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传》 第一部分 1903-1927·3、白人负担(3)
40年代,奥威尔对世界事务的观点又大踏步地前进了。若从1927年的角度来看,人们就会有所怀疑,因为在奥威尔的早年生活中,在他离开缅甸时的那些不成熟的思想应该经历一定的时间成熟成可以感知的东西,人们不可避免地在他创作的作品中发现其充分的表达。这种情况可以分为3类:早期的诗歌和《在缅甸的日子里》中零零碎碎的尝试;1934年所发表的小说本身;最好的两篇随笔,即:1931年8月刊登在《阿黛菲》杂志上的《绞刑》和5年后刊登在约翰·利曼编纂的《新作品》上的《猎象》。奥威尔的绝大部分诗歌都有一个可识别的基调:朦胧、自怜自艾、用反对一浪一漫主义的形式表现极致的一浪一漫(“……我不在乎什么会来/当我埋入尘埃,国王和平民的肉一身都会腐败/生命越来越痛苦;我却不在乎/所有的溪流与大海都流淌着鲜血”)。有一首叙述与缅甸女人睡觉的诗,名为《轻罪》,它似乎还有点意思,原因就在于它把一精一神——一座教堂,一个老处一女在教堂里似猫叫春般地喊道“一个关于王冠和鲜血的可怕传说呀”——和世俗(逛“文明用语院”)对立起来,这是一个奥威尔在以后的生活中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劫数、黑暗和徒劳在一首名叫《弗兰克失去统治时》的诗中达到高xdx潮,它叙述了王国的四分五裂,最后提醒读者:
想想这些是多么可怕
这些沉疴困扰着天下
我们死去就能抛开它们?
将来的苦恼不会撵过我们?
可怕的倒是作者写得十分平和,这是为创作《在缅甸的日子里》而作的演一习一。《在缅甸的日子里》有一份弗洛里“自传”的摘要,它与奥威尔自己的早年生活密切相关。虽然奥威尔创作出来的人物弗洛里比他自己年长13岁,但是弗洛里还是有一个在印度政一府文职部门任职的父亲和两个姐姐。关于弗洛里与其父亲的关系,他说“别人看我们俩像是朋友,沉默寡言让我们生疏,13岁前我很少见到他。”
《绞刑》和《猎象》对从未看过奥威尔着作的人起着导引的作用,他们会知道什么是小题大做。第一篇随意叙述缅甸监狱里的一个囚犯是怎样被处以绞刑的;第二篇叙述捕杀一头伤人的凶猛大象的事,在一大群观望的缅甸人面前,作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杀死大象,因为他不想丢面子。这两篇随笔都终结于徒劳无益,从道德上来看,毁掉了一个个生灵。在某种意义上,作者对环境氛围的准确描绘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在文章结尾处的感情上的鞭笞。如果奥威尔在缅甸期间的确亲眼目睹过绞刑的话——警察可以不参加行刑——那么很可能是在英沙,因为在英沙有一座监狱。当然,《绞刑》的细节描述非常令人信服:囚犯临刑前脸上的表情,在去行刑室的途中如何跳向一边避开水塘。我们知道奥威尔熟悉缅甸行刑的全过程:他注意到在别处很难找到刽子手,通常,刽子手由服刑中的囚犯充当。奥威尔早期文章中的一个签名非常着名,是一个个文学新人模仿的样板。《绞刑》是属于传统的反对资本主义惩罚制度的文学作品,就像萨克雷的《观绞刑记》:同样注重痛苦的细节,同样把焦点集中在囚犯身上,同样凝视远方时而说的告别词,目的都是为了把个人化为永久。
