里、知识 。(《庄子·至乐》)[50]
括母问 奢 其故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c. 前置宾语式。宾语置于述语之前的动宾结构叫做“前置宾语式”。例如:
赫赫师尹,民具尔 瞻 。(《诗经·小雅·节南山》)
臣实不才,又谁 敢怨 ?(《左传·成公三年》)
丘虽不吾 誉 ,吾独不自知耶?(《庄子·盗跖》)
子是 之学 ,亦为不善变矣。(《孟子·滕文公上》)
(3)偏正结构。由定语、状语或补语跟中心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偏正结构”。偏正结构可以分为定语式、状语式和补语式。
a. 定语式。由定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定语式”。例如:
今日 之事 何如?(《史记·项羽本纪》)
是故无冥冥 之志 者,无昭昭之明。(《荀子·劝学》)
秦称帝 之害 将奈何?(《战国策·赵策》)
季武子以所得于齐 之兵 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左传·襄公十九年》)
b. 状语式。由状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状语式”。例如:
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 叱之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 如浮云 。(《论语·述而》)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 愚 。(《论语·为政》)[51]
四月 ,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左传·隐公三年》)
c. 补语式。由补语跟中心语组成的偏正结构叫做“补语式”。例如:
西取由余 于戎 。(李斯《谏逐客书》)
胥后令 邯郸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52]
待我 二十五年 ,不来而后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君美 甚 ,徐公何能及君也?(《战国策·齐策》)
(4)并列结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组成的结构叫做“并列结构”。并列结构可以分为平列式和连续式两种。
a. 平列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完全平列、可以前后互换的并列结构叫做“并列式”。例如:
知伯贪 而愎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知可以战 与不可以战 者胜。(《孙子兵法·谋攻》)
征天下,举方正 、贤良 、文学 、材力 之士。(《汉书·文帝纪》)
许子以釜甑爨 以铁耕 乎?(《孟子·滕文公上》)
越王 勾践 栖于会稽之上。(《国语·越语上》)
b. 连续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语在时间或空间上有先后、因果等关系,前后位置不能掉换的并列结构叫做“连续式”[53] 。例如:
沛公起 ,如厕 。(《史记·项羽本纪》)
周公欲弑庄王 而立王子克 。(《左传·桓公十八年》)
鱄设诸寘剑于鱼中 以进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 不能自存 。(《战国策·齐策》)
君非姬氏,居 不安 ,食 不饱 。(《左传·僖公四年》)[54]
最后一例“居”和“不安”是连续式,“食”和“不饱”是连续式,但是“居不安”和“食不饱”则是平列式。
(5)兼语结构。一个动宾结构跟一个主谓结构套叠在一起,即述语带有一个宾语,而这个宾语同时又是后面主谓结构的主语,这样的结构叫做“兼语结构”。例如:
既而大叔命 西鄙北鄙 贰于己 。(《左传·隐公元年》)
从其策,发 使 使燕 ,燕从风而靡。(《史记·淮阴侯列传》)
吾以 子 为鬼 ,察子则人也。(《庄子·达生》)
解出入,人皆避之,有 一人 独箕踞视之 。(《史记·游侠列传》)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 轻其币而重其礼 。(《国语·齐语》)
最后一例可以看作“使”后面省略了兼语“之”(指诸侯),但仍是兼语结构。
2.3 一般的语法书上有所谓“无主句”,也就是只有谓语没有主语的句子,这种句子大多是简单型结构。无主句主要是表示自然现象的句子、表示存在的句子、表示肯定否定的句子,以及成语谚语等,例如下列句子中划线的部分:
庚辰,大雨雪 。(《春秋·隐公九年》)
冬十二月,螽 。(《左传·哀公十二年》)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 。(《论语·学而》)
微管仲 ,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庄辛曰:“诺 。”(《战国策·楚策》)
善哉 !技盖至此乎?(《庄子·养生主》)
此所谓“藉寇兵而齎盗粮 ”者也。(李斯《谏逐客书》)
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 ”者,我之谓也。(《庄子·秋水》)
其实一般来说,主语并非是句子成立的必要条件。第一例“大雨雪”是一个状语式的偏正结构,第三例“有一人,入人园圃”是一个兼语结构,最后一句“闻道百,以为莫己若”则是连续式的并列结构,只要它们带上语调,都可以成为句子[55] 。
2.4 关于主谓谓语式,一般把充当谓语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叫做“小主语”,而把大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叫做“大主语”,跟小主语相对应的谓语叫做“小谓语”,跟大主语相对应的谓语叫做“大谓语”。例如《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颜色愈和”中,“公子”是大主语,“颜色愈和”是大谓语,“颜色”是小主语,“愈和”是小谓语。大主语、小主语、小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有以下两种。
(1)大主语和小主语有领属关系或整体与部分关系。如:
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 莫 在。(《左传·成公十年》)
圣人 衣 足以犯寒,食 足以充虚,则不忧矣。(《韩非子·解老》)
臣 口 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史记·张丞相列传》)
