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全集》卷四十七◎策别十七首(3)
【策别十二】
其六曰去奸民。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此不知变者之说也。天下无小奸,则豪侠 大盗无以为资。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小者呼鸡 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凡此者,举非小盗也。天下有衅,锄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
昔三代之圣王,果断而不疑,诛除击去,无有遗类,所以拥护良民而使安其居。及至后世,刑法日以深严,而去奸之法,乃不及于三代。何者?待其败露,自入 于刑而后去也。夫为恶而不入于刑者,固已众矣。有终身为不义,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于法者。有巧为规避,持吏短长而不可诘者。又有因缘幸会而免者。如必待其 自入于刑,则其所去者盖无几耳。昔周之制,民有罪恶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轻之。其下罪三月役,使州里任之,然后宥而舍 之。其化之不从,威之不格,患苦其乡之民,而未入于五刑者,谓之罢民。凡罢民,不使冠带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齿于乡党。由是观之,则周之盛时,日夜整 齐其人民,而锄去其不善。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纲罗而后取也。夫然后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礼乐之所以 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宽厚为称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侥幸,务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赏,而内以待阴德之报。臣是以知天下颇有 不诛之奸,将为子孙忧。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岁时纠察凶民,而徙其尤无良者,不必待其自入于刑,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讼而数犯法 者,皆诛无赦。诛一乡之奸,则一乡之人悦。诛一国之之奸,则一国之人悦。要以诛寡而悦众,则虽尧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蛮夷之忧不与焉。有内大臣之变,有外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祸,此三者其势常相持。内大臣有权,则外诸侯不叛。外诸侯强,则匹夫群起之祸不作。今者内无权臣,外无强诸侯,而万世之后,其尤可忧者,奸民也。臣故曰去奸民。以为安民之终云。
【策别十三】
厚货财者,其别有二。一曰省费用。夫天下未尝无财也。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 侯,而未尝患无财。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馀。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由此观之,夫财 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人之为易也。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穷困时, 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馀。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 给。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 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多,又百倍于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余。是以九年 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而其不能 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急则不免于厚赋。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可劳,此亦一 时之计也。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尽用衰世苟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谓不终月之计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尽取。山陵林麓,莫不有禁。关有征,市有租,盐铁有榷,酒有课,茶有算,则凡衰世苟且之法,莫不尽用矣。譬之于人,其少壮之时,丰健 勇武,然后可以望其无疾,以至于寿考。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见而无遗,若八九十者,将何以待其后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穷思竭虑,以广求利之门。且人 而不思,则以为费用不可复省,使天下而无盐铁酒茗之税,将不为国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天下之费,固有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者矣。臣不能尽知, 请举其所闻,而其余可以类求焉。