《猎象》也表现出模糊一性一——充满了多种意图、有意识地大量描述,不能把它固定于某一时期或者某一地点,都是非直接表现,就像奥威尔的其他着作一样。(《在缅甸的日子里》中的弗洛里向伊丽莎白叙述几年前他屠一杀一头大象的故事时,伊丽莎白“一毛一骨悚然”。)乔治·斯图尔特声称,他在一毛一淡棉的俱乐部里看见过一张凶猛的大象要途经此处的告示,告示促使奥威尔借来一杆长枪,要去追捕大象。可是,他的这个回忆可能并不准确。他也坚持认为,他被调往卡沙是一种惩罚,理由是他文明用语了警察总监韦尔布恩上校提出来的有价值的东西(记录表明仅仅是发生在欧洲人之间关于奥威尔所作所为是否正确的一场争论)。韦尔布恩是一个不明智的犯重婚罪的人(他在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前就与第三任妻子结了婚),他认为副手“没有什么优点”,当然有权力把副手支走。另外一个与奥威尔同时代的人记得在《仰光日报》有一篇关于这个事件的报导。是的,确实有这样一篇报导,时间是1926年3月22日。然而,主角并不是奥威尔,而是E.C.肯尼少校,亚美辛分局的警官,他射杀了一头大象,因为这头大象在泰特康东边5英里的地方弄死了一个人,“村民们为此而欢天喜地”。肯尼少校非但没有被上司申斥,结果倒被提升为警察局副局长。
《绞刑》和《猎象》是象征一性一的速写,只有几页长。奥威尔对缅甸的看法只有在《在缅甸的日子里》才有完整的叙述。在此书首次出版近70年后重读一下,就会觉得《在缅甸的日子里》是一本奇怪的书: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东方”小说——明显受到了萨默塞特·一毛一姆[SomersetMaugham(1874—1965),英国小说家,因洞察而怀疑人类的善良与智力,作品基调愤世嫉俗,着有长篇小说《人一性一的枷锁》、《大吃大喝》等,其短篇小说尤为脍炙人口——译者注]的影响,但是承载了太多的象征一性一饰品。主角弗洛里是一个30几岁的清醒现实的柚木木材商,未婚(尽管他有一个缅甸女人玛拉美),虽然厌倦当地的一小撮欧洲人,却又不得不同他们打一交一道,他发现能与之进行文明对话者也是他长篇大论的听众竟是一家印度医院的医生范若思瓦密。更糟糕的是,弗洛里有一块文明用语他形象的、隐蔽的胎记。一直喝烈一性一酒的拉肯斯蒂恩先生的侄女、芳龄20的伊丽莎白来到克雅克泰达,给了弗洛里想入非非的希望,可怜的是,贵族军官弗罗尔中尉横插一杠、夺其所一爱一。同时,克雅克泰达受着当地一位肆无忌惮耍弄一阴一谋诡计的要人所控制,此人叫尤波英,他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欺贫凌弱,臭名远播。弗洛里在一次起义中表现英勇,抵抗着弗罗尔中尉的进攻,但是,起义失败,伊丽莎白抛弃了他;而就在这个时候,尤波英的新一娘一子、即被弗洛里抛弃的玛拉美正在克雅克泰达的教堂里举行婚礼,成为全城人注目的焦点。弗洛里开枪自一杀。
所有这些叙述都伴随着对英国统治罪孽的解剖、对沉溺于威士忌的酒鬼肖像和感染整个俱乐部的业余幽默家形象都作了惟妙惟肖的描绘。然而,最突出的却是语言的丰饶和夸张:一场华丽俗气的文明用语动竟会危险到失控。在前面的章节里就有尤波英在平房的走廊上吃早餐的描述:仆人的脸使人想起“咖啡牛一奶一冻”,尤波英穿着一件粉一红色的帕纱,在太一阳一底下熠熠闪烁,“像一块发亮的光滑的杏仁糖”。在欧洲人俱乐部的花园里,一个缅甸仆人“像一只一吮一吸花一蜜的大一鸟”穿过花丛。随后,书中用两页的篇幅来描绘一只蜥蜴紧紧地贴在弗洛里家的墙上,“像一条有着纹章图案的龙”;婆娑的细雨“像闪闪发亮的白色石油”;鸽子的咕咕声“使人昏昏欲睡,是一种令人麻木的瞌睡,绝非催眠曲”。在书的结尾处,作者惯用的比喻手法并没有贬低比尔兹利[Beardsley(1872—1898),英国插图画家,画风受新艺术曲线风格和日本木刻的粗犷特点影响,代表作有王尔德的剧本《莎乐美》的插图——译者注]的审美观:野营的篝火“像红色的冬青树”一样飞舞;尤波英蒌叶色的牙齿在灯光下“像红色的锡箔”一样发亮;弗洛里和伊丽莎白所划的那条独木舟在水面缓缓行驶,“像一根长长的弯针穿过绣品”。