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引论》第十八讲创伤的执着——潜意识
第十八讲 创伤的执着——潜意识
前次我曾说过,我们将以已经得到的知识,而不以已经引起的怀疑,作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然而,以前举两例的分析为根据的两个结论,虽很有趣,但尚未开始进行讨论。
一我们觉得这两个例子的病人都“执着”fixed于其过去的某点,不知道自己如何去求得摆脱,以致与现在及将来都脱离了关系。他们好象是借病遁世似的;正无异于占时僧尼退隐于修道院中以度残生。就第一例的病人而言,实际上那早已结束了的婚姻对她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影响。她的症候使她得以保持着和丈夫的关系;我们在她的症候内,似可听见替他辩护,宽恕他,赞美他和为他惋惜的声音。那时她虽然年轻,还可以吸引其他男人,然而她却借种种真实的或虚伪的魔术的理由以保存她对于他的忠实。于是她不见生客,不修饰,既坐便不易起立;而且不签名,不送礼,以免她的所有物落入他人手中。
就第二例的病人而言,那年青女子在青春期前对于父亲的性爱,此时乃大作其祟。她也知道自己有病就不能和他人结婚,我们可以揣测她的得病是为了不能结婚而可常依恋其父。
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人对于生活究竟如何或为什么采取这种特异的、无益的态度,假使这种态度是神经病的通性,而不是这两个病人所特有的话。实际上,这确是各种神经病的普遍的,重要的特征。布洛伊尔第一次诊察的癔病病人就是她的父亲重病而她任看护之时表现执着的。她虽已康复,然而从那时起,总觉得不能应付生活,因为她不能处理一个女人的本份职务。我们因分析而得知,每一病人的症候和结果都足以使自己执着于过去生活的某一时期。就大多数的病例而言,这过去的时期往往是生活史中最早的一个阶段,如儿童期或甚至于早在吸乳期内。
和神经病人的这种行为最相类似的,可取近来欧战时的流行病,名叫“创伤性神经病”traumatic neuroses的为例。这种病症自然也发生于大战之前,例如在火车出事或他种危及生命的可怕经验之后。创伤性神经病基本上和自然发生的,及我们所常分析治疗的神经病不同;我们也不能应用关于他种神经病的观点来说明这种神经病,我想以后再告诉你们什么缘故。但是,要强调指出的,此病也有完全同于他种神经病的一点。就创伤性神经病而言,对于创伤发生之时的执着就是病源的所在,这是很清楚的。这些病人常在梦里召回其创伤所由产生的情境;就那些可以分析的癔病而言,似乎癔病的发作就是将这个情境完全召回。这些病人从前似乎未能充分应付这个情境,现在似乎仍然未能完成这个工作。我们不得不特别看重这一层,因为我们由此可以明白精神历程的所谓“经济的”概念。“创伤的”一词实在不过是这个经济的意义。一种经验如果在一个很短暂的时期内,使心灵受一种最高度的刺激,以致不能用正常的方法谋求适应,从而使心灵的有效能力的分配受到永久的扰乱,我们便称这种经验为创伤的。
因为有这个类比,,我们也就把神经病执着的经验称之为“创伤的”。因此,我们乃为神经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条件;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能应付一个强烈的情绪经验,结果便造成了神经病,所以神经病的成因约略类似于创伤病。其实,在1893至1895年间,布洛伊尔和我因为要把我们观察的新事实归结为理论而厘定的第一个公式,就和这个观点非常一致。即就第一例和丈夫分居的少妇而言,也和这种说法不相违背;因为她不能“无憾”于有名无实的结婚,因此,仍然执着于她的创伤的情境。然而就第二例依恋其父的少女而言,又立即看出这个公式的欠缺。第一,小女孩对于父亲的崇拜,那是一种极平常的经验,而且常随年龄的增加而减弱,所以“创伤的”一词的应用在此便失去了意义;第二,从这个病的经过看来,表明这初次性爱的执着,那时似全无害处,只是若干年后,才表现而为强迫性神经病的症候。所以神经病的成因非常复杂而多变化;不过我们感到“创伤的”观点也不必作为错误的观点而加以放弃,因为它在别的方面或许可用为解释之助。
因此,我们刚才采用的出路,又不得不忍心放弃了。这条路此时既已不通,我们必须再加研究,才可有满意的出路。但是在离开这个“创伤的执着”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个现象在神经病之外也到处可见;每一神经病都含有这么的一种执着,但不是每种执着都导致神经病,或都和神经病相结合,或都发生于神经病之时。譬如悲伤可视为对于过去某事的情绪执迷的好例或原型prototype,而且与神经病相同,也完全和现在及将来失去关系。然而悲伤和神经病的区别,一般人也都能了解。另一方面,有些神经病却可称为病态的悲伤。