夫无益之费,名重而实轻,以不急之实,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三岁而郊,郊而赦,赦而赏,此县官有不得已者。天下吏士,数日而待赐,此诚 不可以卒去。至于大吏,所谓股肱耳目,与县官同其忧乐者,此岂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庙,今又饰老佛之宫,而为之祠,固已过矣,又使大臣以使领之, 岁给以巨万计,此何为者也!天下之吏,为不少矣,将患未得其人。苟得其人,则凡民之利,莫不备举,而其患莫不尽去。今河水为患,不使滨河州郡之吏亲视其 灾,而责之以救灾之术,徒为都水监。夫四方之水患,岂其一人坐筹于京师而尽其利害!天下有转运使足矣,今江淮之间,又有发运,禄赐之厚,徒兵之众,其为费 岂可胜计哉!盖尝闻之,里有蓄马者,患牧人欺之而盗其刍菽也,又使一人焉为之厩长,厩长立而马益癯。今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无益之 费,不为不多矣。
臣以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厘以往,莫不有益。惟无轻其毫厘而积之,则天下庶乎少息也。
【策别十四】
其二曰定军制。自三代之衰,井田废,兵农异处,兵不得休而为民,民不得息肩而无事于兵者,千有余年,而未有如今日之极者也。三代之制,不可复追矣。至于汉、唐,犹有可得而言者。
夫兵无事而食,则不可使聚,聚则不可使无事而食。此二者相胜而不可并行,其势然也。今夫有百顷之闲田,则足以牧马千驷,而不知其费。聚千驷之马,而输 百顷之刍,则其费百倍,此易晓也。昔汉之制,有践更之卒,而无营田之兵,虽皆出于农夫,而方其为兵也,不知农夫之事,是故郡县无常屯之兵,而京师亦不过有 南北军、期门、羽林而已。边境有事,诸侯有变,皆以虎符调发郡国之兵,至于事已而兵休,则涣然各复其故。是以其兵虽不知农,而天下不至于弊者,未尝聚也。 唐有天下,置十六卫府兵,天下之府八百余所,而屯于关中者,至有五百,然皆无事则力耕而积谷,不惟以自赡养,而又有以广县官之储。是以兵虽聚于京师,而天 下亦不至于弊者,未尝无事而食也。
今天下之兵,不耕而聚于京畿三辅者,以数十万计,皆仰给于县官。有汉、唐之患,而无汉、唐之利,择其偏而兼用之,是以兼受其弊而莫之分也。天下之财, 近自淮甸,而远至于吴、蜀,凡舟车所至,人力所及,莫不尽取以归于京师。晏然无事,而赋敛之厚,至于不可复加,而三司之用,犹苦其不给。其弊皆起于不耕之 兵聚于内,而食四方之贡赋。
非特如此而已,又有循环往来屯戍于郡县者。昔建国之初,所在分裂,拥兵而不服,太祖、太宗躬擐甲胄,力战而取之。既降其君,而籍其疆土矣,然其故基余 孽犹有存者。上之人见天下之难合而恐其复发也,于是出禁兵以戍之,大自藩府,而小至于县镇,往往皆有京师之兵。由此观之,则是天下之地,一尺一寸,皆天子 自为守也。而可以长久而不变乎?
费莫大于养兵,养兵之费,莫大于征行。今出禁兵而戍郡县,远者或数千里,其月廪岁给之外,又日供其刍粮。三岁而一迁,往者纷纷,来者累累,虽不过数百为辈,而要其归,无以异于数十万之兵三岁而一出征也。农夫之力,安得不竭?馈运之卒,安得不疲?
且今天下未尝有战斗之事,武夫悍卒,非有劳伐可以邀其上之人,然皆不得为休息闲居无用之兵者,其意以为为天子出戍也。是故美衣丰食,开府库,辇金帛, 若有所负,一逆其意,则欲群起而噪呼,此何为者也?天下一家,且数十百年矣。民之戴君,至于海隅,无以异于畿甸,亦不必举疑四方之兵而专信禁兵也。曩者蜀 之有均贼,与近岁贝州之乱,未必非禁兵致之。
臣愚以为郡县之土兵,可以渐训而阴夺其权,则禁兵可以渐省而无用。天下武健,岂有常所哉?山川之所习,风气之所咻,四方之民一也。昔者战国尝用之矣。 蜀人之怯懦,吴人之短小,皆尝以抗衡于上国,夫安得禁兵而用之!今之土兵,所以钝弊劣弱而不振者,彼见郡县皆有禁兵,而待之异等,是以自弃于贱隶役夫之 间,而将吏亦莫之训也。苟禁兵可以渐省,而以其资粮益优郡县之土兵,则彼固已欢欣踊跃出于意外,戴上之恩而愿效其力,又何遽不如禁兵耶?夫土兵日以多,禁 兵日以少,天子扈从捍城之外,无所复用。如此,则内无屯聚仰给之费,而外无迁徙供亿之劳,费之省者,又已过半矣。
【策别十五】
训兵旅者,其别有三。一曰蓄材用。夫今之所患兵弱而不振者,岂士卒寡少而不足使欤?器械钝弊而不足用欤?抑为城郭不足守欤?廪食不足给欤?此数者,皆非也。然所以弱而不振,则是无材用也。
夫国之有材,譬如山泽之有猛兽,江河之有蛟龙,伏乎其中而威见乎其外,悚然有所不可狎者。至于鳅元之所蟠,羊豚之所牧,虽千仞之山,百寻之溪,而 人易之。何则?其见于外者不可欺也。天下之大,不可谓无人。朝廷之尊,百官之富,不可谓无才。然以区区之二虏,举数州之众,以临中国,抗天子之威,犯天下 之怒,而其气未尝少衰,其词未尝少挫,则是其心无所畏也。主忧则臣辱,主辱则臣死。今朝廷之上,不能无忧,而大臣恬然未尝有拒绝之议,非不欲绝也,而未有 以待之。则是朝廷无所恃也。缘边之民,西顾而战栗。牧马之士,不敢弯弓而北向。吏士未战而先期于败,则是民轻其上也。外之蛮夷无所畏,内之朝廷无所恃,而 民之自轻其上,此犹足以为有人乎!