最后,作者用来描述事情的比喻越发令人意想不到:月亮从云层后面升起,“仿佛一个生病的女人蹑手蹑脚爬下一床一”;暴风雨像骑兵部队的一个个班一样一阵接着一阵地扫过天空。这些语言表明了缅甸赋予奥威尔的语言想像力的影响,也有着“一个现代主义者”的语言标志。如果这本书中还有少许过时的审美感觉的话——像理查德·勒·加利英在19世纪90年代所写的诗中反映出的东西——那么,10年后都不复存在了。
鉴于克雅克泰达和卡沙的真实存在,我们会立刻把《在缅甸的日子里》看成是一本真人真事小说,我们会认为,书中的主要欧洲人——地区警察局副局长麦克格雷戈尔先生、怀有恶意的木材商人埃利斯、韦斯特菲尔德、马克斯韦尔和拉肯斯蒂恩一家——是稍加伪装的现实生活中人物的代表。小说的手稿让维克托·戈兰茨大吃一惊,他原先拒绝出版,怕招致诽谤罪。在戈兰茨最终觉得有能力处理这件事之后,他要求奥威尔去官方档案室查一下,确信他书中人物的姓名如“麦克格雷戈尔”、“韦斯特菲尔德”、“马克斯韦尔”和“拉肯斯蒂恩”不是当时在缅甸供职人的姓名。奥威尔报告说,他已经把1929年缅甸政一府名单——再早的名单显而易见是搞不到了——从头至尾查过一遍,没有发现同名同姓者。这种做法完全正确。奥威尔在《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后附上了书中人物来源的名单,但不完全正确,例如,有几位人物的姓名出自《仰光日报》。1923年9月14日的《仰光日报》上报道一位名叫J.C.J.麦克格雷戈尔先生,他是一个着名的木材商人,从仰光返回利物浦;同年10月19日,一位名叫拉肯斯蒂恩先生到达仰光;B.J.埃利斯在同一天离开利物浦;有一个名叫尤波英的真实人物,是土生土长的缅甸人,在曼德勒培训学校工作(他出现在该校1923年的照片上);还有一位在卡沙工作的医生,他名字的后缀是范若思瓦密。还有一个貌似有理的说法:麦克格雷戈尔先生原来是生活中讲话结结巴巴、脾气却很一温一和的副师长。如果奥威尔看过1929年的缅甸军方档案,他一定会看到一个名叫F.H.麦克格雷戈尔上校,仰光第3野战旅旅长。一位船运商人同时又是一名部队军官——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缅甸常常出现双重身份——麦克格雷戈尔先生一会儿驻扎在沙廉(其时,奥威尔在缅甸),一会儿又生活在仰光郊区。麦克格雷戈尔先生是一位着名的人物,我们无法相信,奥威尔在缅甸生活5年,不可能没有见过他。这位上校(生于1880年)的照片显示出他是一个粗一壮的、戴着眼镜的人,奇怪地变成了奥威尔笔下的克雅克泰达俱乐部里的主要人物,奥威尔是这样描绘他的,“一位身材高大结实的男子,40好几了,长着一张和蔼可亲的胖脸,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肩膀粗一壮,头朝外伸,使人联想到一只可笑的乌龟。”
7月,奥威尔离开缅甸。从此,他再也没有回去过。计划在英格兰过退休生活的弗洛里思忖,他“将会忘掉缅甸——这个可怕的、几乎把他毁掉的国家”。可是,缅甸在奥威尔的脑海里久久萦绕不散,一方面起着作为他对大英帝国罪孽批判的载体,另一方面又是标明他传递基本感觉的标签。例如,《牧师的女儿》中的多萝西跪在索福克路边,闻着一丛茴香草的香味,突然想到“东方大海上一温一暖的泡沫散发出来的、从遍种香料的附近海岛所带来的香气”。在奥威尔的余生中,无论他走到何处,都会立刻把它与缅甸的优美如画的风景作一番比较。《通向威根堤之路》中的英格兰北部的商旅人的住处使他想起了缅甸苦力的“污秽的狗窝”。