陛下 春秋 高,法令无常。(《汉书·李广苏建传》)
(2)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受事,小主语是小谓语的施事。如:
汉阳诸姬 ,楚 实尽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山林之木 ,衡鹿 守之 ;泽之萑蒲 ,舟鲛 守之 。(《左传·昭公二十年》)
此 沛公左司马曹无伤 言之 。(《史记·项羽本纪》)
臣所言 ,人臣 不得知 也。(《史记·吴王濞列传》)
这里,前三例大主语由小谓语中的“之”复指,最后一例虽然没有复指,但是仍可确定大主语是小谓语的受事。
同时,主谓谓语式中往往有状语,状语的位置有两种:
(1)大主语 + 状语 + 小主语 + 小谓语。如:
吾先君 亦莫 之行 也。(《孟子·滕文公上》)
晋国 ,天下莫 强焉 。(《孟子·公孙丑下》)
物 固莫 不有长 ,莫 不有短 。(《吕氏春秋·用众》)
微陛下,臣等 当虫 出 。(《史记·田叔列传》)[56]
(2)大主语 + 小主语 + 状语 + 小谓语。如:
伯夷 目 不视恶色 ,耳 不听恶声 。(《孟子·万章上》)
臣 口 不能言 ,然臣期期知其不可。(《史记·张丞相列传》)
是 口 尚乳臭 ,不能当韩信。(《汉书·高帝纪上》)
故此数子 ,事业 不同 ,名声 异号 。(《庄子·骈拇》)
不过,也应该注意把主谓谓语式与动词前名词活用为状语的情况区别开来。以下就是名词活用为状语,并不是主谓谓语式:
射之,豕人 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经始勿亟,庶民子 来。(《孟子·梁惠王上》)[57]
嫂虵 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策》)
故天下之士,云 合归汉。(《汉书·梅福传》)
2.5 能愿动词修饰动词和动词性结构,我们认为属于状语式偏正结构,也有人采用其他的处理意见。例如马忠《古代汉语语法》第二十一章说:“助动词经常用在普通动词的前面,跟普通动词组成了合成谓语。”[58] 但是“合成谓语”究竟怎样一个“合成”法,马氏并没有说清楚。例如他在列举了“欲与大叔,臣请事之”(《左传·隐公元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左传·成公二年》)、“晋未可与争”(《左传·成公三年》)等十七个例句以后,说:“这十五个助动词,除了例六‘晋未可与争’,助动词‘可’是放在介词‘与’的前面以外,其他例子里的助动词都是直接放在动词的前面的。如‘欲与’、‘敢问’、‘能改’、‘可以集事’、‘愿请’、‘足怪’、‘得事养’等都是合成谓语。”言下之意,“晋未可与争”当中“可”和“争”就不是合成谓语,既然不是,那么究竟是什么呢?即使“欲与”、“可以集事”等是合成谓语,那么当我们分析句法结构时,究竟是“欲”先跟“与”合成,然后再带宾语“大叔”呢,还是“与”先带宾语“大叔”,然后再跟“欲”合成呢?究竟是“可以”先跟“集”合成,然后再带宾语“事”呢,还是“集”先带宾语“事”,然后再跟“可以”合成呢?我们的意见是后者,因为这里“欲”的意思是“想,想要”,想的内容是“与大叔”(给大叔),而不仅仅是想“与”(给),“可以”的意思是判断事情能否成功,“可以集事”是认为“集事”能成功,而不是“集”能成功。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认为能愿动词修饰动词都应该是状语式偏正结构。
2.6 从语法功能的角度看,结构又可以分为名词性结构、动词性结构和形容词性结构等。
所谓“名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名词的结构。定语式偏正结构、由名词或名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名词性结构。有鉴于此,像下面的句子可以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名词谓语式:
且是人也,蜂目 而豺声 ,忍人 也。(《左传·文公元年》)
在古汉语的主谓结构中,也有由数量词或代词充当谓语的,例如:
名山三百 ,支川三千 ,小者无数。(《庄子·天下》)
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 。(《庄子·达生》)
此谁 也?(《战国策·齐策》)
戍死者固十六七 。(《史记·陈涉世家》)
因为数量词和代词的性质接近于名词,所以可以把由数量词和代词充当谓语主要成分的句子归入到名词谓语式中。
所谓“动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动词的结构。由动词充当中心语的状语式偏正结构、由动词充当中心语的补语式偏正结构、动宾结构、由动词或动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动词性结构。所谓“形容词性结构”,是指整个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形容词的结构。由形容词充当中心语的状语式偏正结构、由形容词充当中心语的补语式偏正结构、由形容词或形容词性中心语组成的并列结构都是形容词性结构。有鉴于此,像下面的句子就应当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动词谓语式或形容词谓语式: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患贫而患不安 。(《论语·季氏》)
王之不王,不为也 ,非不能也 。(《孟子·梁惠王上》)
子温 而厉 ,威 而不猛 ,恭 而安 。(《论语·述而》)
贾佗多识 以恭敬 。(《国语·吴语》)
一般认为,兼语结构的语法功能相当于动词性结构。这样,像下面的句子也应当归纳为主谓结构中的动词谓语式: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2.7 带有双宾语的动词主要有以下几类:
(1)授予馈赠类,如“锡(赐)”、“授”、“予”、“与”、“馈”、“遗”、“贻”、“赠”、“献”、“赏”、“赍”、“给”、“传”、“拜”、“封”等:
王使荣叔来锡 桓公 命 。锡者何?赐也。(《公羊传·庄公元年》)
我欲中国而授 孟子 室 。(《孟子·公孙丑下》)
静女其娈,贻 我 彤管 。(《诗经·邶风·静女》)
晋侯赏 桓子 狄臣千室 ,亦赏仕伯以瓜衍之县。(《左传·宣公十五年》)
齐王曰:“若残竖子之类,恶能给 若 金 ?”(《吕氏春秋·权勋》)
(2)借贷乞请类,如“假”、“借”、“藉”、“贷”、“祈”、“责”、“请”等:
此晋国之宝也,如受吾币而不借 吾 道 ,则如之何?(《穀梁传·僖公二年》)
此所谓“藉 寇 兵 而齎盗粮”者也。(李斯《谏逐客书》)
诺。我将得邑金,将贷 子 三百金 ,可乎?(《庄子·外物》)
