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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第三十三章 罗马强盗(1)

基督山伯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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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弗兰兹先醒了,他一醒来就拉铃叫人。铃声未绝,派里尼老板就亲自进来了。

“啊,阁下,”店主不等弗兰兹问他,就得意地说,“昨天我不敢答应你们,因为你们来得太晚了,马车一辆都雇不到了,就是说,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里。”

“是的,”弗兰兹答道,“就是在那最最关键的几天里。”

“什么事?”阿尔贝进来问道,“雇不到马车吗?”

“一点不错,我的好人,”弗兰兹说道,“你是第一遭碰到这样的事吧。”

“好吧!你们这座名垂千古的大城真是一个呱呱叫的好城市。”

“我是说,先生,”派里尼很想在他的客人面前保持基督世界首都的尊严,就回答说,“从星期天到星期二晚上没有车,但从现在到星期天,您要五十辆都有。”

“啊!那还有点想头,”阿尔贝说道,“今天是星期二,谁能料到从现在到星期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呢?”

“会有一万个或一万二千个旅客到来,”弗兰兹答道,“那找车子就会更困难。”

“我的朋友,”马尔塞夫说道,“让我们尽情享受现在吧,别去担心将来了。”

“至少,”弗兰兹问道,“我们可以租到一个窗口吧?”

“哪儿的?

“当然要望得到高碌街的呀。”

“啊,一个窗口!”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绝对不可能。杜丽亚宫的六层楼上本来还剩一个,但已经以每天二十威尼斯金洋的租金租给一位俄国亲王了。”

两个青年人瞠目结舌地互相望了一下。

“喂,”弗兰兹对阿尔贝说,“你知道我们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是到威尼斯去度狂欢节,那儿我们即使雇不到马车,一定可以弄到一只小艇的。”

“啊,见鬼!不,”阿尔贝大声说道。“我到罗马就是来看狂欢节的,我非看到它不可,就是叫我踩着高跷也要看。”

“这个念头妙极了,那样对吹灭蜡烛头再方便不过了。我们可以扮成滑稽鬼怪或是兰德斯牧童,就可以大获全胜了。”

“从现在到星期天早晨,两位阁下还要雇马车吗?”

“咦!”阿尔贝说,“你以为我们准备象律师的小伙计那样用两只脚在罗马的街上跑吗?”

“我马上遵命给两位阁下去办,只是我得先告诉你们,马车每天要花掉你们六个毕阿士特。”

“我可不是一位百万富翁,不象我们那位邻居,”弗兰兹说道,“我警告你,我到罗马来过四次了,各种马车的价钱我都知道。今天,明天,后天,我们一共给你十二个毕阿士特,那样你已经很可以赚一笔钱了。”

“但是,阁下,”派里尼说道,他还想达到他的目的。

“去吧,”弗兰兹答道,“不然我就自己去和你的搭档讲价钱,我也认识他,他是我的老朋友,从我身上捞去更多的钱,他所要的价钱会比我现在给你的还要少。到那时你可就赚不到帽子钱了,只能怪你自己了。”

“阁下不必亲自劳驾!”派里尼老板带着一个意大利投机家自认失败的那种微笑回答说,“我尽力去办就是了,我希望能使您满意。”

“那么我们彼此心照不宣了。”

“您希望车子什么时候来?”

“一小时以内。”

“一小时以内它就会在门口等着您的。”

一小时以后,马车的确已在等着那两位青年人了。那是一辆别脚的出租马车,现在却已被高抬了身价,当作一辆私家轿车了;它虽然其貌不扬,但这两个青年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里能弄到这样一辆马车,已算是很不错的了。

“阁下,”向导看到弗兰兹走到窗口面前,就大声喊道,“要我把花车驶近王宫来吗?”

弗兰兹对于意大利人的措辞虽然早已习惯了,但他的第一个冲动还是环顾一下四周。这句话是冲他说的。弗兰兹“阁下”,蹩脚马车是“花车”,而伦放旅馆是“王宫’。意大利人爱恭维的习惯在那句话里已表现得很充分了。

弗兰兹和阿尔贝走下楼来时,花车已驶到了王宫前面,两位阁下把他们的两腿搁到座位上,向导则跳进了他们后面的座位里。“两位阁下要到哪儿去?”他问。

“先到圣·彼得教堂,然后再到斗兽场。”阿尔贝回答。

阿尔贝不知道要想看遍圣·彼得教堂得花上一天的功夫,而要研究它则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一天的时间在圣·彼得教堂一处过去了。突然间,日光开始黯淡起来。弗兰兹摸出表来一看,已经四点半钟了。他们回到了旅馆,在旅馆门口,弗兰兹吩咐车夫在八点钟再来。他要领阿尔贝在月光下去观赏斗兽场,正如他曾领他在白天里游览圣·彼得教堂一样。当我们领一位朋友去游览一个我们已经去玩过的城市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得意,就象我们指出一个曾做过我们情妇的女人一样。他要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去斗兽场的途中顺便看看朱庇特神殿,古市场,色铁穆斯·塞维露斯宫的拱门,安多尼的圣殿和萨克拉废墟。

他们坐下来进餐。派里尼老板原先答应请他们吃一顿酒席的,而事实上却只给了他们一顿马马虎虎的便餐。用完晚餐以后,他亲自进来了。弗兰兹以为他是来听他们称赞他的晚餐的,于是就开始称赞起来,但他才说了几个字,店主就打断他们的话。“阁下,”他说,“蒙您称赞,我很高兴,但我不是为这点而来的。”

