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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全集》卷四十一◎论十九首(2)

苏轼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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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论下】

夫君子虽能乐之,而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记》曰:“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非其信道之不笃也,非其力行之不至也,得其偏而忘 其中,不得终日安行乎通途,夫虽欲不废,其可得耶?《记》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以为过者之难欤,复之中者之难欤?宜若 过者之难也。然天下有能过而未有能中,则是复之中者之难也。

《记》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既不可过,又不可不及,如斯而已乎?曰:未也。孟子曰:“执中为近。执中无 权,犹执一也。”《书》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又曰:“会其有极,归其有极。”而《记》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皇极者,有所 不极,而会于极;时中者,有所不中,而归于中。吾见中庸之至于此而尤难也,是有小人之中庸焉。有所不中,而归于中,是道也,君子之所以为时中,而小人之所 以为无忌惮。《记》曰:“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嗟夫,道之难言也,有小人焉,因其近似而窃其名,圣人忧思恐惧,是故反复而言之不厌。何则?是道也,固小人之所窃以自便者也。君子见危则能死,勉而不 死,以求合于中庸。见利则能辞,勉而不辞,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贪而苟免,而亦欲以中庸之名私自便也。此孔子、孟子之所为恶乡原也。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 而不为原人,同乎流俗,合乎世,曰:“古之人,行何为踽踽凉凉,生斯世也,善期可矣。”以古之人为迂,而以今世之所善为足以已矣,则是不亦近似于中庸 耶?故曰:“恶紫,恐其乱朱也,恶莠,恐其乱苗也。”何则?恶其似也。

信矣中庸之难言也。君子之欲从事乎此,无循其迹而求其味,则几矣。《记》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论好德锡之福】

昔圣人既陈五常之道,而病天下不能万世而常行也,故为之大中之教曰:“贤者无所过,愚者无所不及。”是之谓皇极。极之于人也,犹方之有矩也,犹圆之有 规也,皆有以绳乎物者也。圣人安焉而入乎其中,贤者亻免而就之,愚者而及之。圣人以为亻免与者,皆非其自然,而犹有以强之者。故于皇极之中,又为之言 曰:“苟有过与不及,而要其终可以归皇极之道者,是皇极而已矣。”故《洪范》曰;“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 又悲天下有为善之心而不得为善之利也,有求中之志而不知求中之道也,故又为之言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圣人之待天 下如此其广也,其诱天下之人,不忍使之至于罪戾,如此其勤且备也。天下未有好德之实,而自言曰“予攸好德”,圣人以为是亦有好德之心矣,故受而爵禄之。天 下之为善而未协于中也,则受而教诲之。

又恐夫民之愚而不我从也,故逊其言卑其色以下之。如是而不从,然后知其终不可以教诲矣。故又为之言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 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且夫其始也,恐天下之人有可以至于皇极之道,而上之人不诱而教诲之也。故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 其终也,恐天下之以虚言而取其爵禄也。故曰“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盖圣人之用心,忧其始之不幸,而惧其终之至于侥幸也。故其言如此之详 备。

夫君子小人,不可以一道待也。故皇极之中,有待小人之道,不协于极,而犹受之。至于待君子之道,何其责之深也。曰:“无偏无党,无反无侧,无有作好,无有作恶,而后可以合于皇极。”然则先王御天下之术,盖用此欤?

【论郑伯克段于鄢(隐元年)】

《春秋》之所深讥、圣人之所哀伤而不忍言者三;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而父子之恩绝;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而夫妇之道丧;郑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义亡。此三者,天下之大戚也。夫子伤之,而思其所以至此之由,故其言尤为深且远也。

且夫蒯聩之得罪于灵公,逐之可也,逐之而立其子,是召乱之道也。使辄上之不得从王父之言,下之不得从父之令者,灵公也。故书曰:“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 蒯聩于戚。”蒯聩之不去世子者,是灵公不得乎逐之之道。灵公何以不得乎逐之之道?逐之而立其子也。鲁桓公千乘之君,而陷于一妇人之手,夫子以为文姜之不足 讥,而伤乎桓公制之不以渐也,故书曰:“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言其祸自公作也。段之祸生于爱。郑庄公之爱其弟也,足以杀之耳。孟子曰:“舜封象于有庳, 使之源源而来,不及以政。”孰知夫舜之受其弟之深,而郑庄公贼之也。当太叔之据京城,取廪延以为己邑,虽舜复生,不能全兄弟之好,故书曰“郑伯克段于 鄢”,而不曰“郑伯杀其弟段”。以为当斯时,虽圣人亦杀之而已矣。夫妇、父子、兄弟之亲,天下之至情也,而相残之祸至如此,夫岂一日之故哉!