函冶氏为齐太公买良剑,公不知善,归其剑而责 之 金 。(《战国策·西周策》)
(3)教问称谓类,如“告”、“语”、“言”、“报”、“教”、“诲”、“示”、“问”、“嘱”、“谓”、“号”、“谥”等:
公语 之 故 ,且告 之 悔 。(《左传·隐公元年》)
后稷教 民 稼穑 。(《孟子·滕文公上》)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 之 灾 ,以戒不治。(《汉书·文帝纪》)
楚人谓 乳 谷 ,谓 虎 於菟 。(《左传·宣公四年》)
请谥 之 “共 ”,大夫从之。(《左传·襄公十三年》)
(4)夺取获得类,如“夺”、“取”、“得”、“受”、“赋”等:
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田主夺 之 牛 。”(《左传·宣公十一年》)
吾为公取 彼 一将 。(《史记·项羽本纪》)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 之 饥 ;一女不织,或受 之 寒 。”(贾谊《论积贮疏》)
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 晋国 一鼓铁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59]
(5)作为类,如“为”、“作”、“立”等:
不如早为 之 所 ,无使滋蔓。(《左传·隐公元年》)
天佑下民,作 之 君 ,作 之 师 。(《尚书·泰誓上》)
作 僖公 主 者何?为僖公作主也。(《公羊传·文公二年》)
天生民而立 之 君 ,使司牧之。(《左传·襄公十四年》)
树 吾墓 槚 ,槚可材也。(《左传·哀公十一年》)
以上所举的例句都是直接宾语在后,间接宾语在前。此外,使动用法、为动用法的情况下也有双宾语的现象,见第五章第一节。
有人认为古汉语中也有直接宾语在前,间接宾语在后的用例,如:
杀而埋 之 马矢之中 。(《左传·文公十八年》)
吾既已言 之 王 矣。(《墨子·公输》)
子产使校人蓄 之 池 。(《孟子·万章下》)
夫差乃取其身流 之 江,抉其目,著 之 东门 。(《吕氏春秋·知化》)
请奏 盆缶 秦王 ,以相娱乐。(《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毛遂奉铜盘跪进 之 楚王 。(《史记·平原君列传》)
又献 玉斗 范增 。(《汉书·高帝纪》)
臣谨稽 之 天地 ,验 之 往古 ,按 之 当今之务 ,日夜念此至孰也。(《汉书·贾谊传》)
但是这里所谓的“间接宾语”,我们认为是补语,所以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双宾语顺序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参1.6[60] 。
在上古汉语中,作为询问义的动词“问”,其后所跟的宾语和补语有一个明显的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早期的作品《论语》中,凡是所问的事情、内容都直接置于“问”的后面,而凡是咨询的对象则都要用“于(於)”来引出。例如:
孟懿子问孝 。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 ,我对曰‘无违’。”(《论语·为政》)
仲弓问子桑伯子 ,子曰:“可也简。”(《论语·雍也》)[61]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 ,子路不对。(《论语·述而》)
大宰问于子贡 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论语·子罕》)
司马牛问君子 。子曰:“君子不忧不惧。”(《论语·颜渊》)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或问子产 。子曰:“惠人也。”(《论语·宪问》)
子路问事君 。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
由此可见,后代“问”字所带双宾语中的直接宾语,在上古仍可以做“问”的宾语,而后代“问”字所带的间接宾语,在上古只能做“问”的补语[62] 。洪君烈《依据语法鉴定古籍的一个例子》[63] 说:“问”字的“这项句法,在周秦古籍只有《左传》跟它相同。《左传》带次宾语的‘问’字凡五十馀见,也无一例外。”[64] 《左传》的例子如[65] :
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左传·僖公五年》)
文嬴请三帅……公许之。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酆舒问于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左传·文公七年》)
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左传·襄公九年》)
《论语》、《左传》之后,到《孟子》,“问”字的这种句法就改变了,间接宾语也可以直接放在“问”的后面了。例如: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孟子·万章下》)
“问卿”是动词带直接宾语,所以孟子回问“大王问什么样的卿”,“问臣”则是动词带间接宾语,所以孟子回答“臣不敢不以正对”。
当然,新旧句法的交替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战国时期一直到东汉末,这两种句法在许多文献中都能见到,只是数量多一点少一点而已。洪君烈上引文说:“《墨子》中的问字次宾语无介词的极少,有跟无是七跟一之比。《孟子》、《庄子》、《荀子》是比较少,如《孟子》的有跟无是六跟五之比。到了《韩非子》、《战国策》,无介词的便占大多数了。到了两汉,介词还是用,有些书还用得不少,但是作家是偏于多接近古文,渐染特深的作家,作品是偏于多引用古文或叙述古代故事的作品,如刘向的《说苑》。至于作者直记当代事物,便绝大多数不用介词‘于’字,或者完全不用‘于’字了。……到了《世说新语》,无‘于’字的一百馀例,有‘于’字的两例而已;而且有‘于’字的是限于兼有正次两宾语的;至于单有次宾语的句子,便绝无‘于’字了。”
在上古早期作品中,其他询问义的动词,如“询”、“访”、“咨”等也跟“问”的这种情况相似,即动词可直接带直接宾语,而用介词“于(於)”带间接宾语,例如:
舜格于文祖,询 于四岳。(《尚书·舜典》。比较《史记·夏本纪》:“尧崩,帝舜问四岳曰。”)[66]
先民有言,询 于刍荛。(《诗经·大雅·板》)[67]
秦大夫不询 于我寡君,擅及郑盟。(《左传·成公十三年》)
惟十有三祀,王访 于箕子。(《尚书·洪范》。比较《史记·周本纪》:“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 箕子殷所以亡。”又《宋微子世家》:“武王既克殷,访问 箕子。”)