“你是来告诉我们马车找到了吗?”阿尔贝问,一边点上了一支雪茄烟。

“不,两位阁下最好还是不必去想那件事了吧。在罗马,事情有办得到和办不到之分,一件事情要是已经告诉您办不到了,那就完了。”

“在巴黎就方便得多啦,当一件事办不到的时候,你只要付双倍的价钱,就马上办到了。”

“法国人都是那么说的,”派里尼老板答道,语气中略微含着一点不快,“既然如此,我真不明白他们何必还要出门旅行。”

“是啊,”阿尔贝喷出一大口烟,翘起椅子的两条腿,晃着身子说道,“只有疯子或象我们这样的傻子才会出门旅行。凡是头脑清醒的人是不肯离开他们海尔达路的大厦,放弃他们在林荫大道上的散步和巴黎咖啡馆的。”

不用说,阿尔贝肯定是住在上面所提到的那条街上的,每天都要很出风头地去散一会儿步,而且常常到那家唯一真正可以吃点东西的咖啡馆去的,当然,你还得和侍者有交情。派里尼老板沉默了一会儿,显然在体会这几句回答的话,他似乎不十分明白。

“但是,”这一次轮到弗兰兹来打断店主的沉思了。“你是有事才来的,请问是什么事?”

“啊,是的,您吩咐马车八点钟来?”

“是的。”

“听说您想到斗兽场去玩?”

“你是说圆形剧场?”

“那都一样。您告诉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

“我是这样说。”

“唉,这条路是不能走的呀。”

“不能走?”

“至少得说得非常危险的。”

“危险!为什么?”

“因为那个大名鼎鼎的罗吉·万帕。”

“请问这位大名鼎鼎的罗吉·万帕是谁呀?”阿尔贝问道。

“他在罗马或许是大名鼎鼎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在巴黎却是闻所未闻的。”

“什么!您不认识他吗?”

“我没有那种荣幸。”

“您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吗?”

“从来没有。”

“好吧,那么我告诉您,他是一个强盗,如果把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同他相比,他们简直就象是小孩子啦。”

“嘿,那么,阿尔贝,”弗兰兹大声叫道,“你终于碰到一个强盗了!”

“我预先警告你,派里尼老板,不论你要告诉我们什么话,我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我们先把这一点说明了,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可以听。从前有一个时候,唉,说下去吧!”

派里尼老板转向弗兰兹,他觉得这两个人之中还是弗兰兹比较理智一些。我们一定得说句公道话,在他的旅馆里住过的法国人并不少,但他却从来无法了解他们。“阁下,”他严肃地对弗兰兹说,“假如您把我看做一个撒谎的人,那我就什么都不必说了,我是为了你们好才……”

“阿尔贝并没有说你是一个撒谎的人呀,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他只是说不相信你而已。但你说的话我都相信,请说吧。”

“但阁下知道,假如有人怀疑我的诚实的话”

“派里尼老板,”弗兰兹答道,“你简直比卡莎德拉还要多心,她是一个预言家,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肯相信她,那么你的听众至少还该打个对折吧。好了,算了,告诉我们这位万帕先生究竟是谁。”

“我已经告诉过阁下,他是我们从马特里拉那个时代以来最有名的强盗。”

“哦,这个强盗同我吩咐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再从圣·乔凡尼门入城又是什么关系呢?”

“这是因为,”派里尼老板答道,“您从那个城门出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我非常怀疑您能从另外那个城门回来。”

“为什么?”弗兰兹问。

“因为在天黑以后,出了城门五十码以外就难保安全了。”

“你凭良心说,那是真的吗?”阿尔贝大声问道。

“子爵阁下,”派里尼老板觉得阿尔贝这种再三怀疑他讲话的真实性的态度大大地伤了他的心,就回答说,“我没有跟您说话,而是在跟您的同伴说话,他知道罗马,而且也知道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加以嘲笑的。”

“我的好人呀,”阿尔贝转向弗兰兹说,“这倒是一次很妙的冒险,我们可以把我们的马车里装满了手枪,散弹枪,双铳枪。罗吉·万帕来捉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捉住他,把他带回罗马城里,晋献给教皇陛下,教皇看到我们干了这么件大好事,就会问他怎样才能报答我们,而我们却说只要一辆轿车,两匹马,于是我们就可以坐在马车里看狂欢节了,而罗马老百姓一定会拥我们到朱庇特神殿去给我们加冠,表扬我们一番,象对待卫国英雄库提斯和柯克莱斯一样。”

当阿尔贝讲这番话的时候,派里尼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

“请问,”弗兰兹问道,“这些手枪,散弹枪,和其他各种你想装满在马车里的厉害武器在哪儿呢?”

“我的武器库里可没有,因为在特拉契纳的时候,连我那把猎刀都给人偷去了。”

“我在阿瓜本特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你知不知道,派里尼老板,”阿尔贝点起第二支雪茄烟说道,“这个办法对付强盗非常方便,这种作风很有点和他们相似吧?”

派里尼老板一定觉得这种玩笑未免太讨苦吃了,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只回答了一半,而且是向弗兰兹说的,只有弗兰兹似乎还象是在用心听他讲话似的。

“阁下知道,受强盗攻击的时候,通常总是不加抵抗的。”

“什么!”阿尔贝喊道,他的豪勇的性格立刻显示出他反对象这样服服帖帖地让人来抢,“一点都不抵抗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阴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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