《谷梁》曰:“克,能也,能杀也。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不称弟,不称公子,贱段而甚郑伯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 也。然则为郑伯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呜呼!以兄弟之亲,至交兵而战,固亲亲之道绝已久矣。虽缓追逸贼,而其存者几何,故曰于斯时也,虽圣人亦 杀之而已矣。然而圣人固不使至此也。《公羊传》曰:“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而又区区于当国内外之言,是何思之不远也。《左氏》以为段不弟, 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求圣人之意,若《左氏》可以有取焉。

【论郑伯以璧假许田(桓元年)】

郑伯以璧假许田,先儒之论多矣,而未得其正也。先儒皆知夫《春秋》立法之严,而不知其甚宽且怒也;皆知其讥不义,而不知其讥不义之所由起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讥隐而不讥桓也。始其谋以周公之许田而易泰山之礻方者,谁也?受泰山之礻方而入之者,谁也?隐既已与人谋而易之,又受泰山之礻方而 入之,然则为桓公者,不亦难乎!夫子知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故讥隐而不讥桓。何以言之?《隐·八年》书曰“郑伯使宛来归礻方”;又曰“庚寅,我入礻方”。 入礻方云者,见鲁之果入泰山之礻方也。则是隐公之罪既成而不可变矣,故《桓·元年》书曰“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已。夫许田之入郑,犹礻方之入鲁也。书鲁之入 礻方,而不书郑之入许田,是不可以不求其说也。“郑伯使宛来归礻方”、“庚寅我入礻方”,是郑之业归,而鲁之入之也。“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见郑之来请, 不见鲁之与之也。见郑之来请而不见鲁之与之者,见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呜呼,作而不义,使后世无以辞焉,则夫子之罪隐深矣。

夫善观《春秋》者,观其意之所向而得之,故虽夫子之复生,而无以易之也。《公羊》曰:“曷为系之许?近许也,讳取周田也。”《谷梁》曰:“假不言以, 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春秋之所为讳者三,为尊者讳故,为亲者讳败,为贤者讳过。鲁,亲者也,非败之为讳,而取易之为讳,是夫子之私鲁也。

【论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

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苟且之风,而归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怯, 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衰,诸侯相关,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不暇,而 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慨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举行之也。 钟鼎龟玉,夫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相传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不幸使齐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不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在鲁 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之,鲁 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人之用意 盖深如此。

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爱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楚之 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左氏》记臧 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诗》非屡盟,其心一也。”敢试论之。

谨按《桓·三年》书“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说《春秋》者均曰近正。所谓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约言而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今二国之君,诚信协同,约言而会,可谓近古之正者已。

何以言之?《春秋》之时,诸侯竞骛,争夺日寻,拂违王命,糜烂生聚,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曾何正之尚也。观二国之君胥命于蒲,自时厥后,不相侵伐,岂与夫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者班也,故圣人于《春秋》止一书胥命而已。荀卿谓之善者,取诸此也。

然则齐也,卫也,圣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讥尔。曷讥尔?讥其非正也。《周礼》大宗伯掌六礼以诸侯见王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 众同之法,言诸侯非此六礼,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识齐、卫之君,以春朝相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觐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时会相命 而出耶?众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则私相为会耳。私相为会,匹夫之举也。以匹夫之举,而谓之正,其可得乎?宜乎圣人大 一王之法而诛之也。然而圣人之意,岂独诛齐、卫之君而已哉,所以正万世也。荀卿不原圣人书经之法,而徒信传者之说,以谓“《春秋》善胥命”,失之远矣,且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贤者,固亦鲜矣,奚待于齐、卫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则奸人得以劝也,未尝闻圣人作《春秋》而劝奸人也。