穆公访 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比较《史记·秦本纪》:“缪公问 蹇叔、百里傒,对曰:‘径数国千里而袭人……’”)
因访 政事,大说之。(《左传·哀公七年》)[68]
君教使臣曰:“必咨 于周。”臣闻之:“访问 于善为咨,咨 亲为询,咨 礼为度,咨 事为诹,咨 难为谋。”(《左传·襄公四年》)[69]
及其即位也,询 于“八虞”,而咨 于“二虢”,度 于闳夭而谋 于南宫,诹 于蔡、原而访 于辛、尹。(《国语·晋语》)[70]
在前面所举的例句中,有“牵牛以蹊人之田,田主夺之牛”(《左传·宣公十一年》)、“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等句子,对于其中“动 + 之 + 名”这样的结构,目前学术界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孟子·告子下》)这种句子与“公赐之食”(《左传·隐公元年》)这种句子是不同的,“赐之食”可以转换为“以食赐之”,这是双宾语的句子,而“夺之食”却不能转换为“以食夺之”,所以这不是双宾语的句子。又《韩非子·内储说下》:“二人相憎而欲相贼也,田恒因行私惠以取其国,遂杀简公而夺之政。……二人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而夺其政。”《说苑·至公》:“赵宣子言韩献子于晋侯曰:‘其为人不党,治众不乱,临死不恐。’晋侯以为中军尉。河曲之役,赵宣子之车干行,韩献子戮其仆。人皆曰:‘韩献子必死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仆,谁能待之?’役罢,赵宣子觞大夫,爵三行,曰:‘二三子可以贺我。’二三子曰:‘不知所贺。’宣子曰:‘我言韩厥于君,言之而不当,必受其刑。今吾车失次而戮之仆,可谓不党矣,是吾言当也。’”同一段文章中“夺之政”与“夺其政”互文,“戮之仆”与“戮其仆”互文,“之”用作“其”。《孟子·公孙丑》:“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周礼·地官·载师》郑玄注引作:“天下之民皆说而愿为其民。”《史记·陈杞世家》:“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史记·楚世家》:“鄙语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取其牛。’径则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也是“之”“其”互文,可见“之”等于“其”,“夺 + 之 + 名”应该是单宾语的结构[71] 。
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把“动 + 之 + 名”一概看作“动 + 其 + 名”,那么就会改变原来结构的性质,得出错误的理解。例如把“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左传·僖公二十七年》)看作“子文饮其酒”,其意义就由子文给国老饮酒变成子文饮自己的酒,同理“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氏介其鸡”一句的“其”反指季氏,“其鸡”意为季氏之鸡,“郈氏为之金钜”一句的“之”是间接宾语,“为之金钜”意为郈氏替鸡加上金钜,如果把“之”看作“其”,就会使人误解为“郈氏做他的金钜”,显然与原意不合。又从句式转换的角度来看,《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同样的意思《汉书·文帝纪》写作“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战国策·齐策》“子安能为之足”,相似的意思《史记·楚世家》写作“此为蛇为足之说也”,“立之君”转换为“为之置君”,“为之足”转换为“为蛇为足”,可见“立之君”、“为之足”应该是双宾语的句子。又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之”只作宾语,“其”只作定语,上古典籍中“夺 + 之 + 名”、“为 + 之 + 名”是大量的,而“夺 + 其 + 名”、“为 + 其 + 名”则极少。以《论语》为例,全书“为 + 之 + 名”共8例,而“为 + 其 + 名”却一例也没有,在《左传》中,“夺 + 之 + 名”共11例,“夺 + 其 + 名”仅2例,“为 + 之 + 名”与“为 + 其 + 名”的数量约为七比一,如果“为 + 之 + 名”等于“为 + 其 + 名”,“夺 + 之 + 名”等于“夺 + 其 + 名”,那么“为 + 其 + 名”和“夺 + 其 + 名”的数量不应如此之少,因此“动 + 之 + 名”仍应看作双宾语的结构[72] 。
在这种句型中,还有《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襄公二十七年》“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襄公三十年》“伯有死于羊肆,子产禭之,枕之股而哭之”这样的句子,学术界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种看法是,“枕之股”等于“枕其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崔杼弑齐庄公,晏子“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关于此事,《史记·齐太公世家》记为晏子“门开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史记·管晏列传》也说“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可见司马迁认为“枕尸股”就是晏子把自己的头枕在齐庄公的尸体上。同理可得,所谓“枕之股”也就是枕在死者的大腿上。另一种看法是,“枕之股”是双宾语结构,根据上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句唐代杜预注:“公以叔武尸枕其股。”可见“之”是指代叔武的尸体,“股”则是卫成公之股,“枕之股”意为卫成公把叔武的尸体枕在自己的大腿上。上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句子,杜预也注曰:“以公尸枕己股。”可见杜预的解释是前后一贯的。又《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裴松之注引孙盛《魏氏春秋》:“帝之崩也,太傅司马孚、尚书右仆射陈泰枕帝尸于股,号哭泣尽哀。”《晋书·宗室·安平献王孚》:“及高贵乡公遭害,百官莫敢奔赴,孚枕尸于股,哭之恸。”可见古人确实是有把死者尸体放在自己大腿上痛哭的情况[73] 。不过,根据上面1.6,“枕之股”的“股”属于处所,我们认为“枕之股”应该是动宾补结构。