天下未尝无才,患所以求才之道不至。古之圣人,以无益之名,而致天下之实,以可见之实,而较天下之虚名。二者相为用而不可废。是故其始也,天下莫不纷 然奔走从事于其间,而要之以其终,不肖者无以欺其上。此无他,先名而后实也。不先其名,而唯实之求,则来者寡。来者寡,则不可以有所择。以一旦之急,而用 不择之人,则是不先名之过也。天子之所向,天下之所奔也。今夫孙、吴之书,其读之者,未必能战也。多言之士,喜论兵者,未必能用也。进之以武举,而试之以 骑射,天下之奇才,未必至也。然将以求天下之实,则非此三者不可以致。以为未必然而弃之,则是其必然者,终不可得而见也。
往者西师之兴,其先也,惟不以虚名多致天下之才而择之,以待一旦之用。故其兵兴之际,四顾惶惑而不知所措。于是设武举,购方略,收勇悍之士,而开猖狂 之言,不爱高爵重赏,以求强兵之术。当此之时,天下嚣然,莫不自以为知兵也。来者日多,而其言益以无据,至于临事,终不可用。执事之臣,亦遂厌之,而知其 无益,故兵休之日,举从而废之。今之论者,以为武举、方略之类,适足以开侥幸之门,而天下之实才,终不可以求得。此二者,皆过也。夫既已用天下之虚名,而 不较之以实,至其弊也,又举而废其名,使天下之士不复以兵术进,亦已过矣。
天下之实才,不可以求之于言语,又不可以较之于武力,独见之于战耳。战不可得而试也,是故见之于治兵。子玉治兵于,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 贾观之,以为刚而无礼,知其必败。孙武始见,试以妇人,而犹足以取信于阖闾,使知其可用。故凡欲观将帅之才否,莫如治兵之不可欺也。今夫新募之兵,骄豪而 难令,勇悍而不知战,此真足以观天下之才也。武举、方略之类以来之,新兵以试之。观其颜色和易,则足以见其气;约束坚明,则足以见其威;坐作进退,各得其 所,则足以见其能。凡此者皆不可强也。故曰:先之以无益之虚名,而较之以可见之实。庶乎可得而用也。
【策别十六】
其二曰练军实。三代之兵,不待择而精,其故何也?兵出于农,有常数而无常人,国有事,要以一家而备一正卒,如斯而已矣。是故老者得以养,疾病者得以为 闲民,而役于官者,莫不皆其壮子弟。故其无事而田猎,则未尝发老弱之民;师行而馈粮,则未尝食无用之卒。使之足轻险阻,而手易器械。聪明足以察旗鼓之节, 强锐足以犯死伤之地,千乘之众,而人人足以自捍。故杀人少而成功多,费用省而兵卒强。
盖春秋之时,诸侯相并,天下百战,其经传所见谓之败绩者,如城濮、鄢陵之役,皆不过犯其偏师而猎其游卒,敛兵而退,未有僵尸百万流血于江河如后世之战者,何也?民各推其家之壮者以为兵,则其势不可得而多杀也。
及至后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复而为民,于是始有老弱之卒。夫既已募民而为兵,其妻子屋庐,既已托于营伍之中,其姓名既已书于官府之籍,行不得为商,居 不得为农,而仰食于官,至于衰老而无归,则其道诚不可以弃去,是故无用之卒,虽薄其资粮,而皆廪之终身。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于衰老,不过四十余年之 间。勇锐强力之气足以犯坚冒刃者,不过二十余年。今廪之终身,则是一卒凡二十年无用而食于官也。自此而推之,养兵十万,则是五万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则是 五年为无益之费也。民者,天下之本;而财者,民之所以生也。有兵而不可使战,是谓弃财。不可使战而驱之战,是谓弃民。臣观秦、汉之后,天下何其残败之多 耶!其弊皆起于分民而为兵。兵不得休,使老弱不堪之卒,拱手而就戮。故有以百万之众,而见屠于数千之兵者。其良将善用,不过以为饵,委之啖贼。嗟夫!三代 之衰,民之无罪而死者,其不可胜数矣。
今天下募兵至多,往者陕西之役,举籍平民以为兵。继以明道、宝元之间,天下旱蝗,次及近岁青、齐之饥,与河朔之水灾,民急而为兵者,日以益众。举籍而 按之,近世以来,募兵之多,无如今日。然皆老弱不教,不能当古之十五,而衣食之费,百倍于古。此甚非所以长久而不变者也。