一个人生活的整个结构,如果因有创伤的经验而根本动摇,确也可以丧失生气,对现在和将来都不发生兴趣,而永远沉迷于回忆之中;但是这种不幸的人不一定成为神经病。所以我们不应太重视这个特点而把它看成神经病的一个属性,虽然这个特点也是常见的和重要的。
二现在请转述我们由分析而得到的第二个结论;对于这个结论,我们可没有加以限制的必要。就第一例的病人而言,她所做的无聊的强迫动作,及因此而引起的亲切的回忆,我们都已知道了;二者的关系如何,我们也曾加以论列,而且也曾由这个关系推想到强迫动作的目的。但是有一个因素却完全被忽略了,而这个因素是值得我们充分注意的。病人在继续动作时,并不知道自己的动作与已往经验的关系;这个关系隐藏在背后;究竟有何种冲动迫促于后,她简直无从作答。后来因受治疗的影响,忽然察觉到这个关系而且能诉说出来。就是在那时,她也不明白作此动作的目的在于修正其过去的痛苦事件,以抬高其亲爱的丈夫的身价。她经过长时期和多次的努力之后,才明白而承认这种动机竟能是促使强迫动作实现的动力。
结婚次日早晨的情景和病人对于丈夫的柔情,二者组成了我们称之为强迫动作的“意义”。但她对这个意义的两方面都不能了解,她在动作时不了解动作之所由起the whence和所欲止the whither。所以她的内心一直有某些精神历程在进行着,而强迫动作乃是它的结果;她照常地知道结果;但在此结果之前的历程,在意识中则一无所知。伯恩海姆曾试验催眠,命被催眠者于醒后五分钟时在卧房内打开一把伞,被催眠者按时作了而不知其故;我们的病人正类似于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在我们心中发生的潜意识的精神历程unconsciousmental processes;只要任何人对于此事能予以更正确的科学的解释,我们便乐于放弃关于潜意识精神历程的存在的推想。假使他们办不到,我们就愿意坚持这种推想;万一有人抗议,以为在科学上,潜意识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是有名无实的,那么我们便不得不驳斥他的话之难以理解。有些非实在的东西,居然能产生出像强迫动作那样实在的显而易见的东西呢!
就第二例的病人而言,基本上也是如此。她定下一个规则,不许长枕和床架接触,但是她并不知道这个规则的起因、意义和力量。她对于这个规则,无论坦然处之,或力加反抗,或坚决拒不执行;但都无效而非实现不可。她虽想探究原因,也属徒然。强迫性神经病的这些症候、观念和冲动,既无人能知其来源,又能抵御正常的精神生活所不能反抗的阻力,所以即使由病人自身看来,也觉得它们像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强有力的妖异,或混在人间旋涡中的鬼怪。我们在这些症候之中,显然可见有一个与其他方面相隔离的特别区域的精神活动。换句话说,这些症候大可为潜意识的证据;正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只承认意识心理学的临床精神病学,对于这些症候也束手无策,只能称之为特种退化的象征。强迫观念和冲动的本身原与强迫动作的实行相同,都不是潜意识的。因为它们如果不侵入意识,必不至于造成症候。但是由分析而发觉的那些前行的精神历程和因解释而发现的连锁关系则确为潜意识的,至少,在病人未因分析研究而明白其经过之前是这样的。
此外请再考虑下列各点:1各种神经病的各个症候都足以证实这两个例子的所有事实;2病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知道症候的意义;3由分析看来,这些症候起源于潜意识的精神历程,但是在各种顺利的状况下,这些历程又可一变而为意识的。因此你们可知精神分析如无心灵的潜意识部分,便无所施其技,而且我们还习惯于以潜意识为实有的东西而加以处理。也许你们还得承认,那些只知有潜意识一词,而从未分析,或从未释梦,或从未探究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和目的的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简直没有发言的资格。我愿再三申明此事以唤起你们的注意;精神分析既可发现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可见潜意识的精神历程的存在有着不可否认的证据——或者,我们至少似有作此假定的必要。