此外,由于古汉语中“为”还有介词的用法,所以有的时候“为 + 之 + 名”结构并不是双宾语的结构。例如:
齐穀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礼记·檀弓下》)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礼记·檀弓下》)
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史记·项羽本纪》)
第一例“为之大功”的“大功”应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后面“为之服姊妹之服”和“为之服”可证,所以“为之大功”的“为之”当是介词短语。第二例“为之齐衰”的“为之”也是介词短语,后面“为妾齐衰”可证。第三例“为之虏”当是被动句,《史记》前文“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可证,所以“为之”也是介词短语。这里的关键是“大功”、“齐衰”实际上是用作动词,也就是说,当“为 + 之”后面接动词的时候,这个“为 + 之”就是介词短语;而当“为 + 之”后面接名词(并且在句中仍然保持名词性)的时候,这个“为 + 之 + 名”就是双宾语结构[74] 。
2.8 常用作兼语结构的第一个动词的,主要有以下四类动词:
(1)使令留请类,如“使”、“命”、“遣”、“责”、“召”、“呼”、“止”、“请”、“劝”等:
得无楚之水土使 民 善盗 耶?(《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 赵王 鼓瑟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范增数目 羽 击沛公 ,羽不应。(《汉书·高帝纪》)
止 子路 宿 ,杀鸡为黍而食之。(《论语·微子》)
(2)任免封迁类,如“封”、“立”、“迁”、“徵”、“进”、“废”等:
使不辱于诸侯,拜 相如 为上大夫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分天下,立 诸将 为侯王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九年,高祖徙 叔孙通 为太子太傅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赵诚发使尊 秦昭王 为帝 ,秦必喜,罢兵去。(《战国策·赵策》)
(3)称谓认为类,如“称”、“号”、“命”、“名”、“谥”、“以”、“为”、“视”等:
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 之 曰“燧人氏” 。(《韩非子·五蠹》)
天下何故不谓 子 为“盗丘” ,而乃谓 我 为“盗跖” ?(《庄子·盗跖》)
我以 不贪 为宝 ,尔以 玉 为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
嗟乎!吾诚得如皇帝,吾视 去妻子 如脱躧耳 。(《史记·孝武本纪》)
(4)有无类,如“有”、“无”:
出其东门,有 女 如云 。(《诗经·郑风·出其东门》)
有 颜回者 好学,不迁怒,不贰过 。(《论语·雍也》)
苟得其养,无 物 不长 ;苟失其养,无 物 不消 。(《孟子·告子上》)
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 一人 还 。(《史记·项羽本纪》)
2.9 现代汉语有“动宾 + 宾”的句式,例如:
负责病房/关心年轻人/增产清凉饮料/进口显像管
这里,“责”是“负”的宾语,“病房”是“负责”的宾语,馀类推。从汉代开始的古代汉语中也有“动宾 + 宾”的句式,例如:
今吕氏雅故本推毂高帝 就天下,功至大。(《史记·荆燕世家》)[75]
愿君慎勿出于口,请别白黑所以异 ,阴阳而已矣。(《史记·苏秦列传》)
及魏其失势,亦欲倚灌夫,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弃之者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皇帝幼冲,承统鸿业 。(《后汉书·殇帝纪》)
这里第一例“推毂”是动宾结构,推动车轮之意,“高帝”是“推毂”的宾语;第二例“别白黑”是动宾结构,“所以异”是“别白黑”的宾语;第三例“引绳批根”是两个动宾结构组成的并列结构,株连杀绝之意,“生平慕之后弃之者”是“引绳批根”的宾语;第四例“承统”是动宾结构,承续大统之意,“鸿业”是“承统”的宾语[76] 。
值得注意的是,像下面这些例子并不是“动宾 + 宾”句式,而是动宾补结构:
(项王)征兵九江王布 ,布称疾不往,使将将数千人行。(《史记·项羽本纪》)
楚告急秦 ,秦遣兵救楚击吴,吴师败。(《史记·吴太伯世家》)
齐威王之时喜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 。(《史记·滑稽列传》)
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 。(《汉书·董仲舒传赞》)
以上各例中,“九江王布”、“秦”、“卿大夫”和“大业”都是补语,相当于它们前面有“于(於)”字。
2.10 某些句子或结构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结构,它们的组合成分在语义上分别搭配,构成两套或两套以上平行的语义关系[77] 。例如: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 革 非不坚 利 也。(《孟子·公孙丑下》)
封故御史大夫周苛 、周昌 孙 、子 为列侯。(《汉书·景帝纪》)
衣 食饥 寒 者,慈父之道也。(《盐铁论·忧边》)
繁启 蕃长 于春 夏 ,畜积 收臧 于秋 冬 。(《荀子·天论》)
君 臣 不惠 忠 ,父 子 不慈 孝 。(《墨子·兼爱中》)
师之耳 目 ,在吾旗 鼓 。(《左传·成公二年》)
大夫种 范蠡 存亡越,霸勾践,立功成名而身死 亡 。(《史记·淮阴侯列传》)
子胥 伏剑,屈原 自沉:子兰 宰嚭 诬谗、吴 楚 之君冤杀之也。(《论衡·偶会》)
郑宽中 、张禹 朝夕入说《尚书 》、《论语 》于金华殿中。(《汉书·王莽传下》)
三载考绩,三考,黜 陟 幽 明 。(《尚书·尧典》)
不为丑 美好 憎 ,不为赏 罚 喜 怒 。(《淮南子·主术训》)