【论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年)】

甚哉,去圣之久远,三《传》纷纷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于太庙用致夫人。《左氏》曰:“而致哀姜,非礼出。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 不于姑,则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则以妾为妻也。盖聘于楚而协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风也。言夫人而不言氏姓,非夫 人也,立妾之词,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三家之说,《左氏》疏矣。夫人与公,一 体也。有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谥配公,夫人以谥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盖有既葬称谥,而不称夫人者矣。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 衤遂,而未有不称谥而称夫人也。《公羊》之说,又非人情,无以信于后世。以齐楚之强,齐能胁鲁使以其媵女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为妾哉?皮甚可怪 也。且夫成风之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为非正而不可以废焉,故与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称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没也,不可以不称谥而去其 夫人。皆所以未不足于成风也。况乎周公而“周致”焉,则其罪固已不容于贬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用致夫人,非礼也。”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文六年)】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文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于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书“犹”者 二“曰如此而犹如此者,甚之之词也。“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是也。曰不如此而犹如此者,幸之之词也。“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朔犹朝 于庙”是也。

夫子伤周道之残缺,而礼乐文章之坏也。故区区焉掇拾其遗亡,以为其全不可得而见矣,得见一二斯可矣。故书曰“犹朝于庙”者,伤其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 也。夫子之时,告朔之礼亡矣,而有饩羊者存焉。夫子犹不忍去,以志周公之典,则其朝于庙者,乃不如饩羊之足存欤!《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告朔?天无是月 也。”《谷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而皆曰:“犹者,可以已也”。是以其幸之之词而甚之之词,宜其为此异端之说 也。且夫天子诸侯之所为告朔听政者,以为天欤为民欤?天无是月而民无是月欤?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闰月以废丧纪,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废政事欤?

夫周礼乐之衰,岂一日之故,有人焉开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渐逐至于扫地而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视朔。”《公羊传》曰:“公有疾也。 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视朔者,无疾而不视朔之原也。闰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圣人忧焉,故谨而书之,所以 记礼之所由废也。

《左氏传》曰:“闰以正时,是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而杜预以为虽朝于庙,则如勿朝,以释经之所书“犹”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论用郊(成十七年)】

先儒之论,或曰鲁郊僭也,《春秋》讥焉,非也。鲁郊僭也,而《春秋》之所讥者,当其罪也。赐鲁以天子之礼乐者,成王也。受天子之礼乐者,伯禽也。《春 秋》之讥鲁郊也,上则讥成王,次则讥伯禽。成王、伯禽不见于《春秋》,而夫子无所致其讥也。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春秋》之所以求信天下也。夫以鲁而僭天 子之郊,其罪恶如此之着也。夫子以为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则其讥之者,固天下之所用而信之也。

郊之书于《春秋》者,其类有三。书卜郊不从乃免牲者,讥卜常祀而不讥郊也。鼷鼠食郊牛角,郊牛之口伤改卜牛者,讥养牲之不谨而不讥郊也。书四月、五 月、九月郊者,讥郊之不时而不讥郊也。非卜常祀、非养牲之不谨、非郊之不时则不书,不书则不讥也。于太庙者,为致夫人而书也。有事于太庙者,为仲遂卒而 书也。《春秋》之书郊者,犹此而已。故曰不讥郊也。

郊祀者,先王之大典,而夫子不得见之于周也。故因鲁之所有天子之礼乐,而记郊之变焉耳。《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曰:“用者, 不宜用者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犹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且夫郊未有至九月者也。”曰“用”者,着其不时之 甚也。杜预以为用郊从史文,或说用然后郊者,皆无取焉。

【论会于澶渊宋灾故(襄三十年)】

春秋之时,忠信之道缺,大国无厌而小国屡叛,朝战而夕会,夫子盖厌之矣。观周之盛时,大宗伯所制朝觐、会同之礼,各有远近之差,远不至于疏而相忘,近 不至于数而相渎。春秋之际,何其乱也,故曰春秋之盟,无信盟也,春秋之会,无义会也。虽然,纷纷者,天下皆是也。夫子将讥之,而以为不可以胜讥之也,故择 其甚者而讥焉。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襄三十年会于澶渊,宋灾故。皆以深讥而切责之也。

《春秋》之书会多矣,书其所会而不书其所以会。书其所以会,桓之稷、襄之澶渊而已矣。宋督之乱,诸侯将讨之,桓公平之,不义孰甚焉?宋之灾,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其财,既而无归,不信孰甚焉?非不义不信之甚,《春秋》之讥不至于此也。《左氏》之论,得其正矣。

