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大传》(22)
治丧之后,吴三桂将山海关交唐通守御,自率所部进京谒见李自成。约四月初,军至永平(河北卢龙县),“大张告示:本镇率所部朝见新主,所过秋毫无犯,尔民不必惊恐”【《吴三桂纪略》】。四日,抵永平西沙河驿,遇到从北京逃出的家人,三桂询问父亲的情况,家人禀告:父亲已被捕。三桂没有在意,说:“此胁我降耳,何患!”又问到他的爱妾陈圆圆,家人以实相告:陈圆圆已被李自成的大将刘宗敏掠去【《庭闻录》,卷1,“乞师逐寇”。】。与此同时,三桂派往北京密探其父消息的人也报告说,父亲正在被拷追赃。据《辽东海州卫生员张世珩塘报》,说农民军在北京提拿大批勋戚文武大臣,拷掠追银,吴襄也在其中,“拷打要银,止凑银五千两,已交入”。还有吴襄打发旗鼓傅海山,秘密出京,“将京中一应大事”,向三桂“一一诉禀”,并说:“吴老总兵已受闯贼刑法将死。”三桂听了这些情况,“不胜发竖”【赵士锦:《甲申纪事》附录。】,尤其是陈圆圆被掠,对他刺激更大,深感奇耻大辱,好像挖了他的心头肉,不由勃然变色,怒气冲冲,咬牙切齿地说:“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见人耶!”【《庭闻录》,卷1。】他不假思索,当即下令停止前进,挥师返山海关,一改“秋毫无犯”的保证,一路“纵掠”,直奔山海关而来……正是:
恸哭六军俱缟素,
冲冠一怒为红颜。(吴梅村:《圆圆曲》)
吴襄被捕,圆圆被掠,这都是事实。此事还须从头说起。李自成率农民军一进入北京,就采取一项重大行动,即对京中各级官吏实行追赃派饷,予以无情地打击。从三月二十日开始,至二十五、二十六日,农民军“遍街提士大夫”【《三垣笔记附识中》,230页。】,以大册登记姓名,每一百人为一组,由八名骑兵武装押送到各营拘禁,从早到晚,“冤号之声不绝于耳”【《甲申核真略》,23页。】。追赃助饷,是从翰林官开始的。当三月二十三日,李自成发现一翰林家藏巨金时,便下了一道命令:无论新旧翰林官,每人派饷银万两以上。其后,明官吏“被刑拷”,追赃银,向农民军助饷,即由此而起。【《甲申核真略》,22页。】二十七日,向“京中各官”派饷,规定:不论起用或不起用的官,皆派饷,其中起用的,派饷数目少些,不被用的官,摊派的数目多,敢说一句“不办”的话,立即用夹棍严刑拷追。自刘宗敏寓所以下,各处兵营、勋戚名官之家,甚至在路旁街边,“人人皆得用刑,处处皆可用刑”。派饷的具体数目,按等追缴:中堂官即原明首辅、大学士一级的官,须出白银十万两,各部院、京堂、锦衣官为七万或五万、三万,科道吏部官为五万、三万,翰林官多则为三万、二万,少则为一万,各部属员以下的,均以千计。至于皇室勋戚之家“无定数,人财两尽而已。”
至四月一日,追赃刑拷扩大化,“各处搜求渐宏,贩鬻之家稍有赀产,则逮而夹之,老稚冤号,彻于衢路。”据亲眼目睹的杨士聪说:刘宗敏所居府第有三个大院,每院落被夹的有百余人。这三百余人中,缙绅占十分之一二,绝大部分是史馆办事、卫幕杂流、指挥千百户、各衙门办事人员,及各部书办等基层小官。他们被夹,有哀号的,有不能哀号的,“惨状不忍见闻”。凡已被夹死,然后用绳子拽出去,“不啻千余”。上述三百人尚未被夹死【《甲申核真略》,30页。参见《明季北略》,卷20,355页。】。“夹棍”,这是一种很残酷的刑法,它是农民军进京后新造的,夹棍皆有棱,且用铁钉相连,用此棍夹人,“无不骨碎立死”。京中原明朝各官凡受此刑者,很少有活命的。【《甲申核真略》,22页、25页、26页。】
吴襄自为御营提督,自然不能幸免。李自成为了要挟三桂就范,是把吴襄一家作为人质收系的。他们被拘禁于刘宗敏寓所,也同样受刑追赃。当时刘宗敏负责追赃,大部分明官都被拘禁于他的寓所。对吴襄拷掠的说法不一,有的说,“其父(吴襄)为贼刑掠且甚”【《甲申传信录》,卷8,“借兵复仇”。;有的说他被“拷掠甚酷”【《三垣笔记附识中》,232页。】;甚至还有的说“已受闯贼刑法将死”;有的说他“被获将夹,复宥而宴之”【《甲申核真略》,29页。】。关于追饷数目,也有种种说法,一说向吴襄“索饷二十万”张怡:《溲闻续笔》,卷1。】,一说他被拷打,只凑了五千两白银,交给了农民军,而索饷确定额数不得其详。