凡民之为兵者,其类多非良民。方其少壮之时,博弈饮酒,不安于家,而后能捐其身。至其少衰而气沮,盖亦有悔而不可复者矣。臣以谓:五十已上,愿复而为 民者,宜听;自今以往,民之愿为兵者,皆三十以下则收,限以十年而除其籍。民三十而为兵,十年而复归,其精力思虑,犹可以养生送死,为终身之计。使其应募 之日,心知其不出十年,而为十年之计,则除其籍而不怨。以无用之兵终身坐食之费,而为重募,则应者必众。如此,县官长无老弱之兵,而民之不任战者,不至于 无罪而死。彼皆知其不过十年而复为平民,则自爱其身而重犯法,不至于叫呼无赖以自弃于凶人。
今夫天下之患,在于民不知兵。故兵常骄悍而民常怯。盗贼攻之而不能御,戎狄掠之而不能抗。今使民得更代而为兵,兵得复还而为民,则天下之知兵者众,而 盗贼戎狄将有所忌。然犹有言者,将以为十年而代,故者已去而新者未教,则缓急有所不济。夫所谓十年而代者,岂举军而并去之?有始至者,有既久者,有将去 者,有当代者,新故杂居而教之,则缓急可以无忧矣。
【策别十七】
其三曰倡勇敢。臣闻战以勇为主,以气为决。天子无皆勇之将,而将军无皆勇之士,是故致勇有术。致勇莫先乎倡,倡莫善乎私。此二者,兵之微权,英雄豪杰之士,所以阴用而不言于人,而人亦莫之识也。
臣请得以备言之。夫倡者,何也?气之先也。有人人之勇怯,有三军之勇怯。人人而较之,则勇怯之相去,若莛与楹。至于三军之勇怯,则一也。出于反覆之 间,而差于豪厘之际,故其权在将与君。人固有暴猛兽而不操兵,出入于白刃之中而色不变者。有见虺蜴而却走,闻钟鼓之声而战栗者。是勇怯之不齐,至于如此。 然闾阎之小民,争斗戏笑,卒然之间,而或至于杀人。当其发也,其心翻然,其色勃然,若不可以已者,虽天下之勇夫,无以过之。及其退而思其身,顾其妻子,未 始不恻然悔也。此非必勇者也。气之所乘,则夺其性而忘其故。故古之善用兵者,用其翻然勃然于未悔之间。而其不善者,沮其翻然勃然之心,而开其自悔之意。则 是不战而先自败也。故曰致勇有术。
致勇莫先乎倡。均是人也,皆食其食,皆任其事,天下有急,而有一人焉奋而争先而致其死,则翻然者众矣。弓矢相及,剑相搏,胜负之势,未有所决,而三 军之士,属目于一夫之先登,则勃然者相继矣。天下之大,可以名劫也。三军之众,可以气使也。谚曰:“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苟有以发之,及其翻然勃然之间 而用其锋,是之谓倡。
倡莫善乎私。天下之人,怯者居其百,勇者居其一,是勇者难得也。捐其妻子,弃其身以蹈白刃,是勇者难能也。以难得之人,行难能之事,此必有难报之恩者 矣。天子必有所私之将,将军必有所私之士,视其勇者而阴厚之。人之有异材者,虽未有功,而其心莫不自异。自异而上不异之,则缓急不可以望其为倡。故凡缓急 而肯为倡者,必其上之所异也。昔汉武帝欲观兵于四夷,以逞其无厌之求,不爱通侯之赏,以招勇士,风告天下,以求奋击之人,然卒无有应者。于是严刑峻法,致 之死地,而听其以深入赎罪,使勉强不得已之人,驰骤于万死之地,是故其将降,其兵破败,而天下几至于不测。何者?先无所异之人,而望其为倡,不已难乎!
私者,天下之所恶也。然而为已而私之,则私不可用。为其贤于人而私之,则非私无以济。盖有无功而可赏,有罪而可赦者,凡所以愧其心而责其为倡也。天下 之祸,莫大于上作而下不应。上作而下不应,则上亦将穷而自止。方西戎之叛也,天子非不欲赫然诛之,而将帅之臣,谨守封略,收视内顾,莫有一人先奋而致命, 而士卒亦循循焉莫肯尽力,不得已而出,争先而归,故西戎得以肆其猖狂,而吾无以应,则其势不得不重赂而求和。其患起于天子无同忧患之臣,而将军无心腹之 士。西师之休,十有余年矣,用法益密,而进人益艰,贤者不见异,勇者不见私,天下务为奉法循令,要以如式而止,臣不知其缓急将谁为之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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