按一般的语序搭配,第一例应为“兵非不利,革非不坚”,第二例应为“周苛孙,周昌子”,第三例应为“衣寒食饥”,第四例应为“繁启于春,蕃长于夏,畜积于秋,收臧于冬”,第五例应为“君不惠臣不忠,父不慈子不孝”,第六例应为“耳在鼓,目在旗”,第七例应为“种死,范蠡亡”,第八例应为“子胥伏剑,宰嚭诬谗、吴君冤杀之也;屈原自沉,子兰诬谗、楚君冤杀之也”,第九例应为“郑宽中说《尚书》,张禹说《论语》”,第十例应为“黜幽,陟明”,第十一例应为“不为丑而憎,不为美而好,不为赏而喜,不为罚而怒”。不过,从语法上来说,“周苛、周昌”、“孙、子”、“君臣”、“惠忠”等仍然可以看作并列结构,从而仍然把“周苛、周昌”和“孙、子”之间看作偏正关系,把“君臣”和“惠忠”看作主谓关系,等等。
2.11 偏正结构中的补语式,一般称为“动补结构”。在动补结构中,学术界非常注意的是“动词 + 趋向补语”和“动词 + 结果补语”两类,一般称前者为“动趋式”,后者为“动结式”。
关于动结式的产生时代,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以分为先秦说、汉代说、六朝说等。
(1)先秦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先秦时代,主要有周迟明、余健萍、杨建国、潘允中、何乐士、孙锡信等,其中周、余主张周代,何、孙主张春秋战国时期[78] 。例如周迟明《汉语的使动性复式动词》一文说:“使动性复式动词不知道究竟起于什么时候,但是它在很早的书面语言中(如尚书中的甘誓、盘庚等篇)就已存在,则是颠扑不破的事实。”他举的例子如:
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 。(《尚书·盘庚上》)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 其命。(《尚书·甘誓》)
余姑翦灭 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散离我兄弟,挠乱 我同盟。(《左传·成公十三年》)
未期年而葺亡走 矣。(《战国策·赵策》)[79]
则不可,因而刺杀 之。(《战国策·燕策》)
何乐士也确认在《左传》中这种结构就已有不少[80] 。例如:
余掖杀 国子,莫余敢止。(《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费请先入,伏公而出,斗死 于门中。(《左传·庄公八年》)
其君之戎分为 二广。(《左传·宣公十二》)
他特别指出,从《左传》到《史记》有一个由并列的动词结构或连动结构变化而成动补式的过程[81] :
师还,馆于虞,遂袭 虞,灭 之。(《左传·僖公五年》)
还,袭灭 虞。(《史记·晋世家》)
及战,射 共王,中 目。(《左传·成公十六年》)
癸巳,射中 楚共王目。(《史记·晋世家》)
郤至奉豕,寺人孟张夺之,郤至射 而杀 之。(《左传·成公十七年》)
郤至杀豕奉进,宦者夺之。郤至射杀 宦者。(《史记·晋世家》)
即《左传》的“袭虞,灭之”到《史记》中变成了“袭灭虞”,《左传》的“射共王,中目”到《史记》中变成了“射中共王目”,等等。孙锡信《汉语历史语法要略》也认为:“动结式的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出现的动结式是由及物动词加上带使动意义的不及物动词构成的。”“动结式与联合式都是动词连用的格式,二者表面形式上并无差异,区分为两种结构完全依据语法意义,而判断语法意义的不同则注重于分析后一动词是否表示使动。”
先秦说的缺点是,无法确定上述作为证据的例句究竟是两个动词连用还是动补式。因为同样在这些文献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句子:
市人从者四百人,与之诛淖齿,刺 而杀 之。(《战国策·齐策》)
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绞 而杀 之。(《战国策·秦策》)
春,孔达缢 而死 。(《左传·宣公十四年》)
辞孤竹之君,饿 而死 于首阳之山。(《战国策·燕策》)
而且,即使到《史记》也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句:
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略诸侯,遂诛 项羽,灭 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昔者,管夷吾射 桓公中 其钩。(《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今君乃亡 赵走 燕,燕畏赵,其势必不敢留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及周之衰也,分 而为 两,天下莫朝,周不能制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我们无法确定,《战国策·燕策》的“刺杀之”是否就是《战国策·齐策》的“刺而杀之”,《左传·庄公八年》的“斗死于门中”是否就是“斗,死于门中”,《史记·晋世家》的“袭灭虞”是否就是“袭虞,灭之”。又“射中楚共王目”是否就是“射,中楚共王目”[82] ,等等。而按照孙锡信的说法,后一动词带有使动意义,则正说明后一动词并没有虚化,它仍然是一个实在的动词[83] 。
(2)汉代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汉代,主要有王力、祝敏彻、程湘清、柳士镇、吴福祥等[84] 。例如王力《汉语史稿》(中册)第四十六节说:“使成式是在什么时代产生的呢?依我们现在考察到的史料看来,使成式产生于汉代,逐渐扩展于南北朝,普遍应用于唐代。”[85] 他举的例子如:
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 孝惠鲁元车下。(《史记·项羽本纪》)
乃激怒 张仪。(《史记·苏秦列传》)
射伤 郤克,流血至履。(《史记·齐太公世家》)
陈馀击走 常山王张耳。(《史记·张丞相列传》)
呼旦以惊起 百官,使夙兴。(《周礼·春官·鸡人》郑注)
汉代说的缺点仍然是无法确定作为证据的例句究竟是两个动词连用还是动补式。王力上引书指出:
我们讨论使成式,首先应该撇开那些似是而非的情况。例如:
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左传·成公十三年》)
“挠乱”好像是使成式。但是,我们以为“挠乱”是用同义的词素构成的双音词。《诗经·秦风·小戎》:“乱我心曲”[笺:心曲,心之委曲],其中“乱”用为动词。“挠乱”的“乱”,意义和这个“乱”字相仿。又如: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孟子·公孙丑上》)
这里只有一个“助长”,其余都是“助苗长”、“助之长”。可见“助长”是省略兼位名词的递系式,而不是使成式。
王力正确地判断出《左传》的“挠乱”和《孟子》的“助长”不是动补式,但是他并没有证明,为什么与“挠乱”、“助长”相似的汉代“推堕”、“激怒”等却是动补式?