如此等等。考之史实,吴襄被捕已无疑问。又据三桂派往京中密探消息的人证实,他的父亲被刑拷,追赃银;再有吴襄密派旗鼓官傅海山向三桂密报他“受闯贼刑法将死”。可以肯定,这些当事人所报不无夸大成分,就基本方面,当属事实。这就是说,吴襄受刑追赃,同样是没有疑问的。但从吴襄及其家属既无生命之危,也没有致残来判断,可知吴氏一家受刑不重,派饷数目也不大。当李自成需要利用吴襄劝降三桂时,就把吴襄释放,甚至宴请他,也是可信的。吴襄深知自己“终不免,遗人贻书于子(三桂)”【《甲申核真略》,29页。】。明里“遗书”招降,暗中“遗书”三桂速来“救父”。
刘宗敏逮捕和拷打吴襄,除了追赃,还勒令他交出陈圆圆。搜求美女,这在农民军中已不是个别事例。农民军进入北京,一方面大肆追饷,一方面也抢劫美妇艳女为妾,极尽享乐之事。身为农民领袖的李自成在这方面起了带头作用。他一进北京,就住到皇宫,“即唤娼妇小唱梨园数十人入内”【赵士锦:《甲申纪事》】,将宫中掌书宫女杜氏、陈氏、窦氏、张氏占有,而窦氏尤受宠爱,号曰“窦妃”。他还把宫女集中起来,分赐给随来诸将,每将各三十人,如牛金星、宋献策等要人都各得数人。【《小腆纪年附考》,卷4。参见《明季北略》,卷20,348页;《国榷》,卷100等书。】他批准将戚畹家妇女分给各队营长,按册配给,不拘老少,有子女的也一并随养,有的得到一个年少而貌美的,就兴高采烈地抱到马上;有的得到年龄大或相貌丑的,也无可奈何。【《甲申纪事》,参见《甲申核真略》,33页。】
农民军的领袖们自李自成而下,一进入繁华大都市,便追求享乐。李自成入居皇宫,各将帅则“分居百官第”,如刘宗敏占都督田弘遇府第,李过占都督袁佑府第,谷可成占万驸马府,田见秀据曹驸马府,李岩占嘉定伯府等等。“其余多踞富民巨室”,有的甚至还“占其妻子”【《平寇志》,卷9,207页。】,“子女玉帛尽供其用”【《李闯小史》,卷4,123页。】。刘宗敏掠妇女尤甚。他占据皇亲田弘遇府第,《甲申纪事》的作者明工部主事赵士锦被拘于刘宗敏宅,据他亲见,三月二十日农民军进京的第二天,他在刘宗敏的宅前,看见一位长得漂亮、衣着艳丽的少妇,同数十名女人随之而进入刘宅,这些女人都是田弘遇家的媳妇。
她们中除了被刘宗敏占有的,其他都被营队长及其部属分占。有的明官为逃脱助饷、保全身家性命,竟以赠送美女来收买农民军领导人或下属将领。如明礼部侍郎杨汝成被夹一天,献出美婢、玉杯、金壶等物,送给农民军一名小军官王旗鼓,便被释放。【《流寇志》,卷11,75页;参见《明季北略》,卷20,355页。】这说明追赃者受赃,已乱了纪律。着名的耶稣会士汤若望曾被引见“二王爷”刘宗敏。他在第一个室间内看见明朝许多高级官员正在受刑拷问。刘宗敏见他来时,“登时就把屋内正在献技之女优、女伶驱至屋外”【杨丙辰译、魏特着:《汤若望传》,第7章。】。李自成、刘宗敏、牛金星等领导人尚且如此,其部下所为亦可想而知。农民军刚进北京城时,纪律尚好,但很快就变得败坏,往往到夜间,“兵丁斩门而入,掠金银奴女,民始苦之”【《甲申纪事》】。
陈圆圆之美,京中尽人皆知。刘宗敏据田弘遇宅,当然不能放过她,必搜求而后已。田弘遇下江南时,同时以重金买来陈圆圆、杨宛、顾寿等名妓。刘宗敏一入田宅,就把她们挟为己有。杨宛曾对人言:她与圆圆同时被宗敏所执。杨宛不甘心,化装成乞丐,携带田家幼女离京南下。到了南京近郊,遭到强盗污辱,抗拒不从而被杀害。【朱彝尊:《静志居诗话》】陈圆圆、顾寿也与男优“私约”潜逃,但事行不密败露,刘宗敏大怒,将七名男优抓回一并处死,但顾寿已逃,刘宗敏没有抓到【陈济生:《再生纪略》】,而陈圆圆“为刘宗敏所挟去,不知所往”【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29。史传陈圆圆为李自成掳去,误。又,近世有否认刘宗敏掠圆圆之说,亦误。参见陈生玺:《陈圆圆事迹考》,载《南开史学》1981年,第2期。】。吴梅村《圆圆曲》:“遍索绿珠围内第,强呼绛树出雕栏”,恰是形象地道出了陈圆圆被劫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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