但是还有一层。我们因为布洛伊尔的第二个发现——这是他一个人的功绩,我以为比第一个发现更为重要——就更明白潜意识和神经病症候的关系了。原来不仅症候的意义总是潜意识的;而且症候和潜意识之间还存在一种互相代替的关系;而症候的存在只是这个潜意识活动的结果。关于这一层,你们不久便可领会。我和布洛伊尔同有下面的这个主张:就是,我们每遇一个症候,便可断定病人心内有某种潜意识的活动,包含着症候的意义。反过来说,这个意义必先为潜意识的,然后症候才可发生。症候不产生于意识的历程;只要潜意识的历程一成为意识的,症候必将随而消灭。你们由此立即可以知道这里就是精神治疗的出路,就是消灭症候的一个方法。布洛伊尔曾用此法使他的病人恢复健康,或消除症候的束缚;他发现了一个方法,使病者把含有症候意义的潜意识历程引入意识,那些症候就随之消灭了。
布洛伊尔的这个发现并不是推理的结果,而是由于病人的合作,然后才能进行这个幸运的观察。你们不要勉强将此事和你们已知的事互相比拟以求有所了解;你们应当承认这基本上是一种新事实,可用来说明许多旁的事实。因此,我还要把此事加以引申如下。
症候的形成实为潜意识中他事的代替。有些精神历程,在正常的状况下,必待发展到病人在意识内明白知道才罢。假使不能如此发展;或假使这些历程忽然被阻而成为潜意识的,那么症候便随之而起。因此,症候就是一种代替物;假使我们能用精神疗法而使这个历程重新还原,那么我们就可完成消除症候的工作了。
布洛伊尔的发现仍然是精神分析疗法的基础。由后来研究的结果看来,可以证明症候消灭于潜意识的历程成为意识的历程之时,虽然要实行这个话,必将有出人意料之外的困难。我们的治疗工作就是将潜意识的某事转化为意识的某事;只有这个变化产生之后,我们的工作才可完成。
现在要再说几句题外的话,不然你们会推想这个治疗的效果未免完成得太容易了。依据我们已得的结论,神经病乃因不知道其所应当知道的精神历程而成。这很像苏格拉底的罪恶成于无知那句名言了。在分析的时候,有经验的分析家常很容易知道病人的潜意识情感究为何种。所以治疗起来应当没有多大困难,你只须告诉他这个知识,免除他的无知便够了。症候的潜意识的意义至少有一方面容易用此法治疗,虽然另一方面——即病人生活的已往经验与症候的关系——是不容易由此推测而知的;因为分析家本来不知道病人的所有经验,只好等病人记起来再告诉他。但就这一层说,有许多时候,也可假道以求。我们或可向病人的亲戚朋友探问他已往的生活;他们往往知道什么事引起他的创伤;或能将病人所不知道的事诉述出来,因为这些事发生于病人的幼童时期。现在如果将这两种方法合用起来,则病人的无知的病源或许不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消除。
要是这样就好了!但事情又出于我们的最初意料之外。这个知和那个知互不相同。知的种类不一,在心理学上决没有同等的价值。莫里哀说得好“ily a fagots et fagots”〔人各不同〕。医生方面的知和病人方面的知不同,也没有相同的效果。医生将自己所知道的告诉病人,那是没有效果的。这样说也许不够确切。我们可以说这个办法确不足以使症候消失;但是它另有一种效果,使分析得以进行,而其第一个结果往往是一种坚决的否认。病人已经知道了前所未知的事——即症候的意义,但是他所知道的仍很有限。因此,我们乃知道无知也不止仅有一种。我们对于心理学问题须有湛深的了解,才可知道这些无知的区别。然而“知道症候的意义便可使症候消失”这句话,仍不失为真理。其所必需的条件是:这个知识必须以病人内心的改变为基础,而这个内心的改变又只成于以此为目的的精神治疗。我们于是在此碰到许多问题,不久就可视为症候构成的动力学了。
这里我不得不打住话头,而要问你们不觉得我所说的话太深奥而杂乱吗?我有没有往往说了一段话又加以限制;引起一连串思想,又任它掉落;以致使你们莫名其妙?假如真是如此,那我感到非常抱歉。但是我很不愿意为求简单而牺牲真理,我宁愿使你们充分觉得这个学科的复杂和困难,而且相信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你们一时不能领受,那也是毫无妨碍的。我知道每一听众和读者都能将所听见和所读到的事实整理排列得适合自己的心意,缩长为短,化繁为简,而将自己想要记得的摘略出来。大概地说,这句话是不错的:就是,开始时听得越多,最后所得也越丰富。因此,我希望我的话虽很繁杂,但是你们却已懂得我所说的关于潜意识、症候的意义,以及二者的关系等各个要点了。你们也许还懂得我们此后的努力将循着两个方向进行:1知道人们如何得病,如何对于生活采取一种神经病的态度:这是一个临床的问题;2知道他们如何由神经病出发而产生病态的症候;这仍然是一个精神动力学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必定有一个互相接触之点。