(3)六朝说。认为动结式产生于六朝,主要有李平、梅祖麟、蒋绍愚等[86] 。例如李平《〈世说新语〉和〈百喻经〉中的动补结构》一文指出:
我们说V-C在南北朝初期已经产生,理由是这个时期出现了“V1 + O + V2 ”的形式。如:
当打 汝口破 。(幽明录)
今当打 汝前两齿折 。(贤愚经)
(雄鸽)即便以觜啄 雌鸽杀 。(百喻经)
以梨打 我头破 乃尔。(同上)
在南北朝以前,表示同类意义的结构是“V1 + O + V2 + 之”。如《史记》中有“攻秦信梁军破之”(赵世家),“击李由军破之”(曹相国世家)。这种结构中的“V2 ”还是外动词,它所带的宾语“之”表明了这一点。这种“V2 ”而且能单用,后面带着名词性宾语,如“章邯已破伍除”(陈涉世家),“大破秦军阏兴下”(赵世家)。而等到“V1 + O + V2 + 之”被“V1 + O + V2 ”所取代以后,“V2 ”就成了内动词了。……再进一步,“V1 + O + V2 ”中的两个动词紧缩,就形成了“V1 + V2 + O”的形式:
以梨打破头喻。(百喻经)
孙家儿打折(乐器)。(世说新语)
搥杀野牛。(地驱歌辞)
……
南北朝已经有了V-C的另一个证据是:先秦时代替V-C起作用的使动用法这时正处在衰落中。一万六千字的《论语》中共有使动用法33例63次,而六万多字的《世说新语》只有20例27次,近两万字的《百喻经》则只有4例4次。这表明,作为补偿手段的V-C正在兴起。并且它的兴起应该是在使动用法的完全衰落之前才是合理的。
此前,为了确定动结式的产生时代,日本太田辰夫提出了一个形式标志,即看动词“杀”和“死”。“杀”从古到今都是他动词,“死”从古到今都是自动词,在隋以前只有“V杀(O)”,直到唐代才出现“V死(O)”,太田辰夫因此确定动补式产生于唐代[87] 。在此基础上,梅祖麟提出,从理论上说“V杀”和“V死”可能出现下面四种句型:
(甲)施事者 + V杀 + 受事者
(乙)受事者 + V死
(丙)施事者 + V死 + 受事者
(丁)受事者 + V杀
实际上先秦两汉只有(甲)、(乙)两型,“V杀”只出现在施事者后,“V死”只出现在受事者后。这说明,假如“V杀”和“V死”都是动结式的话,它们应该能够出现在相同的语法环境中,而不会形成现在这样的对立。正因为“杀”仍是一个实在的他动词,而不是补语,所以它要带宾语,正因为“死”仍是一个实在的自动词,而不是补语,所以它后面没有宾语。而到刘宋时代(丙)型已经出现,所以梅氏认定动结式产生于六朝时期。
六朝说的优点是利用了形式标志来判断两个连用动词中后一个动词是否已经成为补语,从而使得动结式的认定更加科学化。六朝说所存在的问题是,所采用形式标志是不是合适?是不是唯一的?
事实上,正如吴福祥《试论现代汉语动补结构的来源》所说:“现代汉语的动补结构其实是一个语法格式的集合,其中包括不同的小类,不同小类的动补结构产生的时间和形成的方式不尽相同。”他根据补语的语义指向,把动补结构分为“动词 + 指动补语”、“动词 + 指受补语”、“动词 + 指施补语”三类(“指动”即指向动词,“指受”即指向受事,“指施”即指向施事),并认为指动补语产生于汉代,其证据是:
汉王道逢得 孝惠、鲁元,乃载行。(《史记·项羽本纪》)
命凶之我,当衰之家,治宅遭得 不吉之地,依徙适触岁月之忌。(《论衡·偶会》)
假使尧时天地相近,尧射得 之,犹不能伤日。(《论衡·感虚》)
这些句子中的“逢”、“遭”、“射”并不是“获得”义,“得”字已经不是连动式的下字,而是表示上字的动作已经实现并有了结果,后面的宾语只是上字的,不是“得”的。我们同意这一看法,即认为汉语动结式各种小类产生的时间是不同的,其中“动词 + 指动补语”产生最早,西汉时候已有,其他小类也在产生之中。例如:
荆轲坐定 ,太子避席顿首曰。(《战国策·燕策》)
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曰:“责毕收乎?来何疾也!”曰:“收毕 矣。”(《战国策·齐策》)
淳于髡说毕 ,趋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犹工匠之斫削凿枘也,宰庖之切割分别也,曲得其宜而不折伤 。(《淮南子·齐俗训》)
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 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吕氏春秋·有度》)
第二例前面问“责毕收乎”,后面答“收毕矣”,当然是说“责收毕”,“毕”是“收”的补语。第三例“说毕”不可能理解成“说而毕”,“毕”是补语。第四例,补语“伤”的语义指向受事者。最后一例是形容词做动词的补语。而到东汉,这样的例子更多。例如:
乌呼史迁,薰胥以刑!幽而发愤,乃思乃精,错综群言,古今是经,勒成 一家,大略孔明。(《汉书·叙传》)
殹,击中 声也。(许慎《说文解字·殳部》)
,覆鸟,令不飞走 也。(许慎《说文解字·隹部》)
矍,隹欲逸走 也。(许慎《说文解字·瞿部》)
无父曰孤。孤,顾也,顾望无所瞻见 也。(《释名·释亲属》)
疹,诊也,有结聚可得诊见 也。(《释名·释疾病》)
入于不可测尽 之深。(《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宋元王夜梦,见得 神龟而未获也。(《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
监禄,秦将,凿通 湘水、离水之渠。(《淮南子·人间训》高诱注)
莽长子宇,非莽鬲绝卫氏,恐帝长大 后见怨。(《汉书·云敞传》)
汉氏减轻 田租,三十而税一。(《汉书·王莽传》)
鸡难臑熟 。(《吕氏春秋·应言》高诱注)
第二例“击中声”只能理解成“击中之声”,难以理解成“击而中之声”。第三例“飞走”是飞开、飞掉,不能理解成“飞而走”,第四例同此。第五例“无所瞻见”的“见”必定是补语,因为如果把“瞻见”理解成“瞻而见”,则“无所瞻”完全不成话,必当说成“瞻而无所见”方可。第六例“可得诊见”的“见”也必定是补语,因为如果把“诊见”理解成“诊而见”,则当说成“有结聚可诊而得见”方合乎古人行文习惯。第七例“不可测尽”不能理解成“不可测而尽”,如果这样,必得说成“测而不可尽”。第八例“见得”显然是见到之意,并无见而得到之意。第九例“凿通”不能理解成“凿而通”,如果这样,必得说成“凿湘水、离水之渠而通”。最后三例是形容词做动词的补语,其中“鸡难臑熟”不能理解成“鸡难以臑而熟”,如果这样,必得说成“鸡臑而难熟”。此外,近年来出土的汉代文献也证实了这一点[88] :
本始元年九月庚子,虏可九十骑入甲渠北燧,略得 卒一人。(《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7.29)