莫雷科发现自己没完没了地引经据典来比较异族人、农事安排和殖民地社会。《动物庄园》拟人化的雏形在奥威尔早期的一篇书评中业已崭露头角了,他是评论珀尔S.巴克的小说《好地方》。奥威尔在文章中哀叹缅甸黄包车车夫的命运,“他们像一匹匹马儿一样奔跑在大街小巷”。在以后的20年间,缅甸一直不停地出现在奥威尔的心里、出现在他零零星星的回忆之中——一个在仰光街头碰到他的陌生的小男孩问他是什么地方人时,奥威尔回答说,他是一个掸族人——他个人与这个民族是有点关系。1949年底,奥威尔试图利用戴维·阿斯特的影响来帮助老朋友利奥·罗伯逊找到一份工作。在奥威尔生命即将终止的时候,他的思绪又回到了25年前的经历。就在他逝世前不久,他列出了小说《吸烟室的故事》的大纲,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名叫“柯利·约翰逊”的人(“一个身材高挑、发育良好的青年,举止优雅,自然而然”)。约翰逊被他的公司从缅甸派回国内,他讨厌轮船上的英、美商人,与他们打一交一道时心神不宁,他小心翼翼地对待从科伦坡上船的、一大批聪明、时髦的年轻人。当然也提到了一位缅甸女子玛依(他的情一妇)和“他屋子里的灰尘、邋遢、破旧的唱片和成堆的威士忌酒瓶……”
缅甸给予像奥威尔这样一位内向的、十分杰出的年轻人什么影响呢?他刚到缅甸时还不成熟,易受影响;他离开时年龄大了几岁,身心趋于成熟,但在情绪激动时又会一分为二。10年后再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的环境同时颠簸着奥威尔思想中的保守主义和无政一府主义两个方面,他把自己无法解决的压力焦点释放到书中去。在《通向威根堤之路》一书中,奥威尔一方面坚持认为文明用语是一场骗局,另一方面又认为应该把刺刀刺向文明用语徒的腹部。我们似乎可以说,缅甸成了奥威尔生活中和着作中的一个反对面:光明正大的公平竞争和自一由原则与潜在的、总在引起龇牙咧嘴的黄种人抱怨的独一裁主义之间的冲突。这本书中偶尔也出现象征手法。一方面,奥威尔订阅思想自一由的、“左倾”的《阿黛菲杂志》,他身处缅甸时撰写的早期的一些文章都发表在这份杂志上。另一方面,当新牌子的理想主义的左翼政治变得过于令人厌烦而无法容忍时,他又能对它们作一些任意零星的批判。作为缅甸警方的、处理帝国日常安全事务的一名警官,奥威尔对绝大多数反对帝国的辩论者们的十足的笨拙行径非常生气。奥威尔为什么会对左翼人士感冒?他曾经对朋友杰克·康芒说,这些左翼人士根本不知道离开英国8000英里之外地方的文明用语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在缅甸时对这样的生活印象深刻,也常常读到一些反对文明用语材料。”奥威尔如今正在回家的途中:一个月的海上航行后就能让他瞧见家乡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岁月是文人作海上航行的伟大时期:伊夫林·沃乘船沿地中海观光,在旅途中完成了一本游记《标签》;他的哥哥亚历克斯乘“海洋信使号”轮去塔希提岛[Tahiti,位于南太平洋,法属波利尼西亚的经济活动中心——译者注];赫胥黎夫妇正沿着奥威尔早先走的路线乘船去伊洛瓦底一江一。这位高高瘦瘦的24岁的青年人在来自缅甸警察文明用语的成堆的政一府文件上签了潦草的大名之后,就随着客轮在印度洋里缓缓行驶,更加严酷的现实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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