皆诸侯之大夫,而书曰某人某人会于澶渊,宋灾故,尤之也。不书鲁大夫,讳之也。且夫见邻国之灾,匍匐而救之者,仁人君子之心也。既言而忘之,既约而背 之,委巷小人之事也。故书其始之为君子仁人之心,而后可以见后之为委巷小人之事。《春秋》之意,盖明白如此。而《公羊传》曰:“会未有言其所为者,此言其 所为何?录伯姬也。”且《春秋》为女子之不得其所而死,区区焉为人之死录之,是何夫子之志不广也!《谷梁》曰:“不言灾故,则无以见其为善;澶渊之会,中 国不侵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晋赵武、楚建之力也。”如《谷梁》之说,宋之盟可谓善矣,其不曰息兵故,何也?呜呼!《左氏》得其正矣。

【论黑肱以滥来奔(昭三十一年)】

诸侯之义,守先君之封土,而不敢有失也,守天子之疆界,而不敢有过也。故夫以力而相守,以兵而相侵者,《春秋》之所谓暴君也。侵之虽不以兵,夺之虽不 以力,而得之不义者,《春秋》之所谓君也,郑伯以璧假许田,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此诸侯之以不义而取鲁田者也。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莒牟夷 以防兹来奔,黑肱以滥来奔,此鲁之以不义而取诸侯之田者也。诸侯以不义而取鲁田,鲁以不义而取侯之田,皆不容于《春秋》者也。

夫子之于庶其、牟夷、黑肱也责之薄,而于鲁也罪之深。彼其窃邑叛君为穿窬之事,市人屠沽且羞言之,而安足以重辱君子之讥哉?夫鲁,周公之后,守天子之 东藩,招聚小国叛亡之臣,与之为盗窃之事,孔子非伤而悼痛之,故于三叛之人,具文直书而无隐讳之词,盖其罪鲁之深也。先儒之说,区区于叛人之过恶,其论固 已狭矣。且夫《春秋》岂为穿窬窃盗之人而作哉?使天下之诸侯,皆莫肯容夫如此之人,而穿窬盗窃之事,将不禁而自绝,此《春秋》之所以用意于其本也。《左 氏》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书齐豹盗,三叛人名。”而《公羊》之说,最为疏谬,以为叔术之后而通滥于天下,故不系黑肱于邾。呜呼,谁谓孔子而 贤叔术耶?

盖尝论之。黑肱之不系邾也,意其若栾盈于之不系于晋欤?栾盈既奔齐,而还入曲沃以叛,故书曰“栾盈入于晋”。黑肱或者既绝于邾,而归窃其邑以叛欤?当 时之简牍既亡,其详不可得而闻矣。然以类而求之,或亦然欤?《谷梁》曰:“不言邾,别乎邾也;不言滥子,非天子之所封也。”此尤迂阔而不可用矣。

【论春秋变周之文(何休解)】

三家之传,迂诞奇怪之说,《公羊》为多,而何休又从而附成之。后之言《春秋》者,黜周王鲁之学与夫谶纬之书者,皆祖《公羊》。《公羊》无明文,何休因 其近似而附成之。愚以为何休,《公羊》之罪人也。凡所谓《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者,皆出于何氏,愚未尝观焉。滕侯、薛侯来朝。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何休 曰:质家亲亲。故先滕侯而加录齐侯之母弟。且夫亲亲者,周道也。先宗盟而后异姓者,周制也。郑忽出奔卫。《公羊传》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 词无所贬。”何休曰:“商爵三等,春秋变周五等之爵而从焉。《记》:“诸侯失地名。”而文十二年成阝伯来奔,《公羊》亦曰:“何以不名?兄弟词也。”忽之 出奔,其为失国,岂不甚明,而《春秋》独无贬焉。虽然,《公羊》何为而为此说也?《春秋》未逾年之君皆称子,而忽独不然,此《公羊》之所以为此说也。且 《春秋》之书,夫岂一概。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会,书曰“及宋公卫侯燕人战”。郑忽外之抚援,内之无党,一夫作难,奔走无告,郑人贱之,故赴以名,书 曰“顾忽出奔卫”。卫侯未逾年之君也,郑忽亦未逾年之君也,因其自侯之而侯之,因其自名而名之,皆所以变常而示讥也。且夫以例而求《春秋》者,乃愚儒之事 也。孔子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又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由此观之,夫子皆有取于三代,而周居多焉。况乎采周公之集以作《春秋》,而曰变周之 文者,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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