居延甲渠候长张忠,未得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八百,已赋毕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5.5)
硙一合,敝尽 ,不任用。(《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28.1)
戍卒病,病死 ,告爰书。(《居延新简》E.P.C:50)
夏侯谭争言斗,宪以所带剑刃击伤 谭匈一所,广二寸长二寸,深至骨。(《居延新简》E.P.T68:20)
以鄣中□米糒给孤单,卒有万分恐不能自守,唯恐为虏所攻得 。(注□同纸书原文)(《居延新简》E.P.F16:49)
关于动趋式,周迟明认为“周代已经发生,但是要到汉代以后才逐渐发达起来”[89] ,其例句如:
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长铗归来 乎,食无鱼。(《战国策·齐策》)
颜斶辞去 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战国策·齐策》)
公孙郝、鄠里疾请无攻韩,陈而辟去 ,王犹攻之也。(《战国策·韩策》)
郤子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 。(《左传·成公十二年》)
先生王斗造门而欲见齐宣王,宣王使谒者延入 。(《战国策·齐策》)
初燕将攻下 聊城,人或谗之。(《战国策·齐策》)
何乐士也认为先秦时代已经有动趋式[90] ,其例句如:
后缗方娠,逃出 自窦。(《左传·哀公元年》)
督戎逾入 ,豹自后击而杀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又有呼而走至 者曰:“众至矣!”(《左传·昭公十三年》)
不过应该说,《诗经》“羊牛下来”的“来”保留了它本来的词汇意义,本诗二章作“日之夕矣,羊牛下括”,毛传:“括,至也。”“括”没有虚化,对应的“来”也不应该虚化,这样“下”和“来”仍是两个动词连用。而《战国策》“长铗归来”的“归”是“回去”之意,“来”应该是语气词,就如同陶渊明的“归去来兮”的“来”,并不是趋向动词。至于“辞去”、“走出”、“攻下”等,由于古书同时具有“靖郭君不听,士尉辞而去”(《战国策·齐策》)、“请身而去,遂走而出”(《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燕攻齐,取七十余城,唯莒、即墨不下”(《战国策·齐策》)这样的句子,所以都可以看作“辞而去”、“走而出”、“攻而下”,“去”、“出”、“下”都还是实在的动词。孙锡信指出:
正因为这种形式中的趋向动词有实义,故往往在前一动词后带上宾语,再连同趋向动词构成连动结构。例如:
王使人疾持其头来。(《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
也可以由“动 + 宾 + 趋动”构成兼语结构。如:
左右欲引相如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
上述“动 + 宾 + 趋动”的两类形式(连动和兼语),只有演变成“动 + 趋动 + 宾”的形式,而且趋向动词不表示主语的行为时,才表明趋向动词真正虚化为趋向补语。连动式以“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为例,如果此句演变为“王使人疾持来其头”,“来”不表示“人”的行为,那么“来”才真正虚化为“持”的趋向补语;兼语式以“左右欲引相如去”为例,如果此句演变为“左右欲引去相如”,“去”不表示“左右”的行为,也不表示“相如”的行为,“去”便虚化为“引”的趋向补语。[91]
鉴于下述例句:
浩感其至性,遂令舁来 ,为诊脉处方。(《世说新语·术解》)
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 ,遂以俱免。(《世说新语·假谲》)
狱中鬼神,拔出 其舌。(支谦译《八师经》)
“舁”和“来”不共戴一个主语,“来”补充“舁”的语义,“掷出”、“拔出”等也应如此分析,孙锡信因此认为动趋式的形成是在南北朝时期。
关于动趋式的产生时间,我们的意见是东汉时期已有一些确凿不移的例子。例如:
谢,辞去 也。(许慎《说文·言部》)
脪,创肉反出 也。(许慎《说文·肉部》)
欻,有所吹起 也。(许慎《说文·欠部》)
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不上去 而至下,来也。(许慎《说文·至部》)
第一例“谢”是推辞之意,“辞去”就是“辞掉”,不能理解成“辞而去”,也不能理解成“辞也,去也”。第二例“反出”就是翻出、翻开,不能理解成“翻而出”。第三例“吹起”不能理解成“吹而起”,因为“有所吹而起”不成话,必当说成“吹而有所起”。第四例“上去”就是飞上去之意,不能理解成“上而去”。其他大量的例子则在疑似之间,例如:
曰:“扶起 丞相。”贺不肯起。(《汉书·公孙贺传》)
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 神仙之属。(《汉书·郊祀志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 。(《汉书·五行上》)
问:“汉王安在?”曰:“已出去 矣。”(《汉书·高祖上》)
山顶曰冢。冢,肿也,言肿起 也。(《释名·释山》)
仙,迁也,迁入 山也。(《释名·释长幼》)
非,排也,人所恶,排去 也。(《释名·释言语》)
轴,抽也,入毂中可抽出 也。(《释名·释车》)
亦当散出 货贿,不可赋敛以内之。(《吕氏春秋·季春纪》高诱注)
有先人为死难,振起 其子孙也。(《淮南子·时则训》高诱注)
十日并出,羿射去 九。(《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冀王庶几能反覆招还 我。(《孟子·公孙丑下》赵岐注)
人见嫂溺不援出 ,是为豺狼之心也。(《孟子·离娄上》赵岐注)
这些情况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但是总的来说,在上古汉语的后期,作为动补结构的动结式和动趋式应该都已经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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