今天我不想再进一步讨论了;但因下课时间未到,请你们注意上面两个分析的另一特性;那就是记忆缺失或健忘症the memorygapsor amnesias,这又是以后才可完全明白其重要性的一点。你们已知道精神分析的治疗可归纳为下面一个公式:就是,凡属潜意识内的病原都须进入意识之内。现在这个公式又可代以另一公式:就是,病人所有的记忆缺失都必须加以补充,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设法消灭他的健忘症;你们听到这话,或许不免惊怪。其实这话的意思还是一样;即我们必须承认,症候的发展和健忘症之间有一种重要的关系。但是假使你们考虑前所分析的第一例的病人,你们就会发现这个健忘症的观点难于证实;因为那唤起强迫动作的情境,病者尚未淡忘,却仍明白记得;对于形成症候的他种因素也未曾忘记。就第二个例,那举行强迫仪式的少女而言,其记忆也相同,不过较欠明了而已。她前几年的行为如坚持将父母和自己的卧房之间的门开着,使母亲不再睡在父亲的床上等事,她都确实未曾遗忘,而且明白记得,只是自觉不安而已。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例的病人,她虽曾无数次地实践她的强迫动作,但从未有一次觉得它和结婚之夜以后的情景有类似之点;即当要求她直接探索其强迫动作的起源时,她也不曾记起此事。同样,就第二例的少女而言不仅其仪式夜夜照例重行排演,即其仪式所由产生的情境也无不如是。二者都没有真正的健忘或记忆缺失;但是那理应存在无恙而可用以引起记忆的线索却都已被剪断了。这种记忆的障碍便足以产生强迫性神经病了;至于癔病,则有所不同。癔病常以范围较大的遗忘为其特征。大概地说,对癔病的每一单独症候的分析,都可引起已往的整个印象的线索;这些印象在被记起以前,可说是真正地被遗忘了。这个线索一方面逆溯而至最早的幼年,所以癔病的遗忘,好像和婴儿期的遗忘有一贯的关系,我们所以不明白精神生活的最早印象,就是由于婴儿期的遗忘。另一方面,使我们惊奇的是,病人所有最近的经验也易被淡忘,尤其是致病或使病加重的诱因,若不完全遗忘,也必至少有一部分记不起来。那些重要的细节或者完全忘掉,或者为假象所代替。大概地说,那些新近经验的回忆,总设法躲开分析者的注意,而使病人的整个经验留下一个引人注目的缺口;一直要到分析行将结束之前,新近经验的回忆才在意识中浮现出来。
这些记忆能力的损坏,我已说过是癔病的特征,而且有时症候性状态即癔病的侵袭〔the hysterical attacks〕虽已发生,却不必留有可以回忆的痕迹。因为强迫性神经病与此不同,所以我们可以推定这些遗忘的现象,乃是癔病的心理性质的一部分,而不是一般神经病的通性。这个区别的重要性可因下面的讨论而减少。一个症候的意义系由两种因素混合而成;即其来源its whence和趋势或原因itswhither or why,换句话说,即1症候所由发生的印象和经验,及2症候所欲达到的目的。症候的来源可分析而为种种印象,这些印象都来自外界,当初必曾经是意识的,后来可因被遗忘而成为潜意识的。至于症候的原因或趋势则常为内心的历程,最初或可为意识的,但也可永远不为意识的,始终逗留于潜意识之内。所以症候的来源或症候所赖以维持的印象是否也被遗忘,和癔病一样,都是不大重要的;至于症候的趋势,一开始既可能是潜意识的,所以足以使症候有赖于潜意识。这在癔病和强迫性神经病中都莫不如此。
我们既然如此看重精神生活的潜意识,当然不免引起人类对于精神分析的怨恨。你们不要因此惊异,以为这个反抗是由于对潜意识不易了解,或者不易求得潜意识存在的证据,我相信它有一种更深的动机。人类的自尊心曾先后从科学手内受了两次重大的打击。第一次是知道我们的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仅仅是无穷大的宇宙体系的一个小斑点,我们把这个发现归功于哥白尼,虽然亚历山大的学说也曾表示过近似的观点。第二次是,生物学的研究剥夺了人的异于万物的创生特权,沦为动物界的物种之一,而同样具有一种不可磨灭的兽性:这个“价值重估”的功绩成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查理·达尔文,华莱士,及其前人的鼓吹,也曾引起同时代人的最激烈的反抗。然而人们的自尊心受到了现代心理学研究的第三次最难受的打击;因为这种研究向我们每人的“自我”证明就连在自己的屋里也不能自为主宰。而且只要能得到少许关于内心的潜意识历程的信息,就不得不引以自满了。其实要人类观察内心的,也不仅是我们精神分析家,更不是从我们才开始的;我们不过是坚决地主张这是自己的本份,并坚决地用各人视为秘密的经验证据作出支持罢了。世人普遍地非难精神分析,甚至于不顾学者的态度和严谨的逻辑,就是由于这一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我们又在另一方面,被迫扰乱了世界的安宁,这一层你们不久便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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